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產繼承問題,子女四人如何分配

2022-01-12 20:58:29 字數 3025 閱讀 2769

1樓:不過如此

你這個問題要分兩部分回答。第一部分,關於這份協議是否有效。其實你們四子女簽訂的協議不是對父母遺產處理的協議,而是部分子女放棄繼承權的協議。

因為,父母的遺產你們無權處理。房屋歸不歸小兒子不是你們說了算,而要看你母親是否有遺囑,如果有遺囑,必須按遺囑執行;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程式繼承。法定繼承過程中,如果你們四子女都願意將房子歸小兒子所有,那麼其他三子女必須作出書面放棄承諾,而不是你們四子女簽訂所謂的協議。

但是,如果你們對所籤協議不翻悔,法院也可將此協議視為三子女放棄繼承權的書面宣告。第二部分,如果四子女中有人翻悔,只要母親還在世,遺產尚未處理,當然是允許的。因為《民法通則》明確規定,公民有權依法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翻悔屬於依法變更的範疇,因此,只要前述行為尚未發生,當事人就有權變更,通俗地講就是有權翻悔。

2樓:一哥說法

這個協議是無效的。遺囑必須是所有權人就是母親親筆書寫的,繼承人之間的私下協議無權確認份額。只能按四人平均分配。

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如果母親過世,協議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4樓:匿名使用者

私自協議,沒有經過公證,基本沒有什麼法律效力。何況住房所有人是老太太,不是那位老大。他又有什麼權利處置不屬於他名下的房產?!

這房子在老太沒有遺囑指定繼承人前提,需要按照繼承法第一繼承序列,由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需要幾位子女,在老太過世後,憑老太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位繼承人,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的協議,再做個公證,被選取的繼承人,憑公證書,和以上證件以及房產證契稅證,去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我父母有一共**產,父親過世母親還健在,我們姐弟四人與母親的房產繼承應該是怎樣分配?

5樓:八三老人

子女有同等的繼承權。首先有二分之一的夫妻共同財產屬於配偶的個人財產,不作為遺產進行分割。剩餘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

6樓:中顧法律網解答

你母親先得房產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你們姐弟四人見上你母親五人平分。

7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一人一半。你父親過世後,你母親、你姐弟四人共同繼承你父親那一半的房產,從法律上講兒子和女兒的繼承權是一樣的。

你母親佔六成,你們兄弟姐妹各佔一成。

如果房產以前在你父親名下,如果你母親要把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應當取得你們兄弟姐妹的同意,簽署協議並公證,房產登記機關才予以變更。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縱橫法律網 張奕律師

繼承人房屋四人,其中一人如不同意過戶也不同意過戶**怎麼辦?

9樓:長翅膀的黑貓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的實際需要,併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分割房屋遺產: 第一種方法是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

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房屋估價標準,並參照當地市場**合理評定。 第二種方法是採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未經子女同意,被繼承人的妻子只能自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自己份額的比例以及依據法定順序繼承所得。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依照法理,只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份額的產權人,就可以決定房產的變賣權。   當然依照情理,也是要少數服從多數,這樣的家庭問題,最好還是協商解決。因為在家庭當中,訴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

10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不成,不能再公證繼承。只能由一人到法院起訴其他繼承人,由法院判決。

法院可以調解,也可以判決,他或者做為房產共有人,房產過戶到他和其他人名下,或者拿房子中他應得份額的錢。

父親去世,房子是父親的,母親健在,下有兄弟四人,請問房子怎樣分配。

11樓:贏了網

如果房子是您父親生前的個人財產,您父親去世前訂立了遺囑的話,可以根專據遺囑繼承。屬沒有訂立遺囑的話,該房產發生法定繼承,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如果繼承人之間沒有特殊約定,可以平均分割。如果房子是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首先您母親對房產有一半的份額,您父親去世後,才對您父親的那一半房產份額發生繼承。

如果您父親去世前訂立了遺囑的話,可以根據遺囑繼承。沒有訂立遺囑的話發生法定繼承,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這一半的房產,如果繼承人之間沒有特殊約定,可以平均分割。如果繼承人之間就遺產份額無法達成協議,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法律條規(供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關於房產繼承問題

依據 繼承法 第17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所以,你爺爺口頭上說的把房子給你是無效的。你是無權繼承的。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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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上面,是可以寫共有人的名字的。這裡面的法律關係可以這麼分析 1 房子產權人是你母親,但如果是和你父親婚後買的,則該房產還是你父母的共有財產。2 您母親去世後,您母親所佔的一半產權由您父親和你們兄妹四人繼承,即你們兄妹各佔十分之一的產權,您父親佔十分之六的產權。3 您父親的這十分之六的產權,是您父...

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請專家解答,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請專家解答

首先,被繼承人,也就是你的岳父,本身佔有該物業50 的產權,那麼他的被繼承份額不超過這個份額。然後,按照我國的 繼承法 規定,配偶 子女 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那麼也就是說,你的岳母 你的老婆及他的姐姐和爺爺應該各佔這百分之五十的四分之一,你老婆的姐姐去世過後,她的那部分應該由她的子女來繼承,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