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刑和假釋指的是什麼,減刑和假釋的區別

2022-01-18 02:21:26 字數 5964 閱讀 1234

1樓:華律網

1、物件不同。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執行了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2、次數不同。

假釋只能適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驗期和必須遵守的條件;減刑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多次。3、內容不同。假釋是將犯罪分子提前釋放,在考驗期內予以考驗;減刑則是適當減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監獄裡執行相關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產生的影響不同。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則撤銷假釋,按《刑法》第69條規定的原則進行數罪併罰;減刑後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響已經作出的減刑裁定。

2樓:南櫞枳

減刑,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予以減去部分原判刑罰的執行制度。

假釋,是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危險,有條件的釋放,在剩餘刑期內納入社群監管矯正的刑罰執行制度。

減刑與假釋的區別主要有:

(1)物件不同。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執行了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實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數不同。假釋只能適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驗期和必須遵守的條件;減刑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多次。

(3)內容不同。假釋是將犯罪分子提前釋放,在考驗期內予以考驗;減刑則是適當減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監獄裡執行相應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產生的影響不同。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則撤銷假釋,按刑法第69條規定的原則進行數罪併罰;減刑後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響已經作出的減刑裁定。

3樓:律圖網

兩者的區別:第

一、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第

二、適用的實質條件不同:減刑是確有悔改和立功表現;假釋是確有悔改表現且適用假釋不致再危害社會。第

三、適用的限制條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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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減刑和假釋的區別?

5樓:華律網

1、物件不同。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執行了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2、次數不同。

假釋只能適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驗期和必須遵守的條件;減刑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多次。3、內容不同。假釋是將犯罪分子提前釋放,在考驗期內予以考驗;減刑則是適當減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監獄裡執行相關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產生的影響不同。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則撤銷假釋,按《刑法》第69條規定的原則進行數罪併罰;減刑後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響已經作出的減刑裁定。

6樓:無訟

減刑和假釋可以一起執行,但是會有時間的間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罪犯減刑後又假釋的,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一年;對一次減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後,決定假釋的,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一年六個月。

罪犯減刑後餘刑不足二年,決定假釋的,可以適當縮短間隔時間。

減刑和假釋有什麼不同之處

1、物件不同。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執行了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

2、次數不同。假釋只能適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驗期和必須遵守的條件;減刑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多次。

3、內容不同。假釋是將犯罪分子提前釋放,在考驗期內予以考驗;減刑則是適當減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監獄裡執行相關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產生的影響不同。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則撤銷假釋,按《刑法》第69條規定的原則進行數罪併罰;減刑後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響已經作出的減刑裁定。

7樓:律圖網

兩者的區別:第

一、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第

二、適用的實質條件不同:減刑是確有悔改和立功表現;假釋是確有悔改表現且適用假釋不致再危害社會。第

三、適用的限制條件不同。

8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9樓:

減刑之後完全是自由之身,不再承擔任何條件規定的義務。而假釋之後還有一定的條件,違反這些條件之後還要回去接著服刑。

發生的原因也不太相同。

減刑不能申請,假釋可以。

10樓:匿名使用者

減刑的概念

刑法規定的刑罰執行過程中的一項措施。是對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適當減輕其原判刑罰的制度。

假釋的概念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減刑與假釋有什麼區別?

11樓:華律網

1、物件不同。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執行了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2、次數不同。

假釋只能適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驗期和必須遵守的條件;減刑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多次。3、內容不同。假釋是將犯罪分子提前釋放,在考驗期內予以考驗;減刑則是適當減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監獄裡執行相關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產生的影響不同。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則撤銷假釋,按《刑法》第69條規定的原則進行數罪併罰;減刑後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響已經作出的減刑裁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太多了,怎麼記啊?簡單一點:

減刑與假釋的區別主要有:

(1)物件不同。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執行了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實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數不同。假釋只能適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驗期和必須遵守的條件;減刑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多次。

(3)內容不同。假釋是將犯罪分子提前釋放,在考驗期內予以考驗;減刑則是適當減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監獄裡執行相應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產生的影響不同。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則撤銷假釋,按刑法第69條規定的原則進行數罪併罰;減刑後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響已經作出的減刑裁定。

