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拖工資半年多了,是不是我諒解的太多了

2022-07-24 22:35:39 字數 3888 閱讀 6010

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樓主是否與你老闆訂立過勞動合同,如果沒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二,第十章 勞動爭議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通知書》

第八十條 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第八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十四條 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當地人民**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樓:

這種情況可以跟他進行最後一次溝通,不行就去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可以要回來的

3樓: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去解決。

公司拖欠我半年多工資怎麼辦?

4樓:我來說他幾句

建議把相關依據帶上,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去投訴或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訴(均設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老闆拖欠我工資4000元到現在都多半年了不給我,我該怎麼要回我的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採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衝動不但於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6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投訴的解決的優點是,一旦用人單位是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理通知的,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用人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的壓力下就可能會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這樣勞動者可能用最短的時間,最低的成本解決拖欠的工資問題。因此,這種方式在處理拖欠工資時,一般情況下可以首先選擇。

但是,如果勞動者的請求複雜的,如涉及經濟補償、賠償金等,需要具體認定的,則可能勞動行政部門也無法解決,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程式。

你好,我公司拖欠工資已經半年多了,請問要是我申請勞動仲裁的話,工資能百分百要下不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一般情況可以要回,除非該用人單位頻臨破產。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自己去勞動局問問。一百塊不貴。

人家是靠出賣知識吃飯的。儘管是看不到的服務,但是人家也是有付出的。

老闆一直拖欠我大半年工資老是找藉口不給咋辦?

9樓:搞笑小市場

老闆拖欠你的工資,你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說說你的詳細情況,要把事情的經過以及你能留下的證據都提供給勞動仲裁,必要時也可以拿起法律**來為自己維權。

10樓:匿名使用者

提供證據,到人社局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的很清楚

11樓:瓊瑤的紫宮

工資和老闆協商不成的,帶上證據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不僅要補給你工資,還要給你賠償金。

私人老闆拖欠工資半年多了,一直不給如何討薪

12樓:匿名使用者

若對方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工資,未及時支付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若對方為個人,可以依據簽訂的相關協議,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3樓:弄死不作為**

像這樣的黑心老闆,打死都不解恨

老闆拖欠工資半年,我該怎麼辦,現在找他他說他沒錢,不說不給,就是一直拖,誰能幫幫我拜託各位大神

14樓:周螢愛重音

1、最簡單的方法來是**

自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bai

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du《勞動保障zhi監察條例》依法對dao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我是一名裝修工人,老闆拖欠工資半年多,不給工錢,我該怎麼辦

15樓:蒼閒諏掄

找當地的人才市場 旁邊一般都有勞動資源部 找裡面的工作人員反映你的情況 找相關工作人員隨從他們交涉 你找證據錄音就可以了

16樓:

使用法律的手段,維護 自己的的利益 首先要有憑據。

如果對方是個人的話就不大好弄,只能採取軟磨硬泡的辦法或其他非常規手段。

如果對方有公司背景或是註冊單位那就相對容易些,直接拿著你的憑據找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告他,一般一告一個準。

如果你沒有憑據只能採用第一條。

這種事很常見,如果對方是當地人還好,都是外地的話日後肯定跑了。只能軟磨硬泡了,以年末家為藉口,要求一個結算給款日期,否則怎麼地怎麼

17樓:寶_寶児

找他要,使用法律手段,必要的話聯合起來把他告上法庭

18樓:我在妳的左邊

天天找他要,儘量不要打官司,成本太大。

老闆口頭答應的工資不兌現,我是不是該安靜的離開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 拖欠工資的行為,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

我是不是不適合當老闆,我是不是不適合當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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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半年多了,她也不和我聯絡了,她是不是已經把我忘了

忘了她吧,白痴,女孩子不可以等的,她家裡一定急著給她張羅婚事,你們既然可以分開,那說明她聽她家人的話,難過有屁用,該幹嘛幹嘛去,我就開我的 了,賺錢,養我以後的女人 嘿嘿,不會的,沒聽說過 如果她 他 在分手後沒有再找你是因為她 他 愛你,如果分手後做朋友,說明她 他 沒愛過你 好好的 慢慢來 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