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個人過不下去了應不應該離婚?離婚划算嗎

2021-05-01 14:56:15 字數 1285 閱讀 2591

1樓:告別過去

過不下去了不能就簡單想到離婚,離婚雖然是夫妻兩人決定,但是與兩家人,兩代或者是三代人的生活息息相關,過不下去了要解決問題,要發現對方的優點,不能意氣用事,離婚事項複雜,不是一紙協議的事情,財產分配等事項總會有一方吃虧,這樣離婚就不划算,如果有孩子,還得考慮孩子的撫養,任何一方帶孩子都會給孩子造成影響,所以不贊成離婚。

2樓:糾結的星期五

應該離婚,離婚非常划算,不能因為一時錯誤決定而影響一生,人的一生是無價的。

3樓:e時光再燃

如果真的到了這種地步,我覺得應該離婚。因為只有離婚,才會讓你感覺到輕鬆。並且離婚這種事情,真的不存在划算不划算。

4樓:壓韻d2漂亮

應該離婚。離婚不划算,因為結婚成本挺高的,離婚需要劃分財產,是挺麻煩的一件事。

5樓:娛樂遊戲盤點

不應該。不划算。倆人不離婚才能對得起自己的愛情。不划算是因為兩個人付出還沒得到回報,分手太可惜。

如果兩個人過不下去了,想離婚男的不離怎麼辦?

6樓:手機使用者

到法院起訴!就算他不同意兩年以後也會強制判定離婚

7樓:戒肉戒菸不戒酒

可以去法院申請採納噢

8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兩年後可以單方面提出離婚

如果兩個人過不下去了,卻一直分居,不聯絡,多久可以離婚啊?一方要離婚一方不同意怎麼解決?

9樓:正商觀察者

首復先,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制

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bai根據《婚du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zhi, 男女dao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但是,當事人要清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一個依據。但是,這個時間需要法院的確認。

其次,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10樓:風舞厲雷

好像和分居的時間有關係。可以去一些律師網提問。

實在過不下去了想離婚,過不下去了想離婚

你們是兩口子,你是當事人,要不要過下去,你能夠問別人?都是成年人了,很多事情別人只能給你提供參考意見,最終做決定的只有你自己,只要你不後悔,且自己問心無愧,離婚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有些話還是要自己思考一下的,不然很容易做出錯誤的決定。你說你們夫妻二人無法和諧的生活下去了,那導火索是什麼呢?夫妻...

真的過不下去了,想離婚,可是離不了,家裡不同意,怎麼辦怎麼辦

先彆著急離婚。你們不妨分開一段時間,冷靜一下。如果彼此覺得還有感情,就好好過日子。反之,再做離婚打算。人都說,頭碗飯比第二碗飯好吃。只要你不後悔抄,那就果斷離,家bai里人現在不理解 du,以後總會理解的,畢竟是一家人,zhi有孩子的話,家裡人可 dao能是怕給孩子有影響,但是孩子又不是傻子,爸媽感...

我在我老公家過不下去了我想離婚可他不給我孩子,我兒子才三

你這種情況的話可以找律師,或者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如果他不給你孩子你可以不要,就算你得到孩子也很難生活,單親媽媽很可憐,也影響孩子,孩子給他的話你拿的錢多點,也可以找下一春,找一個更好的男人 如果你去法院申請離婚,分居2年就生效了,如果要孩子的話可能要打官司。孩子在幾個月大得時候是應該給女方撫養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