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籤勞動合同了求大家幫忙了急急急

2022-05-17 09:17:19 字數 656 閱讀 5587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08年2月1日前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從08年1月1日起勞動者可要求支付雙倍月工資,超過1年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依據你的情況,08年1月至3月可以主張支付雙倍工資。單位可能會拒絕支付,如果此時你還沒與單位續簽合同,單位也可能拒籤,關鍵看你是否在乎目前的工作。

也可以簽了書面合同後再主張1月至3月份的雙倍工資,這樣單位如果以此解除合同,在你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可以按在單位的工作年限,主張月工資的雙倍賠償,即每工作滿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的賠償。以上主張與單位達不成一致,必須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仲裁,對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

2樓:紙影蝶夢

1 你現在籤不籤合同都可以得到那幾個月的雙工資的補償。

2 你說的那些都可以作為證據,而且證明力還是很強的。

3 如果你不想籤的話可以去勞動部門仲裁或者起訴,要求對方給付雙工資和補償。不過如果籤合同的待遇和你現在的待遇是一樣的而你不籤的話那麼是不可以得到補償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簽了話就得不到補償。

你現應向勞動部門舉報

4樓:匿名使用者

得不到補償。

如果你簽了話就得不到補償。

工作五年了,公司突然要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保障你個人的,如果簽訂了合同,公司無故解僱你,就需要額外賠償。而且如果你想辭職,只要提前一個月提出,公司不能向你提出任何賠償請求。所以我覺得籤勞動合同沒啥問題 除了國家工作人員,企業所有人,包括正式職工和非正式職工,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樣,性質不一樣。籤勞動合同很正常,也是對你自己...

關於勞動合同法的一些疑問,請大家幫忙解答,謝謝

勞動部辦公廳對 關於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有關問題的請示 的覆函想,二 關於合同制職工調動 轉移工作單位經濟補償金計發問題。在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後,職工調動 轉移工作單位,均應通過與原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再與新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來實現。職工提出調動 轉移工作單位的,應當在與原用人單位...

和公司籤的勞動合同到到期了,公司現在說不跟我簽了

第一,在合同履行期間,調離崗位實際就是變更合同,需要協商一致的,你可以拒絕。在續簽的時候,新的合同是新的崗位,同時又降薪的前提下,你可以拒絕簽訂,待合同終止後,提出經濟補償金。第二,公司屆時不跟你續簽,你可以提出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從08年1月1日起,滿1年給一個月工資,未滿6個月給予一半,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