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婚姻不幸福怎麼辦,結婚一年半離婚彩禮退還麼??

2021-08-26 09:33:35 字數 6003 閱讀 5930

1樓:醬媽育兒

什麼樣的婚姻越來越累:

1、所謂的「婦女能頂一片天」

真的,現實中有很多這樣的女人,一點沒有新時代女性該有的氣質和作風,仍然甘願默默付出,這樣的女人,結了婚,生了孩子,忙裡忙外,丈夫天天在外打麻將,對她一問三不知,但女人仍然無怨無悔,有時候真的想不通,憑什麼?都21世紀了還做這樣的女人,不覺得愚蠢嗎?

明明是個有家室的人,卻把自己弄得像個寡婦,臉上永遠掛著無法消散的疲勞和哀怨,先不說她的精神世界是什麼樣子的,光是生存這一面,就足夠生死疲勞的了。

2、委曲求全、一味遷就

結婚了,在家裡仍然沒有一點地位,被廢物一樣的老公忽略,甚至被婆婆當成敵人,但是卻沒有一點反抗的意識或者沒有能力,還有可能嫁給一個混蛋,越是遷就,對方越是死不要臉,這種委曲求全就好像是放著白米飯不吃非要去吃屎。

為什麼這樣的生活還要繼續下去呢?四個字:為了孩子。但是為了孩子就一定是對的嗎?未必,孩子在一個沒有愛的環境里長大,恐怕傷害更大。

3、經濟包袱太重

確實,每個女人都想過好一些的日子,經濟上如果不好,你會對生活充滿敵意,你會感覺到無力和痛苦,你住的房子很小,你的傢俱很廉價,你的衣服都是雜牌,你從來不用香水。

你甚至從來都不想去攀比,但你就是窮,窮的快失去了基本的生活尊嚴和保障,這就是掙扎,經濟的包袱可以有,但是不能太重,尤其是女人,更不能揹負經濟包袱,如果嫁給了一個好吃懶做的男人,馬上跟他離婚,一秒都別耽誤。

2樓:哆啦a夢魔盒

結婚前是什麼樣的,為什麼是現在的樣子,考慮一下吧

沒有性生活的婚姻能維持多久?

3樓:逢奕琛醜倩

首先確定一下,你老公有沒外遇,你不可以用片面之詞說他沒有。

然後確定一下,你老公有沒身體上的不對勁,也就是說疾病或身體不適。

而後確定一下,他是否因為工作或各方面壓力太大,無法顧及性生活。

最後在前兩者都否定的情況下,你可以適當的調情,清理下房間,使其更清潔;裝飾下房間,使其更溫馨;穿些**的衣服,比如粉紅的愛心睡衣,適當露出胸部及大腿來刺激他;另外說話勁可能能的柔。

如果他還沒有那意思。不好意思。你的老公出現了性冷淡!

4樓:釋義就是我

無性婚姻指的是沒有性生活的婚姻。社會學家說,夫妻間如果沒有生理疾病或意外,卻長達一個月以上沒有默契的性生活,就是無性婚姻。無性婚姻是指男女因種種不可抗力造成性功能尚失。

仰或心靈受過重大創傷或先天無性,性冷淡等。這種不進行性生活的基礎上結為夫妻關係的婚姻叫做無性婚姻。由於工作時間不同,為不打擾對方休息,很多夫妻商量平時分床睡,有「需要」再在ᎌ/p>

5樓:充曼華理儀

你如果真的愛他,想要和他繼續發展下去,先暫時忍一忍,要一個孩子。有了孩子後,起碼有六個月他不能碰你,在這六個月裡,他肯定會遷就你,那時你再好好和他交流交流,畢竟孕婦為大。有了孩子以後,兩人感情因為孩子也會增長一些。

以後再**時,會體諒你一些的。

你要是不愛他,不想和他繼續發展下去,就離婚吧。但我勸你不要,因為男人離婚只會增值,女人離婚會貶值的。而且你應該結婚不久,這麼匆匆離婚對誰也不好,對雙方兩家都不好,要是父母問起來怎麼辦。

而且你也要想想自己,是不是自己不能夠承受,如果是這樣也要替對方想想,一方面可以讓他稍微輕一點,另一方面,自己忍忍,兩人互相體諒一點,想生活才會和諧。如果是他太強了,白天讓他多工作,多幹事,晚上就沒力氣了。不過這種方法只適用於一天兩天你實在不想的情況下。

你自己好好考慮,我個人勸你不要離婚。

6樓:龐秀花禹子

這個問題需要正視了!!!!

大膽的告訴他,

你們是夫妻!!

無話不談的夫妻!!

沒有什麼夾在中間的!!!

說不定你老公的想法和你一樣!但都是因為各自的羞澀不敢說出來!

到最後你們會後悔的!!!!

大膽的說出來吧!!

7樓:羅夕古卯

無性婚姻是不能久長的。你男友的素質水準很低,不顧你的痛苦與否,一味追求自己快樂,愛你不深吧?記住婚姻是幸福的而不是痛苦的,所以你應該重新選擇了。祝你幸福!

