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男方感情破裂分手後該怎麼辦,夫妻感情破裂,男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2021-06-17 23:15:17 字數 5050 閱讀 9116

1樓:在瑞雲山見朋友的海蟹

當然沒有感情了分手是個人權利,無可厚非,不過要求男方補償在男方沒有對過錯的情況下就過分了;孩子的撫養費需要看你和男方的經濟情況而定;既然孩子都生了,彩禮是可以不退的。不過感覺你太不負責任了!

2樓:乘代杉

你這剛喝完喜酒就感情破裂,又想把孩子拿掉,說實話一般人都會懷疑你結婚的目的,建議你幫他生個孩子吧,孩子你也別帶了,至於彩禮就算孩子的補償。如果你不生下孩子就走人,彩禮你一分都別拿,全退給人家。

3樓:溜到被人舔

一般不建議離婚,撫養權歸屬問題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4樓:

如果沒有感情還是不要要孩子比較好,以免悲劇造成。彩禮可以不要但是賠償也可以沒有,但是孩子是否要還是要仔細斟酌,畢竟是一輩子的事情。

5樓:麗萍房產

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就不要生這個小孩出來,不要害這個小孩一出生就沒有父母親在一塊生活,生在一個破碎的家可憐,你們考慮好。

6樓:

對於這種情況,如果懷孕時間不是很長的話,還是不要這個孩子吧,以免以後受苦。

7樓:葉子姐

如果兩個人沒有感情,就不要生這個小孩,不然這個小孩一出生就沒有父母親在一塊生活,生在一個破碎的家。對孩子來說太可憐,你們一定考慮清楚再做決定。為孩子多考慮一下吧。

8樓:

我竟然感情破裂了分手了,如果不想讓我們的孩子

9樓:匿名使用者

生下了孩子,問女方每月要撫養費,合理合法,如果男方有充分的財力,又心胸開闊,不要撫養費,也不想提彩禮返還,也是人之常情。問題在於,你遇到的這個男人,是否既有雄厚財力,又有高風亮節呢?

10樓:捷昭懿

如果決定要分手就不要孩子,生了孩子就要對孩子負責。

11樓:

有了孩子牽扯更多、情況更復雜、沒感情了就快刀斬亂麻

12樓:仁念雲

孩子,這要看你想不想要,財產可以申請法律分割,撫養費是每個月都要給的,,直到成年

13樓:

不要想太多,做好自己就可以啦

14樓:

那就各走各的路吧,沒什麼好留戀這破碎的感情。

15樓:後盤

分手後要調整心態努力工作,增加自信心

16樓:初幼白

各走各的道,互不相欠

17樓:

既然槍不?️用,那就分吧

夫妻感情破裂,男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18樓:談納盤古

只以感情不和為理由通常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但分居兩年以上,通常是法官認為感情已破裂的依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就必須證明自己撫養孩子比對方撫養對孩子更有利,包括物質和精神兩方面

19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12月13日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⑿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⒀受

20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堅決離婚,那就上法院起訴吧。

21樓:

像這種不負責任的男人,不要也罷

22樓:加固補縫

再找個,看他有什麼反應

沒有領結婚證,辦酒席了,共同生活5個月,現在感情破裂分手,彩禮10萬要返還給男方多少?

23樓:戀上江山雨

你好,根據當前我國的法律規定,婚姻關係是否存續是以登記為準的。因此,你們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雙方沒有締結婚約的,彩禮是需要返還的。

因此,如果男方主張返還10萬彩禮,是有一定依據的。但是考慮到你在同居過程中也有支付一定的生活開支。因此,可以主張酌情減少返還的數額。

24樓:flyljx萱萱

我認為出現這種情況下,十萬彩禮多少也得給點,畢竟雙方都很不容易,關鍵是沒有領結婚證就開始辦酒席了,根本就不合法,如果你們要是選擇用法律**維護自身權利的時候,法律也管不了太多,因為以前做的就不怎麼?

