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期間慢慢還錢可以嗎?沒有償還能力如何解決

2022-03-25 04:49:04 字數 5790 閱讀 1028

1樓:匿名使用者

強制執行是可以慢慢還錢的。可以通過法院與執行人協商,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分期償還。根據相關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法院選擇對借款人進行強制執行的話,大概率是因為借款人有一定的償還能力,所以才會對借款人進行強制執行。一旦法院對借款人強制執行後,借款人需要在6個月之內的時間償還清楚貸款,否則名下資產就有可能被拍賣。

借款人想要慢慢償還欠款,就需要跟債權人進行協商,由法院作證,雙方協商出一個具體、都能接受的還款方案,然後借款人嚴格按照該方案來進行還款。協商完成之後,債權人可以選擇撤訴,那麼法院就不再對借款人進行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一般債務關係如債務人確無償還能力是否可予中止執行問題的批覆 》:至於在私人債務案件的處理上,債務人如經查明,確無償還能力,不但在判決之前應根據實際情況給雙方作行得通的調解,即使在判決之後,如查明債務人確無償還能力時,也可向債權人說明實際情況,由債務人分期給付,或由債權人讓免。如債權人仍請繼續執行,應囑其指出可供執行的財產酌情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確實沒有條件在強制執行時給付全款的也可以逐漸還款的,比如每個月給多少錢。但一般情況下都是在判決書後面有一條說明,就是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給付全款的要給付二倍利息的,拖的時間長這個錢也更多。

3樓:動植物知識我知道

首先借款人需要明白一點,法院選擇對借款人進行強制執行的話,大概率是因為借款人有一定的償還能力,所以才會對借款人進行強制執行。一旦法院對借款人強制執行後,借款人需要在6個月之內的時間償還清楚貸款,否則名下資產就有可能被拍賣。

如果借款人想要慢慢償還欠款,就需要跟債權人進行協商,由法院作證,雙方協商出一個具體、都能接受的還款方案,然後借款人嚴格按照該方案來進行還款。協商完成之後,債權人可以選擇撤訴,那麼法院就不再對借款人進行強制執行。

總的來說,借款人被法院強制執行後,需要在6個月內償還清楚貸款,不能按照借款人想的來「慢慢償還」。

每月還一點就不能強制執行了嗎?

當然不是,只要借款人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合同上的條例來進行還款,哪怕借款人只欠債權人1元錢,債權人也有權利起訴借款人。無論借款人之前還了多少錢、現在還欠多少,只要借款人拒絕還款,法院都有權利對借款人進行強制執行。

4樓:123琅寶說教育和法律

可以的。強制執行期間,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可以達成和解協議,慢慢償還。

在執行期間,由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人應將有關內容記入筆錄,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沒有償還能力的,待有償還能力時繼續執行。

5樓:法之道

你說的慢慢還錢是可以的,可以協商,但是協商不成的,就會恢復執行程式,沒有償還能力會被司法拘留,採納謝謝

被申請強制執行了,到自己確實沒有償還能力了怎麼解決?

6樓:

這種情況在法院的時候,如果對方確實無誤,正常還款能力這個時候法院的下達了,強制執行這個時候的一般情況下還是根據實際情況來處理的,因為如果當時沒有還款能力,這個時候就要進行緩期執行,或者是分期執行,這個時候一般法院在處理的時候呢,都是按照分期來處理的,也就是說,你每個月所掙的工資按照其一定比例,還給被償還人。你每個月可以留下一些生活費用,如果家裡面有老人和孩子可以申請多留一部分,這個在法律上是允許的。

7樓:檸檬梔

被申請強制執行的,你自己沒有能力昌還的,也沒有什麼很好的辦法,可以和對方好好的解釋一下,自己儘量想辦法,既然自己沒有償還能力,當初就不應該向別人借,要守信用,就是砸鍋賣鐵也得把現款還上,這樣才配做一個真正的人

8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可以和對方協商和解,分期償還。協商不成,只能拆東牆補西牆了,要吸取教訓,想辦法把債務還清才是硬道理。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9樓:幻影視覺

被申請強制執行了,到自己確實沒有償還能力了,法院會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你也可以等待對方有能力償還的時候再次去法院申請恢復執行。謝謝!

