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與財產分割,婚姻財產分割

2022-11-20 06:20:03 字數 5224 閱讀 1025

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及訴訟離婚。後一種是在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的情況下采取的。訴訟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訴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請求解除婚姻關係。

按婚姻法規定,如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因感情不合連續分居兩年、重婚、家暴或則一方有嚴重生理缺陷不能進行性生活等,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法院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如果沒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則上第一次不會判決離婚,需要等判決生效後半年再次起訴,此時法院一般會准予離婚。

如果訴訟離婚涉及共同財產分割的,應注意收集和保留財產證據和資產線索,包括: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摺存單、借條、**帳戶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儲存影印件留做底案,帳戶號均要詳細作記錄。

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四,小孩撫養權。如果有孩子,兩週歲以內,原則上判決給女方扶養;兩週歲以上,根據對孩子成長最有利原則判給一方扶養,一方負責支付一定的撫養費。有利原則根據各方的性格、受教育情況、健康及收入狀況等綜合判斷。

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確定撫養權和撫養費,以及探視事宜。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給付。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按月支付,當然,有條件的話,也可主張一次性支付。

2樓:馬珂律師

你好。你的體溫不清楚,那還是早點起訴吧。

你們的房子前面肯定有個銀行抵押。後面貸款26萬那個又是個什麼抵押,是合法形式的嗎,銀行的還是個人的?

但總之從保障自己權益的方向上來看,早起訴也沒害處,但共同債務你要承擔的哦,你自己算算帳,如果你起訴對財產有明確分割了,將來法院吧房子拍賣的時候,你可以拿著生效判決書要求把你該得到的款項直接支付給你

婚姻財產分割

3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1.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我自己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依據是婚姻法18條第1項

如果買房子是在婚前買下並且買房的主體是你,那麼依法可以初步判斷房屋屬於你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依據是婚姻法19條

據此,要成為個人財產還必須滿足夫妻之間沒有另行書面約定婚前財產共有的條件,否則一樣有可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可以分得多少?是僅僅20w?還是加利息

當初父母對出資是如何約定的,以當時的約定為準,或者是贈與或者是借貸

如果是借貸的話,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依據是合同法211條

3.增值部分300-40=260w該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依據是物權法39條

就增值部分而言,只是價值的提升但是價值是附著在物之上的,物權所有人依法享有物的全部利益。就本案而言婚前房屋是個人財產,對你自己的財產無論是增值貶值都是你的,他人無權處分

4.我們夫妻二人各分多少

首付是父母婚前出的,應當由男方以個人財產償還

貸款是婚後一起還的,男女雙方一人一半,就本案而言男方應當給女方退一半

房屋是男方的,女方不能要求分割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祝順利!

4樓:鍾離秀英昌嫣

這個主要看房產證上的名字,如果是他父母的名字的話,那麼和你沒關係。

如果你幫助還貸款啦,如果能拿出證明來,也許還能分到一點

5樓:古榮花祝詩

主要是房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如過你想得到財產,那你就得配和他幫還貸!然後再賣房子,只要你們有結婚證,證明你們是夫妻你是可以擁有百分之三十的財產!那七十就是他自己的了!

關於婚姻財產分割

6樓:天津市劉律師

1. 我們有一套房屋,是婚前(08年5月)我父母給付了6萬定的房,後來為了辦理貸款,我和愛人登記結了婚(08年8月),婚後我們又拿出2萬多,加上婚前我父母出的6萬一共8.2萬交付完了首付,之後我們夫妻共同還貸,共同裝修,現在這套房的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

這套房是共有的嗎?買房的時候還不到20萬,現在價值45萬到50萬之間。

:如果合同或產權證寫的是你一人姓名,則是你個人財產。

2. 我愛人婚前有一輛計程車,這車和手續都是他自己的,結婚的時候車的價值8萬多,現在價值50萬,這個車是不是就是他的個人財產?我能不能就升值的部分所要補償?

:是個人。增值不分。

3. 婚後我愛人和朋友合夥買了一輛油罐車,這臺油罐車我們怎麼分配?

:合夥財產中屬於你愛人的部分,共同財產,夫妻均分。

4. 婚後的現金,都被我愛人偷偷借出去了,具體多少我也不知道,他從來都是瞞著我的,這個要怎麼辦?而且也沒有欠條。

:離婚時能查清,分。

查不清,離婚後,發現了,再分。

5. 今年他給我買了價值3萬左右的首飾,這個又要怎麼分配。也是共同的嗎?

:首飾,個人財產,不分。

6. 補充一點,我的工資才一千多一點,包括還貸款,或是別的投資我的能力有限,他說貸款都是他還得,車也是他自己買的,首飾也是他給我買的,都是他的,沒我的份。是這樣的嗎?

