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朋友相遇是個奇蹟,他比我小11歲但是我們談了6年,他身體有殘疾,我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2021-05-02 22:39:19 字數 4388 閱讀 8333

1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如果你真的想跟這個男的在一起,你愛著他,那就說服你的父母你們會幸福。

2樓:百小度

如果你的經濟條件跟得上,覺得以後的生活沒問題,愛情不是同情,父母是擔心將來生活,男朋友有殘疾,日子過得苦,天下父母都會怕自己的女兒受苦

3樓:不言云姝

婚姻不僅僅是雙方的事情,更是雙方家庭的事情。如果你已經考慮好了對方身體殘疾的問題,你們也相戀愛了這麼久了,如果非要在一起,相信家裡最後也會鬆口的。

4樓:來自天壽寺塔大方的金雕

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你說了你們相遇是個奇蹟,你大他11歲,且談了6年。然而他身體有殘疾,這是阻礙你們最大原因。

假如他身體正常,那麼阻礙你們的可能就是你年齡了吧。你們談了6年,說明你們之間感情基礎很牢固,你內心已經不把他成殘疾人了。現在你最大難度就是你父母不同意,你應當知道為人父母的都為自己孩子著想,你父母不同意,不是歧視殘疾人,而是為你今後考慮,考慮你今後的生活。

你肯定也想過這方面的問題,也做過激烈的思想鬥爭,也高尚過。可現實是殘酷的,不像你想象中的那麼美好。假如你們結婚了,你可考慮你的難處?

不是想象中的那樣。如果這些情況都在你可控範圍內,你就按照自己本心去做吧,既然你們相遇是個奇蹟,那麼就讓奇蹟繼續下去吧。同時最大限度做你父母工作,將所有可能出現的問題及解決預案都跟你父母和盤托出,贏得你父母的理解。

這樣或許還能雙贏。

5樓:

你可以去說服你的父母,你可以不介意他身體上的殘疾和他談6年,就說明你們之間是有真感情的。

6樓:

相信你們是真愛,但是你也要考慮現實。比你小太多,有殘疾,父母不同意,這都是挺嚴重的問題。考慮清楚了,你自己就有半法了。

7樓:在豫園踏青的山谷風

你一定要想好未來。像你和你男朋友這種情況,將來會遇到很多困難。需要做好最壞的事打算。你的父母不同意,所以他們很可能不會你像伸出援助之手的。

8樓:施安茹

這要看他愛不愛你,善意提醒,父母不同意的大多數過得不太好。

9樓:愛笑的陽光玲瓏

你父母不同意是一時的,他們只是擔憂你的未來而已,你們談了六年,有沒有一起奮鬥個房子出來啊。

10樓:水果莢心糖

我覺得就你男朋友這個條件和你們兩個人之間的差距,你的母親不同意還是為你好。因為一個正常人找一個殘疾人過日子,生活中會有很多磕磕絆絆,你要講得清楚了,如果真的非要兼職的話就要做好心理準備。

結婚後我原來和男朋友談了六年的戀愛,我們彼此相愛,但是我的父母始終不同意他,因為他是外地的,而且

11樓:金牛毛球球

我想說 在你們當初放手的時候 就不可能回到過去了 你現在的心理 也許就是越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所以你眼睛裡看不到旁人的優秀 你老公不比他差 你婆婆也對你很好 你已經選擇新的開始了 每個人心裡都會有一個很重要的人 你就把他當做那個存在心裡的人吧

如果做不到 你可以大膽的想象一下 你們在一起後的場景 你老公怎麼辦 你父母怎麼辦 他們要承受怎麼樣的壓力和別人的眼光 多考慮一下後果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總算知道這不是個笑話,我也開始認真的考慮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啊 其實 大家都反感 相親

其實 這個不對

我覺得 相對而言 相親還算比較靠譜的

畢竟有長輩 推薦

要知道 有的時候長輩的眼睛還是狠毒的

結婚不是兒戲 結婚也不是 戀愛

結婚要的是平穩,,,,所以 對方有個好習慣 很重要所以 你要承認這一切都是你自己選擇

所以這個苦果要你自己承擔

趁著年輕速度離婚

以後注意吧 不要這麼隨便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

13樓:樂觀的靚哥哥

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可以考慮離婚;否則,建議慎重考慮,畢竟離婚不是兒戲,不能因為一時衝動毀了自己的幸福。離婚的原因,一般是因為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賭博、家暴且屢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14樓:博愛傑傑

婚姻問題要自己決定,如決定要離婚,建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只有訴訟解決,具體委託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 裂,調解無 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 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 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 力或虐 待、遺 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 博、吸 毒等惡 習 屢 教 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 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時候應該多和她家人長輩溝通下,有些事當老婆的不好出面說的,一個大男人被自己老婆說本身是沒關係 如果遇到還不夠成熟的男人就得小心了。自己還是考慮清楚再決定離婚,畢竟離婚也是要關係到兩個家庭。

16樓:沉睡之顛

兩個男生去食堂吃飯,不幸的下一個座位,兩對夫婦,卿卿我我,還相互喂。兩個哥們一點不留,但他們不說,近的兩對夫婦主動左...因為他們也開始相互餵食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句話,只要你覺得你現在的決定以後不會後悔,只管做,其他的愛誰誰.