8樓:景秀花戴念

現在的社會像你這樣的婚姻很多,很對女性跟你有一樣的狀況。而且有的更糟糕。試著跟他去溝通,他對性的冷淡一般都有心理疾病或陰影引起的,希望通過你的努力能史他再做一個正常的男人。

愛一個人不但要給他感情還要給他性,少一樣這都不算完美的婚姻。自己好好考慮一下如果一直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能適應的話就這樣下去,不行的話還是早點有個解脫的好,以後有小孩了你會更加拿不定注意。

9樓:體制陰謀

那要看兩個人的感情怎麼樣,家庭

環境和諧不,與父母關係,經濟滿足家庭開支,沒有其他煩心事,對性的要求有多少,是保守型還是開放型的,一般四十之前要關係大一些,之後就不會影響了,身體激素退化了,親情多一些。

10樓:司馬清石

(๑• . •๑)半年一年兩年 這都沒準 因為婚姻的長度並不會直接受性生活的主導

也有夫妻間沒有進行**流而一直存在的 而這樣的婚姻往往很特殊 基本不能稱之為婚姻

唯一能確定的是 沒有性生活 婚姻就真的不會長久 如果是沒感情的婚姻也就算了 要是有感情的婚姻 可能就悲慘了

11樓:藍色高跟鞋

有的受不了早晚會離婚,有的因為孩子,因為還有感情,家庭很多方面委曲求全了,我朋友就是這樣,沒辦法!如果倆人感情一般,沒有太多牽連建議離了!

12樓:手機使用者

你是女人會持續一輩子,你是男人不會超過一年

13樓:韋

如果真是愛,那麼能維持一輩子,看看你們彼此

14樓:粗怒的螞蟻

為什麼沒有性生活?你們可以面對面敞開心談一下!

15樓:大海

很段的,偶爾也有一至兩例

結婚一年半離婚彩禮退還麼??

16樓:華律網

符合以下情況的,可以退回彩禮:(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三)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況:(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但是,在死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17樓:女兒嬌

已經結了婚,彩禮錢不用再退。我估計應該是男方害怕女的跟他離婚,用此極端的方法留住女方的手段而已。真的離婚的話,財產應該對半分。

18樓:親親偶偶

都結婚1年多了,沒有必要退回彩禮,彩禮是結婚給的。當然不用還了。

19樓:北京煙花爆竹

都已經有過婚後共同生活了 彩禮就不用還了呀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必要退回彩禮,除非協議離婚中協議中寫明雙方同意退回彩禮否則根本就不用退。

如果不是協議離婚的話就是要把雙方的公共財產平分就ok了```聽我的如果你朋友現在離婚手續還沒辦理儘量把自己家的財產轉移給父母然後你離婚後就可以多弄點````至於他說騙婚你大可讓他去起訴~~!!

騙婚這件事情在法律上表示的形式並不是那麼明確所以即使他起訴成功率也過不了5%

21樓:我是胡磊

不會了,到時候財產還要評分,看女的要不要了!

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22樓:北京家理律所

我要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23樓:金果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24樓:華律網

一方不同意能離婚

,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法院調解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2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從理論上講,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不影響婚姻的解除。

但既然是訴訟離婚,那麼法庭判決是否離婚的前提是感情確已破裂。

通常情況下,法庭將先行調解,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比如你媽媽),堅持有婚姻基礎,感情尚未破裂;而你爸爸又無法舉證你媽媽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則法庭一般不會採信你爸爸的訴求而作出不準予離婚的判決。你爸爸即使有異議而提起上訴,也不會得到支援。而你爸爸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也必須是在不準予離婚判決生效六個月後。

屆時,你媽媽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或證明來支援她感情尚未破裂的主張,法院將依法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

你爸爸撤訴再起訴,仍然是一次訴訟,訴訟過程會如上所述。

至於你父母離婚**,與子女無關,尤其是你已成年,不涉及由誰撫養,撫養費多少,如何支付等具體問題,所以,不會要求你出庭。

十分理解你不想父母離婚,家庭破裂的心情,希望你能夠抓住你爸爸同意撤訴和平解決問題的時機,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妥善做好你爸爸及你媽媽的工作,摒棄前嫌,放眼未來。一個完整的家,對你們全家都是彌足珍貴的。

26樓:法加家律師服務

首先,離婚起訴不意味著一定會判決離婚。若你媽媽不同意離婚,可收集感情未破裂的證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了法院審理案件時,應當判決離婚的五種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只要出現以上情形,就應當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就應該判決離婚。

在實際離婚案件中,法官判定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有兩看——看事實/證據、看態度。

建議你媽媽求助專業律師幫助收集感情未破裂的證據及應對可能的離婚訴訟。

其次,你爸爸外地工作不屬於分居。

但需注意,一般情況下,認定夫妻分居的條件有三個:

(1)夫妻分居;需要事實證據或對方承認;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這點很重要,目前來看你爸爸是因為工作原因外地居住,而不是因感情原因分居。

(3)分居已滿2年。

第三,若你出庭也僅僅是作為證人,不會對個人產生影響。父母出現感情問題,你希望家庭完整的心情非常能理解,建議你和父母都溝通下,看矛盾是否有其他解決的辦法。

若爸爸執意起訴,建議你和你媽媽也儘早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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