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制是上層建築,生產關係,經濟基礎 哪個

2022-12-03 12:55:08 字數 2927 閱讀 3499

1樓:穿時道人

首先先明確幾個定義:

①均田制,即古代帝王將無主土地按人頭劃給小農耕作,土地為國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後歸其所有。

②生產關係相對生產力而言是生產關係,相對上層建築而言是經濟基礎,說白了,經濟基礎和生產關係是一個東西~

③生產關係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關係和產品分配方式,用經濟基礎的話說則是:所有制形式、交換形式、分配形式~

④上層建築包括政治上層建築和思想上層建築。政治上層建築是指人們在一定經濟基礎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軍隊、警察、法庭、監獄、**部門、黨派等國家機器和政治組織,而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學思想、文藝思想等意識形態諸種形式,通稱為是思想上層建築。

回到你的問題,根據均田制的含義,這是一種經濟制度而非政治制度或者法律制度,因為他涉及的是土地的所有制和土地上生產出來的產品的分配形式,因而是生產關係或者說是經濟基礎。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2樓:匿名使用者

均田制是封建地主所有制經濟下的一種生產關係(始於北魏,終於唐中期)。

北魏孝文帝確立先進生產關係的關鍵措施是( ) a.實行均田制和租調製 b.遷都洛陽 c.採取漢族

3樓:俗話說忽然

a試題分析:人們在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所結成的社會關係。它是生產方式的社會形式。

又稱社會生產關係、經濟關係。生產關係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a符合題意,實行均田制和租調製有利於少數民族從經濟上由遊牧經濟向農業經濟的轉變,促進了北方民族大融合和少數民族的封建化;b不對,這是為改革創造了有利條件;c不對,屬於政治範疇;d不對,屬於社會生活範疇。

點評:生產關係的主要內容:生產關係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關係和產品分配方式三項內容。

生產工具標誌生產力水平。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高中政治歷史這兩門學科怎樣才能學好?我真的不會,從來沒有及格過。

4樓:lemon皓月

歷史的話 把那些重要事件 按歷史發生的時間歸納 你就會發現相近的時間 不同國家發生了什麼

5樓:極品殺豬匠

歷史只有精確的記憶才能打高分,政治有答題技巧和模式,按套路編就可以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多看時聞,別老想是課,當**看

這個歷史問題困擾我很久了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本原因是生產力的進步。

具體分析:夏商周是奴隸社會,均田制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

周朝後期,奴隸社會開始瓦解,中國進入春秋時期,這時期農業生產力不斷提升。到了戰國時期,牛耕和鐵質農具出現,農業生產力出現巨大飛躍,隨著農業生產力的提升,大量似田開闢出來,這些似田主人將田地租給一些生產資料較少的人進行勞作。於是封建生產關係出現,四天主人就是封建地主,隨著似田的增多,地主階級日益壯大,他們的經濟實力不斷提升,開始追求政治地位。

戰國中期,各國地主階級開始變法,如商鞅變法,這些變法促成了各國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的轉型,地主階級登上政治舞臺,隨後從法律上確立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均田制最終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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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雖然包括私有土地,但能用來授受的土地只是無主土地和荒地,數量有限。因而均田農民受田,開始就普遍達不到應受額。口分田雖然規定年老、身死入官,但實際上能還官的很少。

隨著人口的增多和貴族官僚地主合法、非法地把大量公田據為己有,能夠還授的土地就越來越少。均田令雖然限制土地買賣、佔田過限,但均田農民土地不足,經濟力量脆弱,賦役負擔沉重,稍遇天災人禍,就被迫出賣土地,破產逃亡。地主兼併土地是必然要發生的。

正因為如此,均田制在北魏實施以後不久即被破壞。經過北魏末年的戰亂,無主土地和荒地增多。繼起的東西魏、北齊、北周、隋,施行之後又破壞。

隋末農民起義後,人口大減,土地荒蕪,新建立起來的唐王朝重新推行均田令,成效顯著。唐高宗以後,均田制又逐漸被破壞。隨著大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發展,國有土地通過各種方式不斷轉化為私有土地。

到唐玄宗開元天寶年間,土地還授實際上已不能實行。德宗建中元年實行兩稅法後,均田制終於廢弛。

9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說的是井田制.均田制實行的前提條件是國家必須掌握大量的無主荒地,而封建社會的土地兼併就和資本主義的經濟危機一樣,是不可避免的,這樣土地兼併的越厲害,土地就越來越多的集中到了皇親貴族和大地主的手中,這樣國家直接掌握的土地就越來越少,均田制自然就難以實現.根本原因在與封建土地的私有制

這是我們歷史老師告訴我們的答案,應該還是正確的吧

學長學姐,告訴我一些答歷史簡答題經常用到的專業術語和詞彙。

10樓:匿名使用者

落後就要捱打,哈哈,制度決定了國家的基本國策

唐朝中期改變徵稅標準,反映的是

11樓:匿名使用者

唐朝中後期實行兩稅法。內容是每戶按資產交納戶稅,按田畝交納地稅,取消租庸調和一切雜稅、雜役,一年分夏季和秋季兩次收稅。這一制度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要徵稅標準的賦役制度,是我國賦役制度的一大變革。

兩稅法代替租庸調製,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發展的結果,奠定了唐後期至明中葉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基礎。

[解題過程]

租庸調製是以均田制為前提的賦役制度,因此,唐中期以來,由於封建經濟的發展,土地兼併日趨嚴重,導致均田制的破壞,租庸調製已無法繼續推行,於是,造成**財政大大減少。為了保障**的財源,統治者不得不採取適應當時形勢的新賦稅制度。

因此,唐朝中期改變徵稅標準,這一制度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要徵稅標準的賦役制度,而是以土地財產為主要徵稅標準,反映的是封建國家和地主階級(瘋狂兼併土地)的矛盾

府兵制與均田制是什麼關係,府兵制崩壞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唐太宗時府兵制以均田制為基礎,達到了比較完善的地步。將農民按貧富分為九等,六等以上的農民,每三丁選一丁為府兵,免其租庸調,但兵器 糧食衣裝等均須自備。當兵者二十歲開始服役,六十歲免役。唐太宗時,全國分置634個折衝府,均由十二衛和東宮六率分領。府分三等 上府兵1200 中府兵1000 下府兵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