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出了不予批捕證,還需要取保候審嗎

2021-09-30 01:44:12 字數 4002 閱讀 5804

1樓:嘎啦娃子

檢察院不批捕意味著公安機關最多刑事拘留時間為30天。一般情況下,檢察院不批捕,公安馬上要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的,方便繼續偵查,或者撤銷案件。

《刑訴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或者沒有逮捕必要的;等等。

檢察院不予逮捕後辦理了取保候審還會被傳嗎?

3樓:之何勿思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拓展資料:

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

(一)保證金的保證

1、數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上。

2、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等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二)保證人的保證

1、保證人的條件

①與本案無牽連; ②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③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2、保證人的義務

①監督;②報告

3、保證人的責任

①行政責任:罰款 ②刑事責任

③民事責任: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同時也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保證人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以其保證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數額為限。

4樓:孫醫籽

1、公安機關採取的取保候審(直訴)的期限最長是一年,一年內公安必須將案子起訴到法院。

2.取保候審交納保證金,只要你遵守取保候審期間的各項規定,保證金是會退還給的,一般在法院判決下來之後會退給你。

3.一般取保候審就是可能達相關證據條件還需要補充,而抵押期限內又不能批捕,只有取保候審,但是等到,取保候審期限滿,檢察院仍然不批捕的話那一般就沒事了,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限內違反相關規定,那麼不但退不了保證金,還有可能被直接收押。

4.如果取保候審期限內滿,因檢察院認為沒有必要批捕的,但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批捕的,那麼公安機關會再次呈請檢察機關批捕,那麼檢察機關沒有足夠不批捕的理由的,那麼會批捕。

5.對你說這種情況,你要把他在案件中所起到的作用和發案後認罪的態度,如果不是主犯,在案件中起的作用也不大,案後認罪態度較好,那麼公安機關可能會認為,嫌疑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不大,有改過的決心,此是檢察院也不批捕,可能就會不被判刑,其實取保候審只是一個變更強制措施。

檢察院不予批捕然後被公安局辦了取保,請問取保候審期間公安局還會把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做起訴嗎?

5樓:qq的勾k先生

如果查明案件事實還是會把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1、公安機關採取的取保候審(直訴)的期限最長是一年,一年內公安必須將案子起訴到法院。

2.取保候審交納保證金,只要你遵守取保候審期間的各項規定,保證金是會退還給的,一般在法院判決下來之後會退給你。

3.一般取保候審就是可能達相關證據條件還需要補充,而抵押期限內又不能批捕,只有取保候審,但是等到,取保候審期限滿,檢察院仍然不批捕的話那一般就沒事了,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限內違反相關規定,那麼不但退不了保證金,還有可能被直接收押。

4. 如果取保候審期限內滿,因檢察院認為沒有必要批捕的,但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批捕的,那麼公安機關會再次呈請檢察機關批捕,那麼檢察機關沒有足夠不批捕的理由的,那麼會批捕。

5. 對你說這種情況,你要把他在案件中所起到的作用和發案後認罪的態度,如果不是主犯,在案件中起的作用也不大,案後認罪態度較好,那麼公安機關可能會認為,嫌疑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不大,有改過的決心,此是檢察院也不批捕,可能就會不被判刑,其實取保候審只是一個變更強制措施。

6 在取保候審期間最好配合公安機關,要按時到公安機關找辦安民警反映相關的生活和其它情況,這樣可能就算以後被批捕判刑,也有可能因為態度好,對社會不再夠成危害,那麼就算被告判刑,也有可能監處執行,但具體的還是要看嫌疑人所犯的罪輕重。你如果相信稱的話,你可以把他作案的經過或和發案後的態度傳送一個到[email protected]我可以幫你問問朋友。

7樓:鬆君飛翔

檢察院不予批捕然後被公安局辦了取保,請問取保候審期間公安局,如果查明案件事實還是會把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的;

1、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2、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調查的結果,如果嚴重的話還是會轉移到檢察院的。

9樓:駭客基地

這個取保候審應該就是補充偵查階段,時間一般為1~2個月,如果這段期間辦案單位找不到你涉案的相關有力證據,那麼理論上應該解除取保候審。(實際上為12個月) 反之,公安局還會將你再次扔到看守所等待檢察院的批捕——起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1,按照你說的情況只是說明你沒有逮捕必要。

2,也說明你被刑事拘留過。

3,取保候審只是因為檢察院不批捕,所以變更了強制措施。

4,等這個案子公安局移交公訴機關時,照樣要把你拉進去。

5,判不判實體刑說不清楚,要看具體情況。

6,本人瞎猜,估計是緩刑。你也算是個有前科的人了。

11樓:老大咩咩嘟

嗯,不批捕不等於不能等於不被起訴,也不等於不會被判實刑。在取保候審期間要老實點,對自己犯過的罪行要有個清醒的認識,和公安積極配合,找個好律師聽取一下意見,看看律師怎麼說。一定和**好好配合,否則即使不被判刑也很可能被**,有時候檢方不追究但是**認為有必要懲罰你還是麻煩,有時候判刑一年不成可以**三年:)

檢察院不予逮捕後辦理了取保候審還會被傳嗎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 縣 二 住址 工作單位和 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 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 不得毀滅 偽造證據或者串供。拓展資料 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

辦理取保候審在檢察院可以辦理嗎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 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

請問取保候審和強制取保期滿案件移交檢察院,可是半年過去了,不做任何處理 該怎麼辦

如果著急結案,就到檢察院問問吧 取保候審的案子,一般說來性質不是很嚴重,檢察院不會拖很久不起訴的 除非有其它情況 等著吧 可能證據不足 取保候審一年滿了。檢查院沒有任何通知怎麼辦?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選擇主動聯絡執行機關,再由執行機關書面通知受案機關儘快處理。有可能是接案之後被撤案了。根據一般規定,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