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每次消費要不要記下,日後分手可以要回來

2022-03-25 00:05:49 字數 5587 閱讀 8389

1樓:數碼小達人l先生

你這就是人品有問題了,還沒有開始就想著結束,就想著斤斤計較了,你和她一起消費難道是你不願意的嗎,再說,作為一個男的,你還想著要分手費,太渣了。

2樓:心和夢一起飛

最好不要記下來,這樣顯得特別小氣,再說你的女朋友知道你消費記賬了,更沒有在一起的可能,愛一個人要捨得付出,這是你用心愛過的女朋友,就算以後真的分手,你也應該無怨無悔

3樓:薊茗

和女朋友一起去外面消費,然後每次都是你買單,當然了,每次消費記錄你要把它記下來是可以的。如果以後你和你的女朋友分手,然後這些你曾經消費過的這些記錄讓你女朋友買單是不可能的。這不符合。

曾經的消費是你付出的。這都是過去的事情了,你還拿他和你。分手的女朋友談。

好像太小女子主義了。過去的東西就不能夠收回了,所以。建議你多珍惜當下和你的女朋友好好處關係。

沒有大不了就不要想到分手。如果你沒有想到分手好好珍惜這段感情就不會有。分手要分手費之類的東西了。

珍惜吧,小夥子都是緣分啊。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真沒必要,而且屬於正常交往自願產生的費用,所以也沒什麼可能能要得回來,法律也不支援,除非到那時她自動還回來。建議現在這階段相互理解,共同分擔,大額物品或者現金的轉贈沒有必要,記錄也沒作用。真正兩人之間相處沒到一定程度消費太誇張是不理智的,而且她為了今後著想的話也應該不會贊成不理智的消費。

當然防人之心雖然不可無,但還是要真誠相對,否則事事糾結於此,也不可能愉快交往。

5樓:簡海風

小心眼不好喲!男人要大度。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送的東西該不該要回來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女朋友被你慣壞了,兩個人在一起久了要一起付出,不然付出多了對方就不在乎了。你先別太低落。。你想想你是喜歡她的什麼?

性格好?長得好看?,如果你覺得她人品不錯那麼出現這種情況就是你太順著她了,有時候不能順著來,反著來也會達到更好的效果。

談戀愛培養的主要是感情,感情深走的真。她可能需要的就是新鮮感,跟你的新鮮感沒了,來一個新的追求者跟你不一樣就移情了,,現在的情況是她已經跟了別人了,所以我希望你是先轉移注意力,不要一直憤憤不樂的,不公平的現象早就發生了,她習慣這種現象,,她離開你的原因有很多,有些事長時間就會枯燥乏味包括關心。挽回不來的感情就慢慢放著把,去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掙錢,然後過個3年你會忘記她的,也祝福那個真正的她早日來到你的身邊。

我男朋友也在女裡為我改變,所以有些事就是要說出來要溝通,,說出來真的會有解決辦法。。你那個女的還是溝通太少,心裡話太少,只顧著討好忘記了溝通各自內心的想法。遠方的盆友別傷心了,這也是一種經歷,我沒有這種經歷渴望著經歷可是我又不想經歷因為我愛我男朋友,我倆畢業後才在一起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看完你的故事我簡直就是蒙圈了,向你這種人典型就是辦了好事別人不記你的好,你所做的事都很感動,就是缺少儀式感,讓對方覺得得到太過容易,現在分手了,首先你要冷靜一下,而不是抱怨,感情付出都是你情我願的,也沒有人強迫你,你再好好想想她是不是真的愛你,在乎你的感受嗎?如果分手對於她來說不痛不癢,還是早點斷了為好,畢竟生活還要向前看。

8樓:穆奇有趣吧

不該,就比如你撥出去的水還能收嗎,不要太在乎物質上的問題,希望你有舍才有得,希望你過去就不要計較,面對才是你最好的選擇,女孩前面願意花費她的青春來和你談戀愛,給她一些東西也是常理之在,放下總是好的

9樓:誠實小壞蛋

嗯~寫了這麼大篇文章也可以看的出來你是真心的。

先來幫你分析一下!

