我已結婚16年了,婚後買了兩套房,但房產證上都只有我老公的名

2021-04-18 03:27:53 字數 3466 閱讀 3248

1樓:小訓訓

不是:房產要一人一半?那就可以、但是、寫上他的名字的話、也沒關係、因為他是、你老公

2樓:麗眼韓國館

是共同財產!只要是婚後買的就屬於共同的!簽名只是一個形式

我們的房子是我們婚後買的,可房產證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而且上面寫的是單獨所有,是不是就沒有我的份了

3樓:聽**的火柴棍

您好,婚後取得的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判別標準如下

首先,是否為共同財產通常根據兩個原則來判定:一要看房屋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的名下。二要看房屋產權證書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後還是在婚前。

根據上述原則,如果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就屬於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一方名下,則要看房屋產權證書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後還是在婚前。如果房屋產權證書取得時間在婚前,一般會認定該房產為個人婚前財產,如果房屋產權證書取得時間在婚,後則認為夫妻共同財產。

4樓:忘情閣主

現在產權登記在你老公名下,是單獨所有,就是說產權是你老公的,與其他人無關。你可以申請更正登記,將產權登記為共同共有---夫妻共有。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夫妻共有。

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資、獎金;二是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是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是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是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例如,夫妻雙方出賣、贈與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應取得一致的意見。夫妻一方明知另一方處分財產而未作否定表示的,視為同意。

5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的房子就屬於共同財產

6樓:陳伯斯

要是你想有份 你得拿出當時買房子的錢你也有出錢的證據 這是真正的道理 要不然你就別想有份

7樓:你看我轉身

對的,沒有你的份,如果是婚前上面沒有也就算了,但是婚後如果是你倆共同買的,那就屬於共同財產,但是上面又沒你名字,所以如果你想添上自己的名字,或者那屬於你倆共同買的房子,那最好去公證處添上你的名字

8樓:小曾和

馬上把你加上去不過鬧離婚有你的分,因為是婚後財產,你分的多少問題,你也可以拿出相關證據證明你出錢了這樣分的多,最好兩人名字對誰都公平,

9樓:手機使用者

問你老公為麼不加你的名字看他怎麼說

10樓:兩顆心的距離

你是結婚娶老公還是娶錢?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建立在金錢至上麼?

12樓:平原沙地土豆

婚前財產歸擁有者所有!

13樓:手機使用者

是啊,大姐,你當初怎麼不讓他把你名字寫上

結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上只寫老公一人的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房產證如果只寫一位名字,都會註明《單獨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產證,不是註明《單獨所有》這幾個字,住房產權就屬於房產證的登記人一人所有。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5樓:圖圖兔兔圖圖兔兔

結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上只寫老公一人的名字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結婚以後購買的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中第三章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生產、經營的收益;

2、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3、工資、獎金;

4、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方的婚前財產;

2、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6樓:

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是共同財產?

17樓:劉彤律師說法

結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18樓:秦鑫律師說法

婚後共同買房,房產證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9樓:還讓不讓改了

婚後買的房算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於購房合同上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所以房產證上也只能是一個人的名字。等房產證下發後,再新增你的名字吧,就是再出一本房產證,變單獨所有為共同共有。

20樓:星空

只要是結婚後買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結婚前買的是屬於一方的財產。

21樓:米歐歐

可以視為共同財產的因為是有婚姻法支援的

22樓:

結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上只允許老公一個人簽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23樓:

那這種情況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我跟我老公結婚20多年,他買了兩套房,房子寫的都是他的名字,結婚之後我一直在家帶孩子一直沒有上班

房子是在你們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置的,即使只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內即使你沒有容 工作,沒有收入,但你做家庭主婦,同樣為家庭作出了貢獻。如果離婚,這兩套房屋應當平均分割。對方說沒有你的份,是錯誤的,可能是對你施加壓力的。在新婚姻法實施之前,夫妻雙方的房子屬於夫妻共 產,不管房產證上寫...

學徒三年,我是如何靠玉雕買了兩套房,好勵志

只要自己用心學,做得好,不用他怎麼教地多誠意!介紹給我好不好,在 求給我個好的建議,我在玉雕行業學了3年多了,師傅的水平不高,我出來做也不行,工資 55 慢工出細活。如果真的喜歡還是做下去。這個行當很不錯的。如果是我,要放棄,也要等到小有成就才放棄!學玉雕真要當三年學徒嗎 3年是基本功。後面還一直學...

家裡有兄弟兩個,兩套房子,兄弟兩個都結婚了,但是還沒有分家

那有什麼,父母養育之恩大於天,如果是我就算是醫藥費一個人出我都無所謂。而且現在我家裡也是這樣的情況啊,4個兒子,我們養著婆婆,給她治病,除了老三給錢之外,其餘的都指望不上。錢沒有了還能賺到,父親受到的病痛做兒女的難道不心疼嗎?老二住老大的房子,讓老大住新賠的房子,拿拆遷費給父親治病,看他怎麼說。寫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