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

2022-10-25 21:20:25 字數 5142 閱讀 8938

1樓:北京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一規定並未限定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因此我們通常的理解就是,即使女職工懷孕、生育不符合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用人單位也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作出違紀處理。

2樓:閆超律師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還請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問題

這個需視情節而定

嚴重的話是以重大違紀為由予以開除,是黨員的也同時被開除出黨。

提問視什麼情節?

回答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您的問題麼

比如是因什麼事情而違反的

這個要視情況而定

情節輕重決定處罰輕重

提問我是供電公司員工單位以我違反計劃生育為由與我解除勞動關係。

回答如果單位的規章制度已經明確規定「員工手冊上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解除勞動合同這一條」。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單位開除,單位這樣做屬於合法行為,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員工在與企業簽訂合同時,已經明知企業已經將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非婚生育或者無計劃生育超生作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規定,員工仍然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企業可以基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將其開除。若員工與企業籤合同時,企業未將違反計劃生育作為違反規章制度的規定,那麼企業就將員工開除就是違法的。

提問規章制度沒有這一條,勞動合同也沒有規定。

回答那這個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哦

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在我國有關勞動的法律中並無直接對應的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條款。

在司法實踐中,仲裁員或法官大多從勞動者的違法行為性質、對用人單位造成的後果、以及用人單位本身的規章制度考慮,認定用人單位有權解除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不過在解決此類爭議時,仲裁員或法官們的裁判理由各有不同

司法實踐對此爭議的規範適用並無統一認識

提問單位已《江西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八條為由與我解除勞動關係合法嗎?

回答不符合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除按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外,還應當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屬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的,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二)屬農民的,5年內不得享受集體福利。

提問那單位的做法合法嗎?

回答這個您要是違法了此規定的話

單位確實可以與您解除勞動關係的哦

提問2023年單位有此情況的人沒有開除公職,而只在2023年只針對我一人做出這樣的通報合法嗎?而且還沒有給我辦理解除手續。

回答這個當地法律確實有此規定,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這個您可以與對方協商,或者走法律程式哦

更多26條

如何處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

3樓:北京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一規定並未限定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因此我們通常的理解就是,即使女職工懷孕、生育不符合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用人單位也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作出違紀處理。

4樓:j系列

雖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並沒有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的生育待遇作出特別的規定,但是《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4條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依據該規定可以認定:

生育保險的設立目的是為了促進計劃生育,如此一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應該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險的。 更具體明確的規定是各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44規定: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分娩的住院費和醫藥費自理,產假期間停止其工資福利待遇。」《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43條規定:「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徵收社會撫養費外,給予以下處理:

(一)分娩的住院費和醫藥費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和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各地這些規定大體都明確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自理,沒有產假工資,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能否辭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

用人單位能否辭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實務中有三種觀點:一定條件下可以辭退。《關於受理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引起的勞動爭議問題的覆函》規定:

「職工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企業開除引起的爭議,勞動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在處理這類勞動爭議時,除依據勞動法律、法規外,還應以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的法規、規章,以及企業內部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規章制度為依據。」依據該覆函,如果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明確將勞動者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懷孕、生育等行為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由於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的最大體現,只要該規章制度通過民主程式制定,並依法進行了公示,鑑於部分地區的計劃生育條例,如:

《深圳經濟特區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均有類似規定:計劃外生育的,由所在單位給予開除、撤職或解除聘用處理,故,在這些地區,這樣規章制度的內容並不能算違法。所以,即使懷孕女職工享有《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特殊的就業保護權,但是,用人單位完全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之規定,以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予以辭退。

如果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沒有明確將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懷孕、生育等行為列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不符合生效的法律要件,則用人單位無權以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分頁:123

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企業應該如何解決?

