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請破產,員工是不是就拿不到拖欠的工資了

2022-03-22 14:49:21 字數 5414 閱讀 1203

1樓:周律師說

公司破產,員工工資優先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2樓:染子

根據《破產法》的規定:企業清算組將破產財產用於清償。而破產財產是債務人經營管理的所有財產在扣除必要的破產費用、返還租賃和借用財產、返還保管和倉儲財產、扣除抵押和質押財產、扣除抵消的債務後剩餘的財產。

由此可見,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並不構成破產財產的組成部分(擔保物的**超過其所擔保的債務除外),這是因為《擔保法》中規定,對擁有擔保物權的債權人處於優先受償地位。且《破產法》第三十二條也明確規定:「破產宣告前成立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債權人享有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

」但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優先於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的執行。」當同位階法律規範發生衝突時,依據「後法優於先法」、「新法優於舊法」的法律適用原則,所以對於欠稅發生在設定擔保物權之前的,其欠稅應當優先於擁有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受償,待稅收受償之後剩餘部分,擔保物權人優先受償,不足清償的債權轉為破產債權,即併入對破產財產的第三清償順序進行清償。

如果欠稅不足以受償的,再進入破產財產的第二清償順序進行清償。 我國《破產法》中規定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為:1、債務人拖欠員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的費用;2、債務人拖欠應繳未繳的稅款;3、債權人擁有的破產債權。

應付工資及應繳納的「勞保費」,雖然均屬無擔保的債權,但《破產法》屬狹義上的法律,《稅收徵管法》已明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說,企業破產宣告前的無擔保欠稅除員工工資及勞保費支出之外應當優先受償。如果清算所得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後沒有所得的,就不再追繳,納稅人的納稅義務也就從此解除。

企業拖欠了員工2個月工資,如果企業申請破產,員工的工資還能拿到嗎?員工如何保障自己利益?

3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優先保障工人工資,這是必須的。申請破產必須先滿足工人的工資,只是看清算出來夠不顧發工資了。

4樓:

去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樓:武者的底線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也就是說,企業破產時,工人工資應在第一順序優先結算。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老闆如果宣佈破產員工還能拿到工資嗎?

6樓:

公司破產後還會發員工工資嗎?

7樓:匿名使用者

能夠拿到部分或全部,要看資產剩多少。因為工資在前,債務在後,只要還有資產,破產首先是用資產還工資,然後是債務,然後是股東分配剩餘資產。

8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破產,員工工資在破產財產中,支付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之後,優先清償。員工只能靜待破產清算。

《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普通破產債權。

(三)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公司破產員工工資還能拿得到嗎

9樓:諾諾百科

公司破產員工工資是可以拿到的,公司破產員工工資是優先清償的,即便資產不足以清償,也按照價值來進行分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法破產時,勞動者有權獲得其工資。在破產清償中用人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清償順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單位勞動者的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三十條 破產申請受理時屬於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後至破產程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為債務人財產。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是,個別清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因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或者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行為而取得的債務人的財產,管理人有權追回。

第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條 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佔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

第三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管理人可以通過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為債權人接受的擔保,取回質物、留置物。

前款規定的債務清償或者替代擔保,在質物或者留置物的價值低於被擔保的債權額時,以該質物或者留置物當時的市場價值為限。

第三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佔有的不屬於債務人的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可以通過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價款,請求出賣人交付標的物。

第四十條 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銷:

債務人的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後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的;

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但是,債權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

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但是,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取得債權的除外。

10樓:

公司破產後還會發員工工資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補償金以員工本人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基數,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另外,公司所欠員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也應該在破產中優先予以支付。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拖欠工資不能償還,申請破產,能拿到工資嗎

12樓:講道理我不黑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能拿到多少工資就看公司抵掉還完債務還能剩多少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破產後如果公司剩餘資產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員工工資,那隻能按照誰欠得多就拿得多,等比例分配。剩下的就沒有了。

****的法定代表不承擔責任。

不過,能證明法人代表也是股東、而且法人代表惡意混淆公司資產和個人資產、或者設立其他企業轉移公司財產的:可以請求以同時是股東的法人代表的個人財產償還。

14樓:無知三國

如果公司和你簽了合同,或者打了欠條,可以拿回來

如果公司宣佈破產,資不抵債時,所欠工人工資怎麼辦?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宣佈破產,資不抵債,在破產清償前會優先清償工人的工資,否則法院是不予通過破產申請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菸草公司員工是不是按公務員招

菸草公司員工不是按公務員招,是按照企業招。中國菸草總公司是專央企,國家煙屬草專賣局管理中國菸草總公司 財政部對中國菸草總公司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有關資產管理的重大事項報財政部審批 中國菸草總公司按照 中國菸草總公司章程 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菸草公司員工由單位自行招聘的,分正式工和短期聘用制人員 也...

我想知道是不是所以旅行社都可以幫員工申請報名領隊證,還是必須有國際線路的

第一,這個旅行社得有出境資質 第二,你進了旅行社要把社保關係轉過來內,不是所有旅行社都願意容給你轉的 第三,今年的考試不用導遊證,但是考試已經結束了第四,明年開始,必須有導遊證,並且相關工作3年以上才能報名考領隊證,已經有領隊證而沒有導遊證的,不用補考導遊證 具有出境旅遊資質的旅行社,如員工擁有導遊...

合同到期以後,公司不再續簽,是不是要給員工賠償呢

合同到期以後,公司不再續簽,是不是要給員工賠償呢?沒有補償,但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願意和你續簽勞動合同,這應該是正常的,勞動合同法允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44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以解除。這種合同叫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