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勞動同法試用期叄月,現在做到月多了。我要辭職,組長不同意,怎麼辦

2022-03-24 23:25:46 字數 4975 閱讀 2278

1樓:阿森納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你想離開,很簡單。

書面提交辭職申請,三天後自行離開。

同時建議辭職申請中敘述:1、請予以工作交接內容接受,2、請按期支付勞動報酬;

2樓:

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叄三個月,在公司上班做到二個月多。然後要辭職,只要不是特殊原因肯定可以走人,組長不同意,而又需要離職證明那要麼堅持到三個月,要麼態度強硬上,如果不要證明那直接不去上班吧,都表明離職了。

3樓:冰潔說情感

你好,組長無權不同意的,你找人事經理他不理,可能他在找人代替你。也說明這公司缺凝聚力,跟大部分網路金融公司一樣,基本上三個月不到人走。

4樓:冬末霞光

直接提交辭職申請,三天後走人,記得拍下自己提交的辭職申請書,以及自己在公司上班的一系列證據,如果公司沒發工資給你,可以告公司,勞動合同規定試用期內提前三天申請離職就可以走了

5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的,可以單位人事說明離職,如果還行不通,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反映情況。

6樓:

勞動法有規定勞動者試用期間隨時可以提出辭職。你再去找下公,司人事領導,不行直接去勞動局求助。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反正你還在試用期,到試用期滿不管組長同不同意,你都可以走人,如果他扣著你的檔案,可以去當地勞動仲裁。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試用期三個月,現在想辭職 。老闆說不讓一定要做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 試用期是三個月,想辭職怎麼解決?

8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樓:水6元

你想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公司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公司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公司辦理辭職的手續,公司應該予以辦理(《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公司就是違法。

10樓:我我又弦

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單位同意或批准。

進公司就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三個月,現在試用期滿,公司卻以工作不到位為由辭退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沒有辦法舉證證明你在試用期無法勝任工作,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按你的情況,賠償金應該是你三個月的平均工資(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兩倍,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沒滿半年補償半個月)

1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很遺憾 無法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3樓:徐涇之聲

上海西虹橋動拆遷****法人高洪青總經理,已經違反了國辦發[2004]46號《***辦公廳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要求,肆意對位於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g15高速公路以東徐涇鎮工業園區內的企業以「上海市人民**(批覆)滬府(2011)96號文精神」進行企業房屋的違法動拆遷行為。

公司合同簽約一年,實習期三個月。現在做了倆個多月,跟老闆說辭職,他一直轉移話題跟我說在好好想想。

來公司已經4個月了,試用期三個月的,我現在才知道未轉正,轉不了正,我要辭職,結果公司不批,我怎麼辦

14樓:職

不要著急,看你一下擬簽訂的合同長度,如果合同其實3年的,那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如果是這樣的話還算比較正規的,如果不是,在試用期方面公司有瑕疵,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要求返還不合規試用期所扣薪金。另外你現在屬於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了。最後勸你一句,現在的部門負責人都會控制各方面的成本,用人成本是部門成本的大頭,所以他們這樣做也是有原因的。

如果通過這個事情可以轉正,另外工作、薪金、福利都還可以,領導除了這個問題以外沒有什麼別的了,還是留在公司吧,現在外邊的就業環境非常的差,工作也不是非常好找,謹慎、謹慎、 來自職q使用者:陳先生

勞動監察大隊瞭解一下。你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就可以了,一個月之後就可以走了,如果不給工資就投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書面形式通知很重要,可以作為維權的證據。 來自職q使用者:

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是約定三個月(已工作三個月)公司要求調崗,我不滿意另外的崗位,選擇離職。能要求補償嗎? 5

15樓:王元頁

如果不能勝任崗位,單位可以調崗,你這時候辭職沒補償金。如果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違法用工情況辭職,可以要求補償金

不能勝任崗位,而且調崗後仍然不能勝任,單位解僱,有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上面寫了試用期三個月,但是又說我有不足要延長試用期,我怎麼辦?

16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1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的合同必須是三年以上的,試用期才能超過兩個月,為兩個月到六個月。不然超過部分無效,按轉正處理。其次,試用期經過後是不能再補充的,因為這就成了事實上約定了兩個試用期,而法律規定,一個人與一個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籤的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只要不超過6個月就不違法。我覺得公司有權加的。

另外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如果約定再跟你加3個月 也就是6個月還要再試用 那就是違法了。

希望能給你點幫助吧

19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嚴正的予以拒絕,如果過了試用期,勞動者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求轉正,享受正式員工的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0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與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這是《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而且約定試用期的期限也是有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你可以嚴正的予以拒絕,並根據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求轉正,享受正式員工的待遇。如果不行起訴到法院。

試用期公司應該給我交保險嗎,勞動法試用期規定公司要給員工上保險嗎

1 應當,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繳交社保,單位違法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 法律依據 1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

我剛到一家酒店上班公司說月試用期如果試用期到了,我不想繼續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得跟公司的人說清楚,不然公司裡的人是不會給你工資的,不會只好去投訴咯 我去一家公司面試,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剛剛結束,但是我不想繼續在這做了,那試用期工資該給嗎?工資可以拿到啊。實在不放心,等拿到錢再走吧。那你就直說吧,不想幹了。你們那個公司不會小到要訛你那點錢吧。他們應該也不想名...

我在勞務公司上班,試用期剛過,公司以我業績不達標不給我發工資,我該怎麼辦

l勞動仲裁啊 去當地勞動部門 你舉證就行 不過這方法太慢,也不實際,畢竟公司路比你寬 我覺得 比較實際 便捷 首先明確一點,無論是否業績達標,勞動者在勞動期限內正常上班,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相應工資。只是涉及相應和業績掛鉤的獎金可能沒有。除非勞動者有違法違紀等情況需要追究責任而在合法範圍內扣除工資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