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單位沒給交金,我現在想辭職,如何要回我的損失

2022-08-30 11:55:16 字數 5613 閱讀 4108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沒有規定必須要給員工交公積金。如果這家公司在你工作的2年內給你交社會保險的話,你們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公司不和你籤合同,就應該給你從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每月2倍工資作為補償,並且補籤未籤的勞動合同。如果未給你交社會保險,除了對該企業做相應處罰外,還應將你工作這2年時間的社會保險都補上。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你不想在這家公司再工作了,不用提前通知即可離職,並且公司應該給你2個月的工資補償。

可以先找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負責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證據在那家公司,由該公司舉證。你就直接去你單位所在地勞動局諮詢一下,他們會幫助你解決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交就是錢都發給你了

錢已經在你自己工資上了

那東西時公司交一部分你交一部分

你的一部分沒有交發給你了 那你怎麼要

你要是有證明你在那個公司工作 沒有籤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的補償前提是你能證明你是他們的員工 如工作證 考勤表的但你們是朋友 這樣為了一點錢不太好吧

3樓:無糖牛奶巧克力

這個不難,有每個月的收入證明,比如工資單,銀行對賬單什麼的麼?有名片,工作證,工作卡什麼的嗎?這些都是證據,證明你的僱傭關係。

你可以追討的不僅僅是補繳這兩年的社保,還有因為沒有籤合同導致的賠償金。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一年以上沒有籤合同,是可以要雙倍工資的。

4樓:洋娃娃的笑容

如果是正規公司,只要有兩人以上證明你在那裡上班,那就一定是那兒的正式員工,那未籤合同是他們違反勞動法,肯定採取法律保護自己啊,而且也要先禮後兵的跟他們講啊,作為上班族,已經很辛苦了,是自己的該得的就要回來,挺你,加油,你可以在中顧網上面去註冊一個,是一個很大的法律**,問一下律師 ,會很快給你回覆,別灰心,加油!上班族

事業單位未給我繳納社保 但我私人一直交的 現在辭職單位該怎樣補償我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勞動者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一、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只有第1種情況有補償: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樓:晏濯澹臺宜春

員工提出的辭職無法獲得離職補償金,但我覺得你可以和單位談下未交社保的問題,適當在這塊獲得些補償。

公司也沒給交養老保險,離職了,公司能退回我個人交的那部分嗎?

7樓:農場司務長

如果單位沒有給你交,光扣你錢了,這是可以要回的,如果他給我交掉了,則無法退回。

我在單位養老金交了7年,現在不想幹了。要辭職,我自己交的那部分可以領取嗎??、

8樓:三條橋聚星

不可以領取。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六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9樓:n已

養老保險能取出來。

退保通常有以下兩種情況:

(1)農村戶口

如果離職時選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可將個人帳戶累計額(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本人,同時繳費記錄清零,以後按新參保處理,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2)城鎮戶口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清算出來的。只有如下三種特殊情況可以清算:

一、達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累計繳費15年,可申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額一次性清算退還本人。

二、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此部分可繼承,即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三、若退休去世,其個人賬戶金額未領取完畢,餘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10樓:匿名使用者

過去是可以進行清算的,2023年以後就不可以領取出來了。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積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滿足最低年限15年退休後才可領取養老金。

可以在以後繼續工作了可以繼續繳納,也可以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在你戶籍所在地(一般要求是城鎮戶籍)的社保局辦理個人繳納。

按新社會保險法,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你可選擇一次性返還、繼續繳納至可以領取為止。

11樓:保險行家人

社保是不能取現的,以後上班了重新續交也一樣的可以

12樓:匿名使用者

過去是可以進行清算的,2023年以後就不行了。實際上這是對你負責任的。將來老了生活才能有著落,這叫基本養老保險。

即使能領,都勸你不要領。即使辭職也還要想辦法再找新的工作,一定要累計繳納15年的社會保險。才能領取退休金的。

努力奮鬥吧。

單位沒給交養老統籌,現在要辭職了,單位應該補回這部分養老統籌金麼?

13樓:

那個樓上說的不對,15年是指工齡+繳納養老金合計算的,那些工齡比較長的人,和沒有工齡的年輕人不是一樣演算法的

你如果想私了拿一筆錢,那單位肯定不會按照應該給你繳納的數字來算的,也就是給你一個大概,他們可以省一點,你麼拿一點

你退休年齡之後,領取養老金,也不是每個人都一樣的,是有一個公式,根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來計算的,多交肯定是多領的,你自己要算好那個對你來說更加合算點

你現在要和單位算的,就是單位應該給你繳納的部分,他們不去補交,直接補貼你現金,你可以拿多少的問題,這個是根據基數來算的,全國不是統一的,我也不知道你是**的,你最好**去勞動保障部門諮詢一下吧,號碼是12333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要求,試試。各地有不同。不繳納社保費,不能證明你的『工齡』

15樓:匿名使用者

假如你超過45歲的話,你交統籌就沒多大必要,因為不夠15年,到時候退休金就一點點,給你提個建議,最好給你補償點錢最合適。

16樓:匿名使用者

好補回來,除非你和公司打官司,不然補不了的

勞動糾紛! 單位由於保險沒有給我交齊我提出了辭職,我想跟單位索要經濟補償金。

17樓:

勞動合同法規定三種情形,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一、個人辭職;二、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重大違紀,造成單位損失行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你想走,這樣寫辭職走人。其實是對自己不利的。應該同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讓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因為你個人原因而要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社會保險問題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其實,不是因為沒有交社保而放棄經濟補償,而是因為你自己要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並沒有過錯。他說了社保可以幫你補繳,叫齊也就是這個道理了。

勞動合同法,每一條我都看過。你這個問題,關鍵是你自己的問題要走,還是由於社保的問題你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你辭職。辭職是什麼意思?就是你自己要走咯。

18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 跟你們人力說你要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

看他的反映,如果她不同意補償金就告他 。

放心 ,公司會怕你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沒有給我交齊,不知道是什麼具體的問題。但"由於你的辭職報告裡沒有寫有關辭職的理由是沒有交保險,所以等於你自動放棄了經濟補償金"。這個說法是誤導。照樣可以要求補償。

20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提出來吃虧,應該仲裁要求他給你交,他不高興辭了你給補償,希望能把辭職書騙回來撕掉。

我是私人單位工作,因為個人原因已經辭職了,什麼都是口頭協議,我可以要求他賠償未交社保金麼???

21樓:張佔奇

不止是賠償保險~

有個問題是,不籤合同怎麼給你交的保險呢?

你在單位的年限錢(兩個半月工資)

按理不見合同應該賠償你雙倍的工資,但是這項規定必須是你在參加工作11月內。

如果單位沒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你~他還要補償你一個月工資具體情況你看一下勞動法~你會受益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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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bai而且你以後商業貸款也du不能轉為公zhi積金貸款。dao 職工在申請 版貸款前單位和本人須住房權 公積金開戶並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 含6個月 以上,同時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均處於正常狀態。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餘額不超過當期還本付息額.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