25樓:東南一隅的天空

兩個人沒有領證

就在一起同居生活

其實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

也可以算是非法同居吧

但你們這種情況

最好是協商解決

雖然以後不能在一起生活了

但也不要把事情鬧得太大

這樣對誰都不好

最好是商量出兩家都能接受的數額

這樣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協商不成

可以起訴到法院

由法院裁決

這樣事情鬧得太大

兩家在當地的名聲都會受損

並不建議後者的方案

只是迫不得已才能使用

26樓:匿名使用者

儘管難斷家務事。如果你們沒有領證的話,就不算結了婚。彩禮是要返還的。有一條規定寫明,如果廠裡導致對方家庭生活困難的話,是要給對方返還的,當然要扣除女方為了結婚所用的花費。

27樓:張律師

優先協商,如果協商一致,就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反悔。

如果不能協商,能夠證明彩禮已經用於男方或共同生活的部分,是無須返還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就算辦了酒席沒有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但畢竟生活5個月了,兩人協商吧

29樓:abc纖纖

我覺得最好是全部返還給人家,自己掙錢自己花,這樣才有底氣。就算有一句話說的,我買不起的東西我不要,我想要的東西會自己掙錢買。

30樓:快樂的小豬長

沒有領結婚證,倆人共同生活在一起是屬於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現在倆人感情破裂分手了,也是無奈,至於彩禮問題理應倆人好好的溝通,協商,做到好聚好散,大家都退一步,海闊天空,不要老糾纏不清!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兩個人協商最好了,如果用法律法規走程式估計的全額退款,會認定為騙婚,好聚好散吧,不要因為錢連最後的尊嚴都失去了

3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對待感情不夠慎重,也沒有認真思考過,對待感情千萬不要草率,要用一顆真誠的心來對待,既然你提出的分手,那麼你為什麼還要給他打**?只能說明你還是放不下他,心裡還是有他,但是對他又不是特別滿意,沒有完美的愛情,心胸要寬闊,如果不是選擇性問題,男朋友有一些缺點還是可以接受的,不要苛求完美的愛情。

33樓:愛你三思

如果正常的話誰提誰損失大,女方提就要退彩禮,男方提10萬給點就行。

34樓:唯一的唯一

這種情況可以商量著來,多少給點,畢竟都不容易,可能花的都是父母的錢,將心比心。如果能夠重修舊好就更好了,半年的時間也不短,可以多聊聊

35樓:淄博保安

這要看實際情況而定,特別要協商解決問題。

3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協商解決吧,大家都可以接受就行了,5萬吧。

37樓:依水斯涵

應該協商決定數額,如協商不成走法律程式

38樓:如此人生

走不到一起的婚姻就不要勉強了,兩個人商量商量

39樓:對不起我不是我

這個只能協商處理,你們可以去當地司法局處理,由司法局協商,比如遠了就雙方司法局出面調節。

退完是不可能的,適當退點。雙方達成協議就可以了。

40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看誰是過錯方,

或犯什麼性質的錯,

不好定論,

只是退的份額根據犯錯的性質決定。

41樓:身材不錯的村姑

給一半吧,怎麼那麼快就出現感情裂縫了?

42樓:輕酌天蠍

法律規定彩禮錢有多錢還多少錢。

43樓:烈火三代

哎呀,你們當初不應該這樣呀,估計是父母催婚催的了!

男女感情破裂,女方是有夫之婦,分手後男方是否可以向女方賠償精神損失費

44樓:股指**資料

兩個人都有責任啊,沒有必要糾結這樣的精神損失,你想想,她將面臨多大的壓力啊,她的丈夫、她的父母、我想她心裡會這樣愧疚一輩子的,如果你還記得曾經愛她,就不要在這麼為難、糾結這樣的事了,讓她少一分壓力吧,不能擁有,也不用選擇毀掉她吧,好好的想想清楚吧;

45樓:匿名使用者

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會支援。

46樓:匿名使用者

你情我願的事兒,愛賠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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