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2022-02-08 01:40:37 字數 5487 閱讀 4451

1樓:神馬時候的事

有。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其次加名字程式。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

2樓:

婚前房產加名字可行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如婚後加名行為一般可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在房產證上加名後,該房產就屬夫妻共有財產。對房產的共有方式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時不註明共有份額時,則該房產屬於共同共有,雙方各佔一半,所佔份額相當於對方贈與。

依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4樓:金果

一方在婚前買房的在婚後是可以將另一方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就會變成雙方的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關於《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具體包括: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5樓:華律網

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自願贈與行為,房產為雙方共同擁有。依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當然離婚時不一定按一家一半進行分割,還要考慮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有無孩子、過錯方等綜合考慮,一般會按分給後加名一方房門總價值的20%至50%。另外還要考慮是否有婚內財產約定以及房產份額是?約定,是公共共有還是按份共有而不同。

6樓:匿名使用者

單從房產證來講,可以從表面上看作是你倆的共同財產,但對方拿出購房合同和發票,證明你沒有出資,這房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與你無關,你就不好辦了!如果你倆做一份律師見證書,由律師起草並見證財產書面約定,講明將該房約定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就萬無一失了!

7樓:舞林高手二世

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但前提是必須還清貸款後,方可增加名字。什麼時候還清,什麼時候就可以辦理,只需提供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費用為證本費用85元。

增加共有人,不需要提供購房合同。既然男朋友不同意你在婚前加名字,我想你也可以有保留的把提供裝修、還款的出資證明收好,以防他賴賬。當然希望你們是能幸福圓滿的,只是給你提個醒而已!

8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共同財產,哪怕你不出錢,只要是屬於你們兩個人的財產就可以是你們兩個人的,不過他也可以做一個財產歸屬合同,你們兩個人簽字才能有效。結婚後所有的東西都必須兩個人去完成,只要房產權是他的,你們結婚後就可以去辦理財產公證。。。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吧!建議你去相關律師詢問!

我男朋友婚前買了房子,房產證只寫他的名字,婚後可以加我的名字嗎?

10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1、可以。但婚後為你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必須得到男方同意,且該房產已取得房產證;

2、在房產證上為你加名後,該房產就屬你們夫妻共有財產。

對房產的共有方式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時不註明共有份額時,則該房產屬於你們共同共有,雙方各佔一半,你所佔份額相當於男方贈與給你;

3、為配偶加名不麻煩,手續很簡單,帶上原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等,雙方共同到房產中心申請變更登記即可。

需要的費用:登記費及工本費100元左右、權證印花稅5元即可。

擴充套件資料:

婚前房,指的是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由一方單獨出資購買或者是貸款購買的房產。

2023年11月16日,最高法院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一時間引起熱議。

婚前房產的確認有兩個關鍵的時間點:一是「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對於前者,答案很簡單。

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

例如:在婚前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後才進行按揭貸款,並辦了《房產證》,那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

有人認為,鑑於房產在法律上屬於不動產的範疇,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並取得《房產證》之日。

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

還有人認為,判斷這一問題關鍵是看房價款是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還是婚後以共同財產支付的。

實際上,上述觀點在理解「購買」這一概念時過於狹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結論也有失偏頗,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

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11樓:大鬍子說房

1、只要徵得男方同意,婚後是可以加名字的。

2、你男朋友這套房屬於婚前房產,婚後加上自己的名字,屬於夫妻共有房產,相當於男方贈予一般房產份額給你。

3、加名不麻煩,以夫妻名義加名字的,是可以免掉稅費的,只要繳納登記費即可。

12樓:太原有貝殼

婚後想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可以嗎?可以,需滿足一定條件

13樓:

聯絡你們把這個房子賣掉,然後再換一個大一點的房子,這樣就可以加上你的名字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可以加名字,加上你的名字之後,就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了。至於費用的問題,要看各地的標準了。西安市婚後加名的收費標準是80元。

15樓:我說你是個大娘們兒

可以加,不過加幹嘛,人家婚前財產,年紀輕輕就想貪來點別人的財產甚至人家爸媽的財產……

16樓:張反修戰士

剛結婚就做離婚的打算,婚姻愛情還值幾個銅錢?如果不是,一個名字就這麼重要?

補名字的確也不怎麼多麻煩,但是就是為將來離婚所用,你讓你的丈夫和他的家人怎麼看待你?

適可而止吧,把精力放在經營婚後生活上吧!只有這樣婚姻才會幸福!

原諒老頭子說話直來直去,毫無遮攔。

17樓:諸葛找房網

首先區分下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這裡需要分為婚前和婚後,一般:

a、房子是婚前購買的且寫了一人的名字,那麼這屬於個人財產,歸一方所有,即使後續在房產證上寫了名字也無濟於事(如雙方另簽署約定協議,可視情況而定)。如果婚後共同還款,出現任何情況會根據首付和還款的份額來判定。

b、有很多人是先結婚後買房,那麼房子不論是寫哪一方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但是,在這裡小編不得不透露如果婚後買房的兩人約定房子歸一方所有或者可以證明買房的錢是一邊父母出的,這兩種情況也算是個人財產。

18樓:卡莫拉

如果全款的話加名字方便點,如果是按揭的話就麻煩得多。全款的話,加名字前提是要他們同意且隨你一起去辦理。加上你的名字後當然屬於你們共同擁有了,交錢的話是按照房價的百分比收取的,一般都會過萬甚至幾萬。

19樓:

可以,只要他肯,可以夫妻聯名的~馬幣一萬以內

20樓:倪夏侯柳

你好,我婚前買一套房,我男朋友給了四分之一的錢,幫我還完房貸款,之後就跟他打了結婚證,這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嗎

21樓:華律網

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婚後房產證加上名字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影印件2、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交納80元工本費,5元貼花費、25元製圖費。3、10個工作日之後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4、如果有房貸的話,須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男方婚前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如離婚房子是否屬於共同財產,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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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現在婚前購房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方全款出資購買,且登記在自己名下,不論錢是自己的還是父母的,明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一方全款出資購買,但登記在對方名下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比如雙方是否有關於房產的協議,登記在對方名下的原因等。一般來說,有兩種可能,一種就是完全贈與對方,另一種還是雙方共有。一方全款出資購買,登記在雙方名下,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