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現在向公司提出離職,但是一直遲遲不給予批示,請問我是否

2021-06-05 09:17:19 字數 5414 閱讀 1741

1樓:搬磚的人

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是法律賦予勞動者在單位無過錯情況下的解除權,不需要單位批准。不屬於自動離職。

二、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合同,不是提前辭職,要把通知解除合同和辭職區分開來。辭職按照辭海的解釋,就是不接受現在的工作,請求離去,是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協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單位同意。

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單位無權因此扣除員工的勞動報酬。

四、提前書面通知,可以寫兩份,通過要求接收人員在留存的那份上面簽字,或者要求接收人員打收條、錄音等方式作證。

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有的職工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也有的受優厚待遇**而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範圍。

2樓:黃泉聖體

正常的程式就是1個月,提交辭職報告以後1個月了就可以了,我說話沒有什麼權威,但是這個是那些大律師說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聽我說說好嗎; 按照勞動法和合同提前30天提出辭職的公司應給予辦理離職手續,如果沒有正常理由你是可以投訴他的,至於說要教會接替你的人才可以走,那是混蛋說法,我們打工的沒那個義務,再者如果找個笨蛋給你教,那不是要教到鬍子白了,所以30天后布給你辦理手續你就可以拿著你的辭職書去勞動局告他。

提前一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不批准可以走人。(原因如下:)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後不管老闆批不批准都可以走。勞動者辭工只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決就行,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准許。

6樓:安靜的女漢子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滿30天就可以離職了,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試用期需要提前3天。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告知,是法律義務,過了一個月,公司不能以任何藉口不辦理退工,否則你可以到勞動局投訴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還不可以走,因為你只是向你的上級遞交了辭職書而已,你的上級並沒有答應你。不管你去那裡做你要走的話,辭職都要提前一個月口頭向你的上級正式提出辭職並且要遞交一分正式的辭職書,再要你的上級肯定的答應簽字。現在你的情況先自己去找你的上級好好的談談,給你的上級一個確切的回答和答案,就可以了

9樓:匿名使用者

沒個公司的制度都是不一樣的,你可以去問下人事

但是我們這個廠的話 如果沒辭職就走的話 就算曠工處理,3天以後就自離。除去3天曠工的錢 ,剩餘的錢會打給你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你們領導不想你走吧,你有機會自己找時間和他聊一下,如果真的想走那就把事情說得急一點吧

我想辭職,已經提前一個月向公司上交辭職報告了,公司不批,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用特快專遞的形式將辭職信郵寄給公司,並在封皮上註明辭職書。一個月後你就可以自行離職了。 因為快遞公司會記錄對方的簽收,只要給到公司就可以了,不管公司在**。

記住,裡面的內容是辭職報告,不是什麼離職申請,千萬不要申請,律師曾經特別提醒過!

但一定要等到1月期滿才好離職,用人單位即使不同意,你也可以走了。提前一個月通知,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條件,職工必須遵守。職工付出勞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結清所有工資。

所以,工資能拿到。

上海的公司更加怕自己被勞動局、人事局查,所以你更加應該爭取自己的權益。

以上的建議,前提你們是有勞動合約的,而且合約中沒有其他特別條款註明「離職需要提前三個月(或者超過1個月)」之類的表述。

12樓:伊夢

這種情況多見了,勞動局的人來調查時,公司一般就以沒看到你的書面辭呈為理由,希望你要能證明你的書面辭呈交到了公司責任人手裡。

13樓:心如亂雨

可以,你不需要負什麼責任,單位要在你交了書面離職書後一個月內給你辦理離職手續並支付你所有的報酬:工資+獎金等.如果單位到期不給你辦理,你立即打**到當地勞動部門說明你的情況,一般來說當地勞動部門會即時打**到你公司瞭解情況,如果屬實,會責成單位立即給你辦離職手續的.