5樓:你大爺

某企業一女職工張某未婚先孕,對該女職工是否應該與其他女職工在「三期」享受相同的待遇,企業產生了如下疑問:

鄭敏慧:張某在未婚先孕的情況下,企業可以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情形,解除其勞動合同,但如果隨後張某辦理了結婚手續,具備了合法生育的權利,則企業不能在張某無過失的情況下解除其勞動合同,相應的張某也應當享受法律所規定的「三期」待遇。

張煜茵:從企業人性化管理的角度來考慮,企業是不應該解除懷孕期員工的勞動合同。但對於產假待遇問題,我很贊成鄭女士的觀點,如果張某生育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規定,是不能享受法律規定的「三期」待遇的。

雷豔紅:《勞動法》規定,企業不得在員工無過失的情況下,解除「三期」內的員工,但對於「三期」員工,究竟是指取得合法生育權的員工,還是像張某一樣是未婚先孕或者是違法生育二胎,《勞動法》並沒有加以區分,因此,從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角度來衡量,企業是不能解除張某勞動合同的。

丁文純:我僅就單親母親是否享受的產假待遇問題加以討論。單親母親應該分為兩類,一類是非婚生育的單親母親,另一類是婚生子女的母親,但在懷孕期間或生育後離婚的單聲母親。

對於第一類單身母親,我認為她不具有合法的生育權,因此她不應該享受相應的產假待遇;對於第二類單身母親,只要其生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規定,則應該享受法律規定的「三期」待遇。

周茜:我認為無論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應該享受相同的權利。對於「三期」內的員工來說,由於其懷孕、生產和哺乳的客觀事由存在,必然導致其身體狀況的降低,需要通過必要的休整來恢復其身體機能,因此,對於「三期」內的員工,企業應當批准她假期,至於是否帶薪或享受相應的產假待遇,則應根據其是否具有合法的生育權利而區別對待。

賈富春:從這個案例所折射出的問題來看,我們應該搞清楚兩個問題。一個是對「三期」員工保護的法律底線是什麼?

從勞動法的立法原則來看,它始終保護的是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中間當然包括員工的合法生育權及相關的派生權利。由於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任何公民的生育行為都必須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規定。因此,所有的非婚生育和違反計劃生育的超生行為都是不合法的,不能與合法的生育者享受相同的待遇;另一個問題是應當把孕期檢查假、產假、哺乳假和這些假期的待遇區別對待,雖然非婚生育和違反計劃生育的超生行為是不合法的,但胎兒或嬰幼兒是無辜的,他們的權益應當得到保障,另外從保障女員工身體健康的角度來考慮,企業應當允許女員工休產前檢查假、產假、哺乳假,至於這些假期是否為帶薪假期或者享受其他法律規定的待遇,則應當按照是否為合法生育而區別對待。

【返回頂部】【關閉視窗】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怎麼處理

6樓:

其實,不管是男職工還是女職工,違反現行生育政策的,都一樣處理,除了計生部門對該夫妻雙方徵收社會撫養費外,當地黨委**另有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規定情形的,還應作出相應的處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如何處理違反計生政策的女職工?求答案

如何處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工

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的,用人單位能否辭退

7樓:北京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一規定並未限定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因此我們通常的理解就是,即使女職工懷孕、生育不符合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用人單位也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作出違紀處理。

8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女職工的生育保護,我國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 《勞動法》規定了其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特殊待遇與解僱保護政策。但是,對女職工的生育保護待遇的全部適用,應當有一個前提;即該女職工的生育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目前有兩個基本原則:

一是生育以結婚為前提;二是一對夫妻只能生育一胎,除非符合當地生育二胎的條件。違反這兩個原則的,則應當屬於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依據 《女職工保護規定》第15條:

「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不少人甚至有些律師都據此認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不享受任何相關的勞動保護待遇。

事實上,從《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不難看出,法律對三期女職工的解僱保護是不具體區分系何種原因導致的懷孕,是否違反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也在所不問,因此,只要有懷孕和生育的事實,用人單位就不能以此為由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兩個概念,女職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辦理了結婚登記並取得了準生證等相關法律手續,就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應享有全部相關的勞動保護待遇。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能否當村委會候選人急

你好 你的問題在全國多數省份中,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沒有提到不可以作為村委會 成員 候選人,在少數省份明確不得提名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如在黑龍江省村委會選舉辦法中有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3年內不得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你可根據自己所在的省份,檢視本省的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或者檢視本省的選舉方...

未婚生子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嗎,未婚生子公務員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1 未婚生子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按規定要交罰款的。2 例如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 市 區 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 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徵收 二 多生二胎以上的,按...

惠州市如何落實計劃生育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交了罰款就能辦了。第四十二條 違法生育子女的,由縣級人民 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其委託的鄉 鎮 人民 街道辦事處按下列規定對生育者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 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二 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