她出去實習了,你們聯絡很少!

你是學生,她現在已經是社會人了,你們本來就不在同一條線上,認知和感情都會變化。

本身感情就不夠深厚,要知道感情在於距離!長時間不見面溝通和共同度過,感情是會變淡的。

你辛辛苦苦存錢,甚至賣掉自己喜歡的東西給她,她就這麼走了!

從文章中可以看出來一直是你追的她!要知道談戀愛是平等的。如單方一直付出,那麼就是不健康的戀愛關係。

如果需要一直送東西來維護你們之間的戀愛關係,那麼如果你哪一天送不出來了呢!?意思就是說你們本身就缺「愛」,只是「禮物」維持了你們之間的感情。所以說她遇到了社會上,經濟實力更強的,更成熟的,更優秀的,送禮物更好的,自然也就會拒絕你了。

核心問題就是:你愛的太卑微了,一心只想著付出,沒有圖回報,或許你認為這就是真愛,一心一意付出。但是女性從來就不會對一個不自愛或者愛的卑微的人產生愛意。

她們愛的是跟自己「平等」的,有尊嚴的,不會什麼都隨著自己來的男生。一切都隨著女生來,那就缺乏好奇感,缺乏戀愛的感覺。

你送了禮物該要回來嗎?

答案是:肯定不能要回來啊!

談戀愛是,時間,精力、空間、情感,之間的來回轉換

要知道談戀愛是雙方的,你當初跟對方「談戀愛」是靠送禮物,你送出去的禮物,也得到了妹紙的好感回饋,你也高興。這是你心甘情願付出的,禮物也產生了它的價值。

說明白點就是,你的經濟轉換為了情感回饋。

再要回來,那你豈不是強盜行為了!

最後要說的話就是,愛情是雙方的,單方的付出,得不到真愛,也不會在一起。

付出也不是單方的,不是無底線的!是要有尊嚴的,要要求回報的!這才是正常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回來幹嘛呢,賣了折現啊?如果你都會考慮折現問題了,就代表你也放下來不少了,就沒必要去做這樣的事了。雖然要回來東西在我看來也並無不可,不過現在的人看人看事眼光啊,明明你沒錯也能給你冠上一個渣字。

何必徒增煩惱。算了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小夥子,你人這麼好她走是她的損失。不過.....不管你送了多少東西吧,都別要了。

她對你有沒有感覺是另外一回事了,就算以後走不到一起人家想起你也是段美好的回憶。千萬別因為要回你送她的東西這一件事把你形象毀了。當然她怎麼看你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外人怎麼看你,你今後的女友又怎麼看你才重要。

今後長點心眼子,她qq給你發相機**還有問你ipad多少錢其實就是問你要東西呢,遇到這類人要我我早分了,還輪的到她提出分手?由她去吧,你會遇到比她好20倍都不止的女生的。加油!

東西就別要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去要回

1、錢沒了還可以賺

2、你去要了,她就會對別人說你小氣,說你不是男人之類的話,而且很可能添油加醋,對你名譽有影響。

自己以後努力,讓自己活得更好,這比任何言語或者行為都有效。

13樓:好想犯罪

就算要回來你又有啥用呢,你一男的也用不上呀,而且顯得不大度,雖說最後沒在一起,但是還是在一起了兩年多,不必要弄得很僵。你也不嫌要回來後看著煩,勾起傷心事

1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要回來 東西無所謂 分手就要分得清清楚楚 互不相欠 別人怎麼說你小氣無所謂 要回來自己不用砸掉扔掉也比給白眼狼強

15樓:辦公科技瘦瘦

兄弟只能怪自己與人不淑,早分手早解脫,何必呢,外面的玩具這麼多,何必在乎壞的一個

16樓:阿彌陀佛

不要計較,可以不要要回來了,要大度一些,失戀的痛苦會過去的,想開些,原諒對方就好,建議可以學佛,推薦淨空法師講經,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17樓:守護丶宇陽

越是到手的越不珍惜,越是要丟掉的,越不捨得。你就做你自己,她可能會回心轉意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18樓:匿名使用者

送給別人的東西怎麼能要回來呢!當然除非貴重的東西。

再說了,你要回來,你放哪,幹嗎用!