你要清楚一點:由你向公司提交離職表那一天開始算起,一個月內你就可按法律規定離職,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而很多公司都會誤導員工:在公司批准你離職後一個月才辦理離職手續,大家要了解清楚這兩個區別,後面一種是違法的,就算是公司將這一點寫在勞動合同上都是違法的,所有打工的朋友要認識到這點,不要被誤導了!

離職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但是公司不給批,一個月後走了還能拿到工資麼? 190

14樓:諾言

1、書面遞交抄辭職申請,3天后襲留書面離職信或工作交接表;

2、遞交材料後,帶錄音筆和公司人事部門交涉,如公司不予結算工資及押金,馬上到勞動局監察支隊投訴;

3、如監察支隊不能給出滿意答覆,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但不如先監察,一般監察也能解決問題),費用很低的;

4、如果仲裁不理會,直接到法院起訴好了,贏的機率很大。

5、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離職提前30日申請,30日到期後,就可以離職了,單位不得阻攔。如果單位再不同意,或者以扣工資等,可以申請當地的勞動仲裁。

《勞動法》是偏向於保護勞動者,只要沒有違法、違規的,單位無理由扣工資、壓錢,仲裁會要求企業按正常辭職程式,即所有工資和押金都會給你。

15樓:晨光

需要提醒的是,這個事也要考慮後果,畢竟以後的解除合同資料需要企業提供,甚至將來退休你可能還會找到這家企業,儘量和諧解決。

1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只需要提前專30個工作日提

屬交書面離職申請,到期之日自動生效。不用誰批准,並且也沒有附加條件。

至於你擔心用人單位不給工資,那麼先把你的合同、工資條、工作證,等等能夠證明你為這家公司服務的所有證據收集齊全。如果他敢拖欠,那就勞動仲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用人單位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到期不給,那麼公司違法,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告他去。

17樓:笑的那麼那麼甜

沒批准辭職自己不去了肯定是算自動離職的,後面的工資就不會發了,說什麼公司不批准其實就是你的頂頭上司不批准而已,平時同事之間關係搞好還是很有必要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提交辭職報告需要公司批准才行。不然小心公司打曠工,把錢扣完了

19樓:書生之見是我

你的做法是合法合規的,如果單位還要刁難,就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要求立刻結清工資。

20樓:當hr遇見家庭教育

首先,你爸爸的工資肯定可以

拿到。只要付出實際勞動

,工資是一定能拿到的。然後,內你爸爸沒有容勞動合同,這個問題不大,法律是認可事實勞動關係的。只要你們有證據證明自己每月在那邊上班,在那邊有收入就可以。

至於他們沒有給合同你們還可以反向要求!

21樓:哎喲小q喲

可以的,按正常流程走,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公司不發工資就是違法了

22樓:富者康

能,只要提交了離職報告,無論是否批准。

按照常規,辦理離職手續,需要至少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這權樣企業才會有時間重新招聘僱員來頂替你現在的工作,以保障企業各部門各業務的正常進行和企業運作,如果你因為個人的一些特殊原因不能提前30天進行書面的辭職申請,企業可以根據勞動法律法規,扣除你30天的基本薪資作為代通知金作為補償,請採納,謝謝

23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通知單位,

copy不是單位批准

到離職時間單位應該結算工資

如果不發放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4樓:小豬小豬豬啊

按正常你有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那麼不管單位批不批,你都可以走

25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bai的關鍵在於,你需要舉du證你爸書面形式zhi提出離職申請,書面dao提出三十天後,不回管企業單位是

答否同意批覆,你都可以選擇離開,且單位必須要全額支付工資,所以,問題在於你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已經履行了這個先決條件,例如郵政快遞迴執單證明你某年某月某日快遞出去,單位什麼時候簽收的這份檔案等途徑,這要證明了,你就有機會全額拿到工資,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則無法裁決你已經履行了三十天書面通知的行為

26樓:匿名使用者

提出辭copy職,公司

未批准,你父親bai直接離職。公司可du以以曠工為由,將你父zhi親開除。這樣你父親dao的工資基本上是很難拿到了。

一般標準的離職程式是,提前30天申請,然後你才可以自動離職。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關鍵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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