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結婚三年了沒登記因為性格不合要離婚女方不想要孩子怎麼辦

2021-08-01 11:12:37 字數 712 閱讀 1463

1樓:

結婚三年了,這屬於事實婚姻,如果女方放棄撫養權,那麼是會判給男方,如果男方也放棄,那麼你得提供各方面都不如女方,孩子跟著自己不管是教育還是生長方面都回形成障礙,那麼是會盼給女方的。

不過我要說,你們這樣把孩子推來推去,身為人母人父,你們還要臉不,既然都不想要,當初還生來幹嗎,避孕不會嗎,你們知道沒有父母疼愛的小孩,對他們來說是件多可悲的事情啊,大人做錯的事情憑什麼要讓小孩來揹負。你自己考慮考慮吧。

2樓:北弘濟

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 唯有自己爭取利益

3樓:

沒登記 要什麼孩子 你是男方你都不要 你們誰愛孩子多一點 誰想過這個孩子的未來 你倆問題解決了 孩子的人生怎麼辦 不負責任 不該帶到世上 你們帶來了 責任盡不到 連孩子雙方都不要 自私無情

4樓:揚州男孩闖天涯

就協議離婚唄,還能咋辦

5樓:小_黑

這個還是諮詢一下律師或者法院方面的人吧,問問當地的政策

6樓:花滿樓的大秋褲

沒登記在法律上都不是夫妻、還需要離婚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再去好好談談,多給自己和別人機會。

8樓:哈哈哈五花肉

巴不得她不要孩子呢。多可愛的娃

如果兩個人分開三年,三年沒聯絡,三年後又在一起了,而且感情很好,體現出了什麼

你們彼此都愛著對方,以前的分開只不過是年輕時的衝動與不成熟。現實點的話.感情好是假的。應該有某種互相的利益在其中。我只能說無關時間,只是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就是這麼簡單,有時候別把感情想的太複雜了!要學會相信!沒感情分開三年都不聯絡,在走到一起幸福嗎?沒感情分開,那你們現在是有感情走到一起的嗎 三年...

我跟他結婚八年了有兩小孩,因為兩個人合不來四年前就對他沒有感

沒有結婚證就不算結婚,告他 我覺得可以用法律保護!那男也太道德了吧!你們沒有存在婚姻的,算是非法同居吧。不用怕他的 去諮詢一下律師吧?朋友你的這種事情,我們也沒有遇到過。可是對於現在的不能有那種輕浮的想法,因為人生短暫,不要為這麼一點事情毀了你大好的前途,找一下相關部門,能不能得到法律的援助。你說你...

剛結婚兩三年,但已有小孩了,卻發現兩個人性格不和,鬧到了要離婚的地步了,該不該結束婚姻

如果兩個人都試著去改變,為了孩子。但實在是沒有辦法好好生活那就離婚,雖然離婚對孩子來說很有傷害,但是同樣的沒有愛的婚姻是不完美不溫馨的,孩子在這樣的家庭環境裡生活對大人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實在沒感情就不要勉強,如果有小孩了的話還是要為小孩子考慮下 沒有小孩的話一切都好說 不是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