19樓:超級麗江風情

所以從一開始對你只是能給她花錢,所以早點放下,給她的就不用要了,看見也煩,擦亮眼睛看人,不要只是一味付出

20樓:匿名使用者

說句不好聽的,那女的也太沒良心了!好吧,不要了,就當爺賞你的了!

21樓:你的於鱻森

必然不應該要回!!!!!!好了兩年還是有回憶的!

22樓:泰生寶助孕寶

為什麼我還感覺你還沒有放下她?

和女朋友分手了,之前花的錢應該要回來嗎?

23樓:誒名字都被用了

我覺得看情況,如果他就是奔著你錢

跟你在一起的,在一起就為花你錢,感情不深,應該要。但其他情況一定不要為好,畢竟是你們一塊消費,或者你心甘情願為對方付出,好聚好散給對方對下一個好的印象。再說男人嘛錢沒了可以再掙,但心一定要有一顆男人心。

24樓:李氏鍼灸術

不該要,不能要,更無法要。

首先,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婚姻關係,你們之間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屬於另案民事訴訟部分;

其次,談朋友期間,你作為男方為女方花錢,要麼是出於你要取悅對方,要麼就是你出於一定的目的;當然,還有一種就是對方脅迫你花錢,這個好像很難成立——你這樣花出去的錢,怎麼要回去?

再者,即使有大件比如房產、汽車等可以明顯看到的東西,那些東西也在購買的時候就已經是歸在女方的名下了,最多你有幾張現在看起來讓你傷心、無奈甚至悔恨的在你名下的付款憑證而已——這又如何?這最多被認為是贈與行為,而贈與行為是無法索回物品的;或者說是江湖救急的借貸行為,但相信你一定不會有借據吧?

等等種種。

總之一點:告別過去,重新上路——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出事了要有擔當,就當是你人生路上的一次金錢和青春時光買的教訓吧!

祝你有新的開始!

25樓:匿名使用者

說的,我跟同行的人說,我們aa吧,

而他不好意思堅決買了單。

我不介意買單,但他心裡可能覺得被社會要求男性買單綁架了。

沒有生死相依的感情,就不要理所當然地花別人錢。

活該我單身。

26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要唄,沒什麼該不該的。以後花錢的時候最好跟女友立個契約,說好如果分手是要還錢的這樣更穩妥,免得別人不知道你這麼不願意花錢。花錢請客應該都是你情我願的事,你花錢的作用是在給人塑造你大方豪爽的形象,不是自欺欺人單方面以為在給人借錢呢,如果擔心分手了錢會打水漂那乾脆就別花那個錢,大家aa。

你就算租個女友、做個投資、買個東西,後悔了也沒道理找人要回本錢,何況談個朋友,你可以找人家要錢試試,但是人家不給你是本分,願意給你是情分。

27樓:匿名使用者

從一個男生的角度看,我覺得送出去的東西就不要回來

了,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去要回來的了,畢竟都是當年自己自願的選擇嘛,為什麼要要回來呢,是吧。

我不建議要回來,這也算是你人生的一段經歷吧,從社會道德層面看,最好還是不要回來了,我們要做一個有道德的人。

28樓:沉睡的火山

最好是不要。

首先,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婚姻關係,你們之間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屬於另案民事訴訟部分;

其次,談朋友期間,你作為男方為女方花錢,要麼是出於你要取悅對方,要麼就是你出於一定的目的;你這樣花的錢怎麼樣要回去?

29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要回來了,因為彼此之間有過一段感情。不管他是因為錢還是因為你,總之倆個人的感情不是錢能夠比的 分手之後彼此都為彼此花過錢就不應該要回來了 不能因為錢再次鬧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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