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問題,撫養費問題?

2022-11-07 02:00:09 字數 5874 閱讀 5867

1樓:玄逸無咎

不是勝率大不大的問題,雙方都有不合法的地方。

首先,撫養費是必須的,哪怕一個月一百元錢,也必須要有!——女方最初放棄,而後提出,男方可以協商數額,但是無權拒絕支付撫養費。這一點女方可以起訴,勝率基本是100%。

其次,女方禁止男方聯絡子女,這是非法的。

叫探望權也好,探視權也罷,這是父母的法定權利,女方無權剝奪。這一點上男方起訴,女方勝率極小。

現在,基本方法就是雙方各退一步,各自改正錯誤。因為你們雙方犯的都是法定的錯誤,法有明文,正常情況下法院必然會依法支援法定權利。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樓:別稱我是老師

雙方勝率都不大,男方起訴沒什麼用,女方起訴也沒什麼用,為了孩子男方該承擔一點才好,畢竟是為了孩子,錢花在孩子身上

撫養費問題?

3樓:天意

一、確定子女撫養費承擔的兩種方式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三、關於撫養費的幾個問題:

1、撫養費的數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撫養費的計算。經法律程式夫妻離異,不與未成年或不能獨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應負擔子女的撫養費。只有一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30%給付,有多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20%給付。

具體: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分兩種情況:

(一是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工資總額的計算,應當包括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生活補貼及其他的收入。

4樓:燒的一手好開水啊

把離婚協議拿著找律師寫份起訴書,就可以去法院起訴了,既然離婚了,孩子的撫養費肯定是要給的,這麼不負責任,必須起訴

5樓:仙女可愛到炸

1、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應當按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繳納申請執行的費用,具體包括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兩部分。

2、《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12、13條規定,申請執行等費用,由申請人在提出執行申請時預交。第24條規定,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最終負擔。

6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告他讓法院強制執行國家有規定離婚後一方不領孩子,而另一方必定負擔撫養費,這就是法律誰能抵抗。

7樓:風雲再起

可以起訴,要求法院按照當初判定的強制執行。在當地找到當事人更好,如當事離開當地,法院也可以通過網路查的手段去很快查詢到當事人的所在地。比起私人之間辦事要快的多而且也牢靠的多。

8樓:

撫養費應當根據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以及父母雙方的身體狀況和收入情況等因素綜合考慮。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的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 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拿離婚協議書等等,去法院起訴,不會寫起訴書,**有代書的

10樓:

這個問題還用問嗎老人養我們小那我們當然要養老人的這是自古以來的傳統美德

11樓:歐陽川菜廚師

最好是找個律師,這些問題都會給你弄的明明白白的

12樓:百度最忠實朋友

拿著協議書起訴,他沒有履行協議書內容,本身就是犯法。

撫養費問題?

13樓:交通事故達人

這個就不能再起訴,追要撫養費了。因為孩子已經成年了。也就是年滿18歲了,年滿18週歲後就可以不給撫養費了。

儘管你以前沒給,如果現在孩子沒到18歲,我可以起訴追要撫養費。我已經滿了18週歲,那就不能再追要以前的了。

14樓:在紫蓬山張望的新月

撫養費的問題,這得看你所處在這個城市的生活最低標準,然後還有孩子的年齡,就是說18歲之前撫養費還是要給的。

15樓:飛贊向

撫養費的問題一般就是誰撫養另一方就給錢,夫妻離婚的時候可以進行商量。

16樓:娛情娛理吧

撫養費應該由誰出,在離婚的時候,應該就說清楚了,養孩子的那方,和不要孩子的那方,都自己選擇要怎麼分配,沒有孩子一方要支付撫養費給另一方

孩子的撫養費問題

17樓:康春華靳飲

你們已成事實婚姻了,受婚姻法保護。我覺得女兒的話還是跟著媽媽生活好,假如法院把女兒判給你的話,男方就要支付撫養費,一直支付到18歲。還是那句話,結婚了能不離就不離,對你對小孩影響很大。

假如我是你的話,我會爭取女兒的撫養權,再爭取一部分財產,如住房等。因為你爭取到了女兒的撫養權後,住房法院一般會判給你(最少都會把住房五五分),所以有了女兒就有了一切,沒了女兒你什麼也沒有,而且還要支付撫養費。

可是話說回來,你是不是有更好的出路才想放棄女兒的?假如是這樣的話也未償不可。

離婚子女的撫養費問題?