:不對。

答案同上。

建議: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帶齊離婚協議、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雙方**);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案件。

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7樓:匿名使用者

你丈夫所言法院不會支援

第一不管你工資多少 就算在家坐著 婚後所產生的財產都屬夫妻共有 而且是對半分帳

第二房產在婚後共同還貸 首付一定份額要作保留(婚前誰出的要有證據 同時可得到一定的増值補償)而後按現今價歸夫妻共有

第三婚前個人私有計程車 因明確是你丈夫所有 但在婚內成在執行 你可要求得到収益的一半{但很難計算 難算反而好 最好他說我都投入進去了 那你就可以要求或取 如今車價的增值部份的一半(此情況其實和房產相同 他是明確是他出錢買的車' 因是全額無非所得權利大點 多留一部份)

第四朋友合買的油罐車 在與朋友劃分後所得 你再與丈夫平分{此也為婚後共同財產)

第五婚後被你愛人偷偷借出的錢 你如無明確證據 很難主張你的權利 如有當然可追回一半 {最好找律師 他們有方法解決 可說他是故意 隱藏財產 具體怎麼操作 律師很清楚

第六他給你所買的首飾屬增與 但他可以要回 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分工不同 不是以誰掙的錢多少來劃分權利的 那你搞好家庭後勤 他付給你錢了嗎 大可放心 私下是這麼說 一到法庭 他的言論是得不到支援的 你一樣有他相同的權利 得到相同的利益

8樓:韋維律師

答: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如果沒有其他特別約定房屋產權屬於誰的話,這套房屋應屬於你們夫妻按份共有財產。即按各自的出資比例享有房產份額。

有根據該解釋第十條第二款,房屋增值的部分雙方按相應的出資比例享有。如原來是20萬元,現在是50萬元,增值部分就是30萬元,雙方應按各自所出首付加後來的出資的比例分配這30萬元。

2.是的。首先,該計程車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這一點在舊婚姻法已有相關規定,應無疑義;再次,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原來8萬,現在50萬,增值部分是42萬,被本條排除在夫妻共同財產外,所以屬於他的個人財產。

3.油罐車是你丈夫與他人按份共有,對該車你丈夫享有的部分,你也有一半份額。因為這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 。

4.通過和他吵一架、談話或其他方式套出他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儘可能涉及轉移的數額,並祕密錄音,作為視聽資料證據保全下來。起訴離婚時,可以要求他賠償,並可以對現有財產要求少分或不分給他而歸你。

依據是《婚姻法》47條第一款。

5.首飾屬於《婚姻法》第十八條第(四)項規定的「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歸你個人所有。本條文中「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歸專用一方所有,不問是夫或妻一方用自己的財產購買送給對方,還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後送給對方的,只要是一方專用,而且是生活用品,就屬於一方單獨所有。

6.由於婚後他的收入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17條第一項、第二項),所以,他的還貸款是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款也有你的一半,這樣一來,結合第「1」個問題,你佔的房產份額比他還多。車和首飾前面已敘述,不再複述。

9樓:匿名使用者

1、關於房子,如果你是婚前就以你自己的名義簽訂了購房合同,婚後雙方共同還款,房產證上寫的是你的名字,這房子就是你的。但是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由你對他進行補償。

2、關於車子的問題,車是你老公的個人財產沒錯,對於增值部分你沒有權利要求補償,但是對於由這輛車而產生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分一半。

3、對於油罐車,看你老公在合夥中佔多少份額,你和他共同擁有他的份額和由此產生的收益。

4、現金由於你現在沒有證據所以法院可能不會支援,如果你在離婚時有證據證明他的這種行為,可以請求法院部分或者少分給他財產。

即使離婚,如果在婚後你發現了他轉移、隱藏財產的行為並有確實證據時,也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再次分割。

5、首飾是屬於你的專用的生活用品。是你的個人財產。

6、他的說法完全沒有法律依據,你可以收集證據的同時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就找律師吧,在法庭上不是僅靠說的,需要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你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再怎麼說請個律師花的錢總比你老公都拿去的要少吧!

如何分割財產,財產如何分割

第一,房屋歸屬 雖然在你妻子名下,但是因屬於夫妻結婚後購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是平分 另外,子女因戶口在內,擁有居住權,也應當會被考慮入房產一方 第二,孩子歸屬 一般法院第一判定是 第一,誰要孩子 原則上,如果一方要而另一方不要,則很明顯,要的一方自然會比不要的一方會對孩子好一些 當然,具體的另...

財產分割問題,財產分割 財產公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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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新婚姻法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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