10樓:enjoy彩雲

沒有辦法,法院也沒有辦法,因為你沒有可被執行的資產,如果有的話,法院可以變賣的的資產,提提是不是你的必須生活資產。

11樓:劍千亦

這個法院可以拍賣你的財產,比如房屋,如果連房子都沒有,就只能這個法院可以拍賣你的財產,比如房屋,如果連房子都沒有,就只能抓人判刑了。判刑了。

12樓:張慶涵啊

這個法院可以拍賣你的財產,比如房屋,如果連房子都沒有,就只能抓人判刑了。

13樓:

如果沒有償還能力誰也沒辦法,法院也沒有辦法。

14樓:春暖花開

只有去坐牢了,出來了繼續還。

15樓:來自天師府筆下生花的柞樹

變賣家產,找人借貸。

16樓:

可以和對方協商和解,分期償還。協商不成,只能自己想辦法解決了。

法院強制執行但是對方沒有償還能力怎麼辦

17樓:蓋辜苟

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償還能力,也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為履行的,執行申請人可以在將來發現被執行人財產時隨時申請執行,並且不受執行時效的限制。

相關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民訴解釋》第五百一十七條 債權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請求人民法院繼續執行的,不受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

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

債權人、債務人和案外人認為人民法院執行程式或執行行為不當的,可以提起執行異議(引用詞條)。

債務人和案外人認為人民法院不應對其或其擁有的財產性權利進行執行,並要求排除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行為的,可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引用詞條)。執行異議之訴是2012版《民事訴訟法》頒佈施行後增加的訴訟種類。

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是不同的兩個程式。前者異議程式為異議--裁定--複議,後者程式為異議--裁定--起訴。

18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19樓:三六沖九

法院強制執行,但對方沒有償還能力,可以有其他相關人或者判刑。

20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法院會執行中止的,需要您另行向法院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線索,及時配合強制執行才可以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下執行中止裁定書,待債務人有償還能力時恢復執行。

22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能力時再恢復執行。

23樓:大山晚成

無償還能力的不於追究

去法院起訴了老賴 如果執行強制還款 但是老賴沒有能力償還 這樣還有什麼辦法?

24樓:清溪看世界

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若是沒有財產可以執行的,可以等待其有財產了,再申請強制執行。

同時也可以蒐集證據向法院起訴解決,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他的財產,建議委託律師處理,調查其財產。注意如果向法院起訴得到勝訴判決那麼可以隨時申請執行,不會過訴訟時效,如果不訴訟有可能會過時效。

25樓: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26樓:利頓紅茶

沒有什麼辦法,只能將老賴列入限制消費的名單,不許坐飛機、高鐵。

27樓:隨便

兩條路,第一是你舉證老賴有財產並未被執行,申請執行法庭去強制執行。

第二是對方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執行中止,等到對方有能力償還時再次執行。

借錢是有風險的,不能確定對方的償還能力就隨便借錢,變成爛賬也只能無可奈何。

28樓:

駕駛證限制,手機限制

29樓:來自鑑湖努力的銀木

全國大公司有多少企業不欠債的,

老闆欠錢暫時付不起,就判定老賴

公司有資產有起色,那還是公司先倒閉,讓幾拾及幾百員工下崗呢還是先保護一下企,這些問題是領導應該考慮了,現在的老闆才是正真的弱勢群體,,看了有同感的就點個贊

沒有能力償還債務,法院已經強制執行了,我應該怎麼辦?

30樓:劉付利律師

可以與申請執行人協商慢慢償還,也可以由法院終止本次執行程式,待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恢復執行。

31樓:笑笑小書生

這個沒有任何辦法,法院既然已經強制執行了,肯定是已經下達了判決書,如果你沒有錢還就拖,先處理有價資產,轉移到父母名下,否則在自己名下都會被划走

勞動仲裁裁決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期間有沒時間限制?具體內容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 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根據 仲裁法 第六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個人,強制執行期限是不是一年呀,法院強制執行有期限嗎?一年最多可執行幾次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 裁定以及刑事判決 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

請問,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如果在緩期執行期間過失犯罪的,怎麼

兩年緩刑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這是什麼意?對提問者的疑惑,作出兩點解釋 1 問題中的 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 此處的 故意犯罪 既包括緩刑期間對他人實施新的犯罪,比如說在監獄內對其他犯人進行傷害等等 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