18樓:澄晶亦炫

你啊,其實我們很反感盲目

其實,這是不正確的

比較盲目相當飛

我認為所有的長輩都建議

知道,有時老人的眼睛或惡性 br />婚姻不是兒戲,婚姻不是愛情結婚平穩,所以其他的良好的生活習慣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你不得不承認這是你自己的選擇

苦果自己

請注意,它不會隨隨便便決定自己的婚姻是趁著年輕高速離婚

19樓:匿名使用者

早該踹了,祝你早日找到疼你 愛你的另一半

20樓:匿名使用者

能合儘量合,實在不行就分。最後一句:能在一起就一定別人,感情是很不容易的事。

21樓:小白楊

也別太悔恨了,像你這種人不在少數。其實生活這件事學問大的很,不是結了婚就一切都明白了,關係好的還有七年之癢呢!人都是這樣,喜歡把好的一面給別人看,相對的,我們眼裡看見的別人的生活也是好的,實際上真是這樣麼?

就好比你,也許在別人眼裡,你的生活才值得羨慕呢!別不信,至少你有房子,有工作,生活有保障!還有千千萬萬的人,比你差得多,他們的日子怎麼過呢?

如果把你放在那個位置,有一個疼你的男人,但是你們倆起早貪黑的工作連基本生活都無法保障,你願意麼?我說這些不是勸你去做什麼,只是希望你能冷靜的思考一下是不是真到了最糟糕的結果,畢竟,離婚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真離了,之後的生活也不是你能左右的,可能又有新的麻煩!所以說,好好想想吧!

祝你幸福!

22樓:尐傑在奮鬥

現在有這樣的想法也不算太晚,三年的青春這個代價雖然有點大但也好過一輩子的幸福吧!真正應該慶幸的是你還沒有孩子,不需要顧慮那麼多,只要過得了自己心的那關那就行了!現在是自己把握的時候了,如果太過於在乎被人怎麼看反到不好,走出現狀擁抱未來吧!

不能說是否這樣就一定對,最起碼比起現在就要好!

23樓:小小屋架

你說的很有道理,給他也給你自己一個機會。以後家裡遇到什麼事情讓他也去做,不要什麼都自己去承擔

生活是2個人一起過的,不是你一個人就能全包的

男朋友比我小9歲,男朋友比我小9歲,我今年39,他30歲,他比我成熟,穩重,感覺似乎我比他小,結婚會不會幸福

你們現在怎麼樣了,我也遇到同樣的男孩,我經歷過,我覺得趁早分開 樓主,我也是離婚了幾年,現在的男朋友比我小9歲呢!巧合也是22歲,我們在一起三年了,他對我無微不至的疼愛,他父母也同意,都催我要結婚啦!也祝你幸福!感情不論年齡,而是在對的時間能遇見對的人 一樣的今天32歲大男朋友9歲在一起一年半了 想...

我男朋友很愛我,他比我小14歲,我該不該嫁給他

爸媽不反對自己覺的合適就嫁唄沒有什麼能夠阻擋 既然愛你就嫁給他,年齡不是問題 年齡不是問題,只要真心相愛 這自己選著吧 差14歲太遠了 我的男朋友很愛我,但他的家庭條件一般,跟我身邊的家庭比都差些,我不知道該不該和他結婚?首先,你要明白,你要的是什麼?這一點很重要!如果你要的是感情的話,就應該做到堅...

男朋友比我小四歲我該怎麼辦呢,男朋友比我小四歲,到底好不好啊

首先樓主要想如果你們分開了,以現在條件的你可以找到一個什麼條件的男朋友,現在的這些還會擁有嗎?或者你要付出什麼,值得嗎?感情不能當飯吃,關鍵看你們兩人有沒有目標和信心,有就好,經濟的改觀是遲早的事,我覺得這種夫妻反倒難得,當今像樓主這樣單純的女人已經不多了,悲哀,都做了金錢的奴隸。如果是我 我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