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帶走24小時後是警察通知家屬還是本人通知家屬

2021-06-05 00:43:23 字數 6084 閱讀 2104

1樓:馮律師法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2樓:匿名使用者

是警察通知家屬,嫌疑人被關著,沒法打**。

3樓:我是一個人

一般情況都是不會通知家屬的。小事情有可能,事情大的話要到派出所去問。

公安機關抓人後多久可以通知家屬?

4樓:華律網

一般是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法律規定,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並且在二十四小時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送達被拘留人家屬或者單位。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在抓人後,一般應該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但是,如果有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的,則可以暫不通知,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人民檢察院對於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四)項或者第(五)項規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因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的,可以先行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同時立即辦理拘留手續。

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後,應當立即將執行回執送達作出拘留決定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人民檢察院還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公安機關未能抓獲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將執**況和未能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決定的人民檢察院。對於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檢察院撤銷拘留決定之前,公安機關應當組織力量繼續執行,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新的情況和線索。

6樓:都律師講案件

您好!一般結合措施種類在法定期限內書面通知。24小時內通知,應當派出所通知。

7樓:韓峰律師

跟據刑訴法規定,除無法通知情形意外,應帶將原因及羈押地點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

報案吧。。。。

8樓:筆聽杍

現在怎麼樣了?我也遇到和你一樣的情況,去派出所還沒查到

9樓:仰興賢

我男朋友也是這樣不知道幾天能出來

10樓:

請問你後來知道你男朋友怎麼樣了嗎

11樓:

此種情況應該24小時通知

警察會通知家屬家裡有人被抓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會通知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偵查機關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或逮捕後,應該依法在規定時間內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屬。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公安局把人帶走24小時了還沒有通知他的家人?作為家人需要報警嗎?

13樓:just享受

需要報案,公安機關在24小時內沒有通知家屬本身就是屬於違法行為,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2、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擴充套件資料

公安機關傳喚、拘傳須知:

1、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

2、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以及法律規定可以強制傳喚的其他違法行為人,可以強制傳喚。強制傳喚時,可以依法使用手銬、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3、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原因和處所通過**、手機簡訊、傳真等方式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4、公安機關傳喚違法嫌疑人時,其家屬在場的,應當當場將傳喚原因和處所口頭告知其家屬,並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5、被傳喚人拒不提供家屬****或者有其他無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6、使用傳喚證傳喚的,違法嫌疑人被傳喚到案後和詢問查證結束後,應當由其在傳喚證上填寫到案時間和詢問查證結束時間並簽名。拒絕填寫或者簽名的,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在傳喚證上註明。

7、對被傳喚的違法嫌疑人,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案情複雜,違法行為依法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8、不得以連續傳喚的形式變相拘禁違法嫌疑人。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報警,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人民檢察院對於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四)項或者第(五)項規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因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的,可以先行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同時立即辦理拘留手續。

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後,應當立即將執行回執送達作出拘留決定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人民檢察院還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報警,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一次據傳(就是把人帶走)的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持續時間也不得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時間,但應立即通知家屬或所在單位。要是**一直沒有通知就是違法了,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16樓:白月般

那應該是重要案件,怕打草驚蛇,如果一週沒有訊息應該娶部門問詢。

17樓:御阪

當然需要報警了,安全第一。

18樓:釋愉席銳陣

需要正規程式必須要通知家人

且需要下達拘捕令(我對這些沒有太大的研究,具體就是這類的以官方檔案)

19樓:猜猜我叫什麼鬼

警察抓警察嗎?哈哈哈。一樣黑,除非給錢啦

公安局把人帶走二十四小時後沒通知家屬怎麼辦?

20樓:關鍵他是我孫子

這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報警,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一次據傳(就是把人帶走)的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持續時間也不得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時間,但應立即通知家屬或所在單位。要是**一直沒有通知就是違法了,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21樓:七臺河李陽平

你可以去公安局諮詢一下,並提示按公安部125號和127號令辦理,是不是程式失當了?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125號令)

第四十三條  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實施前須依法向公安機關負責人報告並經批准;

(二)通知當事人到場,當場告知當事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當事人不到場的,邀請見證人到場,並在現場筆錄中註明;

(三)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四)製作現場筆錄,由當事人和辦案人民警察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的,在筆錄中註明。當事人不在場的,由見證人和辦案人民警察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五)實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當場告知當事人家屬實施強制措施的公安機關、理由、地點和期限;無法當場告知的,應當在實施強制措施後立即通過**、簡訊、傳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屬****或者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屬情況或者無法通知家屬的原因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程式。

檢查時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製作檢查筆錄,不再製作現場筆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127號令)

第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出示拘傳證,並責令其在拘傳證上簽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應當責令其在拘傳證上填寫到案時間;拘傳結束後,應當由其在拘傳證上填寫拘傳結束時間。犯罪嫌疑人拒絕填寫的,偵查人員應當在拘傳證上註明。

第七十六條 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傳期限屆滿,未作出採取其他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束拘傳。

第一百二十三條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通知書應當寫明拘留原因和羈押處所。

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的情形適用本規定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有礙偵查」:

(一)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犯罪有牽連的。

無法通知、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對於沒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第一百二十四條 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釋放通知書,看守所憑釋放通知書發給被拘留人釋放證明書,將其立即釋放。

轉賬是24小時後準時到賬嗎

不一定。轉賬到賬時間取決於人民銀行及收款銀行的處理情況,實際以收款賬戶入賬為準。1 建設銀行作為匯出方 建設銀行櫃面 智慧櫃員機 網上銀行 手機銀行 銀行渠道提供實時 其中網銀實時跨行轉賬分為加急與普通跨行轉賬 2小時後 次日 次日0點匯出 三種匯出方式。資金匯出後 1 建行向建行轉賬 實時到賬 2...

南京的地鐵是24小時嗎,南京地鐵是24小時嗎?

不是,不過有特殊情況會推遲,上次去奧體中心看潘瑋柏演唱會,還擔心沒有地鐵,誰知道那天臨時該晚了一個小時,呵呵 週末和平時的時間安排也不一樣,週末開得比較晚 不是的,晚上到11點,早上6點開始 南京地鐵是24小時嗎?南京地鐵不是24小時執行。南京地鐵首末車時刻表 南京地鐵1號線 南京地鐵2號線 南京地...

銀行卡匯款需要24小時後才到帳是事實嗎

個人外匯開戶流程 選擇開戶銀行,在進入 個人外匯買賣 之前,根據個人偏好選擇開戶銀行,進入個人外匯買賣開戶 開戶並存入外匯,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到銀行開立外匯買賣帳戶,簽署 人個實盤外匯買賣交易協議 書 存入外匯,也可以將已有的現匯帳戶存款轉至開辦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銀行 辦理網上交易和電 話委託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