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如何才可以拒收訴狀,被告拒絕接收起訴狀副本,怎麼辦

2022-03-17 11:47:24 字數 5145 閱讀 1747

1樓:江南千里

無所謂拒收不拒收的問題,你認為訴狀無中生有,可以在答辯狀裡寫清楚,訴狀是否無中生有,最終是要法院判定的

2樓:張黃瓜

被告不接訴狀,那這個案子你就輸定了,法院會缺席判決,或者公告,這樣你連申辯的機會都沒有了,所以必須接訴狀,然後書寫答辯狀,在答辯狀裡面罵原告就行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法院已經發了訴狀和傳票,應該是不可以的…不收的話會有基層組織代收…就算你拒不出庭也可以缺席審理……

關於拒收訴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給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可以送交指定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經常遇到一些情形,使送達遭遇困難,已影響到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及時審結,打亂了人民法院正常的訴訟秩序,並嚴重妨礙了當事人行使和維護訴訟及實體權利。

1、受送達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我國民訴法第79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

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存在有關人員不願到場的情形,為了訴訟的正常進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三條規定,受送達人拒絕接受訴訟文書,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及其他見證人不願在送達回證上簽字或蓋章的,由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把送達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即視為送達。留置送達必須由兩人以上共同進行,並就送達的時間、地點、送達時具體情況及受送達人拒收的具體事由等情況嚴格製作工作說明。

關於缺席審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首先,要審查是否對被告進行了合法傳喚,即是否對被告按法律規定的方式和程式送達了相關訴訟文書;其次要審查被告不到庭是否有正當理由,如果被告有正當理由(如不可抗力)沒有到庭,或者已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或者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等待答覆等情形,只能依照我國民訴法第132條規定,延期審理。

再次,要注意審查是否是必須到庭的當事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2條規定: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扶育、扶養義務如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因此,如果必須到庭的當事人未到庭,法院無法查清案件事實,只能延期審理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採取拘傳措施。

關於無中生有的問題:

我國有關證據的規定是建立在原、被告均出席庭審的基礎之上的。如果被告缺席,不向法庭提交答辯狀、不提供任何證據材料時,質證和辯論程式無法正常進行,對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關聯性就很難判斷,使得證據的稽核認定具有特殊性。因此,在缺席判決的情況下法官如何稽核認定未經質證的證據,就成為司法實務中令法官倍感困惑的一個難題。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

「審判人員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全面、客觀地稽核證據,依照法律的規定,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對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獨立進行判斷,並公開判斷的理由和結果。」根據這個條文的規定,對證據的稽核認定應採取實質性審查。但該條文在缺席審理時是否適用,在實踐中的理解不盡相同。

筆者認為,就目前的狀況而言,應根據被告缺席的不同情由,採取適當靈活的方式掌握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被告缺席的情況不外乎以下幾種情形:1、知道自己肯定會敗訴,因此不願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進行訴訟;2、故意拖延訴訟;司法實務中,這兩種情形是難以區別的。

3、由於一些特殊的原因被告並不知道有人對其提起訴訟或者法院傳票的內容不為被告所知曉。4、被告下落不明,按公告方式送達訴狀及**傳票後,仍未到庭應訴,導致缺席審理。審判實踐中以此種情形居多。

對於第1、2種情況,只要原告能夠舉出證據,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且形式上能證明原告所主張的事實,那麼,該事實發生的可能性就極大,可認為其舉證已達到了高度蓋然性標準,法官就可依原告提出的證據認定案件事實,此時,法官實際上可以適當降低對證據的要求,依據法官的自由心證,仍然達到了證明標準。對於第3、4種情形,系依據法律推定被告已收到訴訟文書,並且無正當理不出席庭審。但是推定有時可能與實際情況不符,因此法律一般允許對推定的事實如有足夠證據時,就可以推翻該推定。

司法實踐中,通過公告送達訴訟文書時,被告一般並未收到訴訟文書,只是基於保護原告合法權益及提高訴訟效率的考慮,推定被告已收到訴訟文書。此時,就不能降低對原告提出證據的要求,對原告證據材料的稽核應當嚴格遵循《證據規定》中關於證據有無證明力、證明力大小的規定,當原告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使法官認為其訴訟請求是正當的,法庭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

如果真的是無中生有,法院會給出公正的判決的^ ^

4樓:秦福律師

拒收不是最終解決的辦法。留置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法律有明確規定,最終視為送達。

起訴不對,可以請求法院駁回起訴。

事實缺乏證據,可以應訴。

5樓:歸十與想

1、告錯也要收;

2、否則未來缺席判你就麻煩了。

6樓:牽瑜杞甘

不是「答訴狀」,是「答辯狀」。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

偽造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被告拒絕接收起訴狀副本,怎麼辦

7樓:檸檬味的古道

被告收到原告起訴狀副本後應做好以下的工作:

1、要對起訴狀中提出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進行認真分析。重點要審查對方的訴訟請求有無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證據是否合法充分。

2、對對方無根據的事實和不合理的要求,而要準備好事實和證據,提出自己的反駁意見。反駁意見的提出,一是用答辯狀提出,即在法定期限內寫好答辯狀交到法院;二是在**審理時進行口頭答辯。

需要注意的是,被告方應該在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自己的證據。

3、如有必要的,可諮詢專業律師,或直接委託律師**參加訴訟。

怎樣才算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由被告簽收算是送達還是隻要通知到就算?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1、關於送達: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受送達人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

2、關於提交答辯狀的問題被告應在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以上意見,供參考!如果滿意,煩請採納!

9樓:匿名使用者

簽收才算送達,出庭時間不到庭才是不應訴,不應訴也沒有關係,法院可以缺席審理。只是為了在審理過程中充分表達自己的主張、觀點,出庭比較好。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想讓對方多費點神,可以就提出管轄異議。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應到被告工作地(1年以上工作地)法院起訴。或你不回去應訴法院也不一定就會缺席審理,因為一般法院還會第二次傳喚(第2次你就不簽收)等原告採用公告程式(公告費不是由被告承擔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簽收日視為送達。

法院找不到被告,無法送達起訴狀,公告需要什麼條件?

12樓:稀硝酸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採用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八十四條 送達回證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 留置送達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九十二條 公告送達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13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如果無法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如向被告的住址快遞起訴狀被退回(退回原因是查無此人),法院就可以直接發出公告送達了。

拒收法院的起訴書會不會被抓起來

14樓:誠心為您諮詢

拒收法院的起訴書,一般不會被抓起來。

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情況下,如果拒收法院的送達的刑事起訴書,才有可能會被抓。

15樓:劉昱律師

拒收民事起訴狀是不明智的行為,法院會缺席審判,拒收的唯一後果就是放棄抗辯的權利,不影響判決。但是不收起訴狀不會有處罰。

16樓:暖暖那張床

不會的,不用擔心。法院還會通過其他方式送達,或者對被告缺席判決。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但是這個並不是拒收就可以不收的,法院有辦法達到目的

18樓:幻影

不會抓起來;但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既然法院已經立案了,不收法律文書是躲不過去的。還是收下文書,積極應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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