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所指的危險物品包括

2021-08-10 00:26:32 字數 2246 閱讀 6004

1樓:來自淘金山古靈精怪的典韋

《安全生產法》所指的危險物品包括(a、b、c )

a.易燃易爆物品 b.危險化學品 c.放射性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告知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二十九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專案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專案,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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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條  建設專案安全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專案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專案的安全設施設計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審查部門及其負責審查的人員對審查結果負責。

第三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專案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專案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准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並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專案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專案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應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單位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審批並實施監督管理。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必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

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3樓:清泉潤玉

a.易燃易爆物品 b.危險化學品 c.放射性物品

《安全生產法》所指的危險物品包括哪些

4樓:匿名使用者

《安全生產法》所指的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樓:種花家的小米兔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

生產法中危險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二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危險物品:在航空運輸中,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危險物品的詳細分類參見iata《危險物品規則》,危險物品品名以《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載明的為準,並參照現行有效的iata《危險物品規則》。

危險物品,即由於其化學、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產、儲存、裝卸、運輸過程中,容易導致火災、**或者中毒危險,可能引起人身**、財產損害的物品。顯然,這是從物品的性質上所作界定。通常講,危險物品主要包括:

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

6樓:匿名使用者

在《安全生產法》第七章 附則中有說明,

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7樓:電腦板液晶維修

肯定易燃。易爆。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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