13樓:律圖網

兩者的區別:第

一、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第

二、適用的實質條件不同:減刑是確有悔改和立功表現;假釋是確有悔改表現且適用假釋不致再危害社會。第

三、適用的限制條件不同。

14樓:手機使用者

減刑就是還在監獄裡面呆著,假釋就是可以離開監獄在外面呆著。

15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假釋與減刑的區別

16樓:無訟

減刑與假釋的區別主要有:

(1)物件不同。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執行了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實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數不同。假釋只能使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驗期和必須遵守的條件;減刑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多次。

(3)內容不同。假釋是將犯罪分子提前釋放,在考驗期內予以考驗;減刑則是適當減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監獄裡執行相應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產生的影響不同。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則撤銷假釋,按刑法第69條規定的原則進行數罪併罰;減刑後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響已經作出的減刑裁定。

以上知識就是對「假釋與減刑的區別」這一問題進行的相關解答,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問題,可以關注無訟,私信諮詢。

17樓:虞傑倪祺祥

將減刑與假釋進行比較可以發現,二者具有如下一些相同之處:

(一)二者的適用條件,在實質上是相同的

按照刑法的規定,對服刑人可以減刑的實質條件是,服刑人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應當減刑的實質條件是,犯罪人在刑罰執行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是,服刑人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提前釋放後不致再危害社會.

分析一下減刑和假釋的實質條件,可以發現,儘管二者在用語上不完全相同,但二者的基本含義都包括以下幾點內容:認罪服法;認真遵守監督,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所不同的僅僅在於,假釋的條件比減刑多了個"不致再危害社會",減刑的條件比假釋多了個立功.

但事實上,認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和"不致再危害社會"都是指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一貫表現較好,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違法重新犯罪.因此,應該說,二者的適用條件基本上是一致的.退一步講,即使有些微小的差別,也不是本質問題,更何況二者對受刑人所提供的實際利益是一致的.

(二)二者對於減少受刑人在監獄服刑的時間,在效果上是完全相同的

關於這一點,比較一下二者的適用條件,即可一目瞭然.減刑的條件之一是,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有期徒刑不能少於1/2,無期徒刑不能少於10年.假釋的一個條件是,有期徒刑必須執行1/2以上,無期徒刑必須執行10年以上.

這樣一來,不論適用減刑或假釋,受刑人在監獄實際服刑的最低刑期是完全相同的.比如,假若受刑人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不論適用減刑還是假釋,受刑人在監獄實際服刑的時間最少都是5年.假如被判處無期徒刑,受刑人在監獄實際服刑的時間最少則都是10年.

對於一個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來說,假如經過數次減刑後,共減去4年有期徒刑,那麼將提前4年釋放.這與在第6年進行假釋,在效果上是完全一樣的.因為,犯罪人在監獄實際執行的時間都是6年,提前出獄的時間都是4年.

由此可見,適用減刑或假釋,效果是一樣的.既然如此,減刑,假釋二者規定一種即可,同時規定,顯然是一種重複和浪費.

減刑與假釋的區別主要有:

(1)物件不同。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執行了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實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數不同。假釋只能適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驗期和必須遵守的條件;減刑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多次。

(3)內容不同。假釋是將犯罪分子提前釋放,在考驗期內予以考驗;減刑則是適當減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監獄裡執行相應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產生的影響不同。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則撤銷假釋,按刑法第69條規定的原則進行數罪併罰;減刑後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響已經作出的減刑裁定。

假釋有次數限制嗎,被限制減刑的人能假釋嗎

1.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2.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 遵守法律 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 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 遵守監督機關...

辦理減刑假釋要交罰金嗎,減刑要交多少罰金?

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面向社會公開。刑法 第78條規定,被判處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 檢舉監獄內外重...

判刑三年能減刑或者緩刑假釋嗎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對於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適用減刑。但是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間內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 刑法 第78條的規定予以減刑,同時相應的縮減其緩刑考驗期限。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