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離職會有什麼後果嗎,強行離職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2021-05-07 12:36:48 字數 2717 閱讀 2465

1樓:華律網

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有的職工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也有的受優厚待遇**而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範圍。職工自動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要求職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而發生的爭議,稱為自動離職爭議。

對擅自離職的,以曠工論處,可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給予除名處理的規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經批准,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以內,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均屬無故曠工行為,況且曠工時間已夠除名規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處理。

2樓:有種慵懶叫

勞動者強行離職,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有的職工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也有的受優厚待遇**而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範圍。

3樓:未永久

汗,問題不少,分不多,看在同為勞動人員的份上給你說下吧!

你現在工作三個月,試用期為六個月,你要離職,那麼,很高興的告訴你,你可以離職,因為試用期內,你和公司是雙向選擇的,你們雙方有任何人不滿意,都可以單方面,無條件,無責任的離職!

而你說的離職前需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實際上,並不正確,因為你說的這種情況是指正式合同申效後,才能成立。一般的話,試用期最多提前三天吧,有的當天說當天可以走人。

你現在可以強行走人,如果有什麼問題,你通過勞動部門解決的話,肯定是你有理,沒問題的。

可是我想你不會通過勞動部門解決的吧,所以我現在就以你強行走人,公司不放人,你不找勞動部門解決為解答你問題的條件:社保問題你不用擔心,你新找的公司會幫你重新交到你的這個帳號的,卡,就算你這個保險公司不給,你可以找你下個公司要,要的時候,你可以說你的卡掉了,他們會幫你補辦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最好走正常程式,否則叫你交培訓費,你也沒辦法的。《勞動合同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規定,提前30天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後,就可以走,無論企業是否同意。此時,強行離職是合法的,企業不但要結算工資,還要提供離職證明。如果企業不結算工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員工提出辭職後,關於離職時間,雙方也可以協商,只要雙方同意某個時間辦理離職手續,多少天就無所謂了。 如果企業堅持要求員工繼續工作到30天,員工不同意,可以與企業協商以工資頂替,即不領未發放的工資,或部分未發放工資。 如果企業仍然不同意,員工強行離職,損失工資是小事,潛在的不良影響是:

如果以後找工作,應聘的公司要對員工做背景調查,離職公司可能會提供不良的證明,對找工作產生負面影響,不利於未來的職業發展。 其他辭職相關案例與國家規定可參考: 辭職規定_不辭職,直接走人可以嗎?

辭職時要考慮的四個法律問題辭職了,離職手續怎麼辦?最好的辭職信_辭職信範文

6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外包公司或則用工單位,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以及「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賠償」。

7樓:匿名使用者

1、試用期是雙向選擇的,你當然有權選擇離開,單位要為你辦好一切手續。試用期內,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注意:這裡說的是書面、通知,而不是請示、申請。發ems,通知:我已經決定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2、社保沒有關係,你離職的話,單位必須為你開出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和社保的一些文書,那些錢是累計計入你的參保年限的。

8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6個月,你做了三個月,還在試用期內啊離職沒有什麼大不了啊,社保還沒拿到卡無所謂了,我第一份工作一年的社保我都扔了沒幾個錢,祝你工作愉快

強行離職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9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否則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有權要求賠償。

10樓:衛蘇秦

如果大企業有你人事檔案,那麼你的檔案就會出現汙點,而且你要回檔案時需要按合同規定賠償;如果小企業沒有你的人事檔案,那麼你的你也要根據合同賠償損失。沒有合同的,那麼你之前的工資基本無法要回了~

辭職月後,公司不讓走,我強行離職,工資不給結算

單位的做法嚴重違法,你有權要求單位從你入職開始的第二個月,也就是7月份到你離職為止的雙倍工資 單位因為未籤合同和按月發放工資屬於違法行為,所以你隨時可以離職,不須單位的同意和批准,單位更無權以你離職扣任何的工資,並且你有權在辦理離職手續當天要求單位一次性結清你的工資和支付你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你需要...

自動離職的後果,什麼是自動離職,自動離職有什麼後果

是指職工擅自離職的行為。後果 1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的分攤的培訓費用。2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保密義務的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

我要離職了 需要送領導禮物嗎,領導離職送什麼禮物

1.所謂 人走茶涼 辭職不需要送禮。2.如果和領導的關係一般,禮節性的當面表示一下感謝就行。3.如果和領導的關係較好,可以請領導以及比較要好的同事吃一頓飯,一來作為同事表示一下感謝,二來作為朋友希望繼續保持聯絡。那你要怎麼看了,如果你在崗位時領導對你有關照,你就買點東西給領導算是感謝領導對你的關照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