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懂的進

2021-06-11 20:42:07 字數 1920 閱讀 3658

1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你只要明確國家是不會讓你漏稅的,及時你晚交也會補上的。而且時間越拖,稅率越高。還有就是內賬是個人所得稅是可以少交,但你怎麼去弄這些發票呢?或者你怎麼提供單據呢?

而且很多發票單據買都是要給它稅的錢的,別人不會白開然後給你發票的。然後你會用很多小面值的發票聚成大金額去公司報銷,可能,我是說可能會減少一些費用。

如果你說你買東西開票不要錢,是因為開票的錢已經算在東西里了,給你開票和不開票的東西的**肯定不一樣的(一般是這樣)。就是說如果你真的買東西,而且東西歸你,你再給公司報銷含稅的發票的錢,理論上可以逃。但公司等於是替你交了,所以公司肯定是不會答應的。

然後也不會成立,呵呵。

2樓:何方

個人所得稅是按照((獎金+基本工資-四金)-2000)*稅率來計算的沒錯

根據你說的"當月的工資的稅已經交了,當月獎金是晚發的"

是指遲發放的每月獎金沒有納入到個稅當中,有三種方法來作處理:

1.如果遲發放的每月獎金在當月交納個稅時已經計算出來了只是沒有發放,可以按計算出的金額直接計入職工薪酬,提前代扣代繳

2.如果遲發放的每月獎金是在月底才能計算出來,可以與下月工資一併交納個稅

3.如果公司管理層和員工一致要求每月獎金不交納個稅,可以作內賬處理,不用再申報交納

3樓:匿名使用者

1.領工資的適用的是個人所得稅裡面的工資薪金稅目,適用稅率是9級超額累進稅率。所謂的超額累進,是根據你工資的總額,劃分不同的檔次,工資越高,稅率相對越高。

2.這樣幹說沒啥意思,估計不是專業人員,也難聽懂,舉幾個數字的例子吧。(數字是隨便編的啊)

你每個月工資5000(含4金500),每個月獎金2000,獎金半年一發或者一年一發。

這樣的話,你每個月要交的個人所得稅就是

(5000-500-2000)*15%-125=250元

這個稅率的選取是拿你的工資-社保,公積金-2000元,查9級超額累進稅率得到的,不是直接用5000選的。

現在來講發獎金了,發獎金比較複雜,半年和一年是不一樣的,發獎金的時候,根據稅務總局的檔案,一年可以用一次優惠稅率計算方法,其餘還得用上面的方法。

現在說半年一發:

現在7月份發上半年的獎金了,則當月基本工資5000(含4金500),當月發獎金12000(半年獎金)

則計算方法為(5000+12000-500-2000)*20%-375=2525元。

好,現在年終發獎金了。

這時候演算法不一樣了,先用,5000+12000-500-2000=14500/12=1208.33,根據1208這個數字,然後查適用稅率表,這時候適用10%的稅,速算扣除數25元。

則你當月交個人所得稅為14500*10%-25=1425元即可。

下半年這種演算法,一年只允許用一次。

如果是年底一次性發放:則計算方法為(其實和下半年的演算法是一樣的)

(5000-500+24000-2000)/12=2208元。查表,適用稅率為15%,速算扣除數為125。

則應交個人所得稅為3850。

3.計算方法為個人所得稅法和相關檔案規定。

4.可以自己試著算一下,拿數字套稅率即可。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4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工資的個稅計算方法有一張**,我懶得貼上了,你去網上搜應該有.你的計算方法嚴格來說是不對的,但是也有地方對企業員工個稅按照一刀切的方法徵收,目的是為了減少徵稅業務量.

獎金如果是每個月都發的話,應該合併入工資一起計算當月所得稅,這些稅務部門在查帳的時候會補徵,假如是幾個月一發的話,單獨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所得稅,與當月工資區分開.

5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所得稅是不是((獎金+基本工資-四金)-2000)*稅率。

但問題是我們單位的基本工資的稅已經交掉了,那獎金是後來發的。獎金的稅怎麼算呢?這樣個人覺得不可行,懂得人給予解答。

關於個人所得稅問題,關於個人所得稅問題

1全部不需要,如果是合法收入,你親戚已經交過稅了的,他給你是他的事情,如果你再去交稅的話,就是重複交了,你不想想,就像我們過年小時侯不是每年都有上千,幾千,甚至更多的壓歲錢,這不是跟你親戚給你錢一個情況,你幾時見過誰為了壓歲錢交稅的了,稅務局也沒有找誰的麻煩不是,如果是不合法的,那麼,這筆收入就不是...

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不合理,你們是企業,不是個人,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企業所得稅也要歸你們企業所在地的國稅局管轄,在當地你們只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就可以,和當地地稅局要解釋一下,就說你們不在當地發放工資,工資在總公司所在地發放,這樣工資不屬於在當地取得,不用在當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徵稅機關與自然人 居...

個人所得稅稅款,個人所得稅

根據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標準的通知 深地稅發 2009 152 號檔案規定 根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 2001 157號 第一條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