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勞動合同簽了三年,第二次籤合同有什麼要求,還有年限的問題

2022-01-01 00:57:32 字數 4264 閱讀 3320

1樓:捲毛

首先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並且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那我果斷籤你三年試用你6個月啊,這樣試用期工資原則可以打八折(不過也很多公司不變)但的確給公司更多時間考察試用者。

其次同一用人單位對同一勞動者的第三次續約必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除非你犯錯誤,只能你開我,沒有我炒你了。那還是3+3+無固定更划算些吶。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已經有了一定的工作年限,續簽勞動合同可能會涉及崗位、職位、工資、保險、福利等內容的變化,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重新進行協商,訂立新的書面勞動合同。如若原勞動合同中有部分內容仍適用,也應在新的勞動合同中進行明確約定,便於雙方明確權利義務

2樓:匿名使用者

續簽合同,不降低待遇就行。連續簽訂過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後,只要員工要求續簽五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必須簽訂。

3樓:law丶灬

第二次籤合同只要合同雙方合意平等簽署勞動合同,這是沒有要求的,在年限上面如果兩次籤合同的期限超過了十年,那麼你和用人單位便成立了無限期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就不能隨意解僱你了。

另外第三次籤合同時,如果你要求籤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公司不得拒絕你的要求。

4樓:匿名使用者

1、福利待遇和工資標準不低於之前的合同,若低於以前的標準,你可拒籤,同時可主張經濟補償金;

2、第二次籤合同沒有期限的規定,如果連續簽了兩次以上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你可要求公司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5樓:金風玉露人間有

沒什麼要求和年限問題,看自己和公司如何決定了,雙方都有一定的選擇權,公司可以提議一年、二年、三年,自己也可以最終決定多少年。這沒什麼關係 的。

6樓:3228王

實施條例》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而且會使你一生受益。

再看一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勞動合同第一次簽了三年的,期滿後續籤可以籤一年的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第一次簽了三年的,期滿之後可以按照雙方要求來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8樓:輕候涵蓄

期滿後可以簽訂1年的勞動合同。

但請注意如果一年後,再與這家公司簽訂,勞動者未提出其他要求,就需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對於雙方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無具體規定,雙方約定即可,均不違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樓:中顧法律網

1、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法律沒有規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2、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第一次簽了三年的,期滿後續籤可以籤一年的,這個沒有問題。

10樓:北京朗山律師事務所

樓主您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在合同期滿後,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與用人單位協商繼續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長短在協商範圍之內。

並且,您也可以在勞動合同期限尚未終止時,與公司協商續簽勞動合同。

希望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次簽訂幾年是雙方協商確定的,不過連續與同一家單位簽訂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之後,勞動者可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12樓:韓飛律師

只要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沒有什麼問題。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期滿續簽多長時間是由雙方協商,沒有具體規定。

個人與用人單位首次簽訂勞動合同一般期限是幾年呢,第二次第三次呢?他們的勞動合同期限由沒有特別的規定

14樓:律師服務吧

首次簽訂是可以互相協商的,之後達到一定年限或者續簽了2次後就可以改成不定期的合同

15樓:猶谷翠

可與單位詳談,首次一般是三年,再次五年

16樓:中顧法律網法務

你好,法律沒有對合同簽訂期限的強制規定,可以籤固定期限也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17樓:

勞動合同的簽訂主要是看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協商,但可以參照試用期的長短,看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另外,在一個單位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三次訂立的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對勞動合同期限不會有特別規定,關鍵還是看雙方協商的結果。

第一次簽字合同為1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第二次還籤一年的合法嗎?

18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屬於合法行為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19樓:anyway丶

合法。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後,可以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單項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三、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20樓:蔡志金律師

回答1、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摘要】

你好屬於合法行為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1、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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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樓:金風法律

合法。但第三次就要籤無固定期了,如果單位不想籤的話就只有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你有第二次到期後沒法繼續上班的風險

22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啊。只要他沒限制的你可以想籤幾年就籤幾年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根據公司的制度撒,

我已經簽了3次合同,第一次1年,第二次第三次2年,上星期簽了第四次,只簽了1年,違法勞動法嗎

違反,公司應該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

勞動合同續簽可以籤幾個月嗎,勞動合同第一次簽了三年的,期滿後續籤可以籤一年的嗎

勞動合同沒有規定說只能續簽幾次。但是如果連續簽訂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後,如果員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後,續訂合同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即 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就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在第三次續簽時,勞動者可以提出籤固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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