18樓:牛你最牛

簡要說明:

擁有子女撫養權的一方存在下列四種情況之一的,一方要求變更撫養權,人民法院應給予支援: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的,有虐待行為的,或有其他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2、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意隨另一方生活的;3、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變更子女的撫養權有兩種形式,協議變更和訴訟變更,無論採取那種方式都需要法院的認可。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法院則應當准予。一方以要求變更撫養權,另一方不同意,如果協商不成,則可以由一方起訴要求變更。

司法實踐中,對於非共同生活一方擅自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情況,應根據實際情況分別處理:有正當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訴;子女擅自變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人依法起訴;沒有正當理由的,應說服教育送回孩子。

新婚姻法關於離婚後孩子撫養費問題

19樓:

關於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新婚姻法作出了以下3大標準的規定:

一、根據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決定

夫妻離婚時對孩子的撫養費的支付多少、高低由經濟能來決定,協商為輔的原則;孩子的撫養費多少由父母收入浮動情況來決定,如果是固定收入的則按月總收入的20%到30%來支付,最高不超過50%;如果沒有固定收入的就按當地平均收入水平依比例來支付。

二、根據實際需要來定

夫妻離婚後最大的受害者就是無辜的孩子,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為了彌補孩子心靈上的創傷;所以夫妻在應給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等各方面都應保持與離婚前一致。

三、根據當地實際生活水平而定

因為地區經濟發展上的差異,通常經濟比較發達的地方消費水平就比較高,所以當孩子跟隨父母中的另一方去到哪個城市定居時,另一方支付的撫養費標準也要符合當地實際生活水平,才能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20樓:有趣兒的影視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21樓:匿名使用者

一、確定子女撫養費承擔的兩種方式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三、關於撫養費的幾個問題:

1、撫養費的數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撫養費的計算。經法律程式夫妻離異,不與未成年或不能獨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應負擔子女的撫養費。只有一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30%給付,有多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20%給付。

具體: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分兩種情況:

(一是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工資總額的計算,應當包括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生活補貼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對於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其當年總收入或其所處同行業的平均收入。如農民給付的撫養費的標準一般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個體工商戶、專業承包戶、私營企業主的子女撫養費,應根據其經營狀況和實際利潤給付。

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2、撫養費的給付方法

一是撫養費應定期給付。定期給付,通常以月、季度、年為時間單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撫養費應按月給付;沒有固定月收入的,則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給付,無論是按月還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給付,為了便於執行,都應在調解協議或判決書中加以明確。

二是如果有經濟條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給付,但對於一方要求一次性給付的要慎重處理,確有必要採用。

四、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離婚後撫養費問題,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給?

作為離婚後的夫妻雙方 關於孩子的扶養問題。雙方都有責任和義務,儘管財產已分清,但是 孩子的培養才是重中之 重。雙方可以坐下來就 孩子扶養的問題進行溝 通協商。為孩子的生活 和學習創造良好的條件。判離時,孩子撫養有爭議的,法院一般按如下處理 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

撫養費怎麼給,撫養費怎麼給對方

給撫養費流程如下 1 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 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給付。如果協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擔全部撫養費的,如果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徵收

第四十二條 違法生育子女的,由縣級人民 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其委託的鄉 鎮 人民 街道辦事處按下列規定對生育者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 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二 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