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被辭退,被辭退,能有多少補償金和違約金?

2023-04-13 10:30:08 字數 4022 閱讀 8123

1樓:匿名使用者

08年新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試用期也要簽定勞動合同才是認可的,如果入職一個月後仍然沒簽合同,是可以得到賠償金的。既然是公司要裁員(應該不能算辭退吧,也無理由),你就不能寫辭職書呀,寫了是你自己吃虧。

可到當地勞動局投訴。

被辭退,能有多少補償金和違約金?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說明公司辭退你的理由與依據,如果公司沒有說明的話,可以按如下方式處理:

一、你可以得到的補償與賠償有以下幾項:

1 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9個月可以獲得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也就是5000元。

2 違約金: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但是並沒有減除用人單位約的違約金,所以你依據此條,又可以獲得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也就是2500元。

3 公司沒有正當理由把你辭退,則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向你支付相當於經濟補償金的雙倍的賠償金,據此你又可以獲得10000元的賠償金。

綜上,你可獲得17500元的經濟補償與賠償。

如果公司沒有給你交納養老保險等,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二、這種情況下,要公司出這麼多血顯然是不現實的,所以你有兩條途徑可以做:

1 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 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樓:問法網張律師

你可以拿到6000元錢,即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如果單位提前一個月通知你,那麼,就沒有代通知金,只有兩個月的經濟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1年有一個月的工資。不足1年按照n/12年算。還要看你的合同內容相關規定條款。不過,這個賠償金也不會多少。還有公司為什麼辭退你,如果是你的原因造成公司辭退就不好說了。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要仔細算,到勞動局去問一下!會有工作人員跟你說的,我公司在我們公司做了一年3個月 工資才1200 可是他每個星期休息一天 公司賠了她4000多元錢 你一定不能聽別人說啊 自己去諮詢啊 一定啊。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看公司對你的辭退使用的是什麼理由,如果理由在你們的勞動協議當中有所涉及,建議你把勞動合同仔細看看,以免有所紕漏。

其次要看公司對你的辭退是否徵求過你的意見,是否是公司無條件裁員。

最後公司在勞動保障局的登記,是否按照公司實際人數做的登記,如不是,那你的問題將是。

7樓:信德睿啦

新的勞動法是偏向勞方的,公司必須給予你補償,你找個律師諮詢下吧,人家畢竟比較專業。

8樓:網友

工作1年9個月可以獲得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也就是5000元。 你們的勞動合同是否有因為「特殊培訓」及「競業條例」而約定違約金,如果沒有的話,你被辭退了沒有違約金。

公司沒有正當理由把你辭退,則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向你支付相當於經濟補償金的雙倍的賠償金。如果公司提前1個月通知你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你2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如果公司未提前通知,則應支付你3個月的補償金。

9樓:鈍刀江山行

1.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情形,由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應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否則,應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

2.按勞動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情形,你在該公司服務1年9個月,公司應支付2個月工資的經濟。

補償。3.如果依合同規定的時間,到期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則以上兩項補償金條件均不成立,公司無須支付任何補償金。

4.補償金的支付標準,以該員最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提前1個月通知你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你2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如果公司未提前通知,則應支付你3個月的補償金。

但實際操作有很大困難,你必須儲存有勞動合同/工資條/最近出勤記錄/辭退書等一系列原始資料或影印件,如有爭議要先到勞動管理部門瞭解,因現在金融危機,是否勞動部門對勞動糾紛勞方權利仍積極主張。

10樓:網友

廣東胡律師:

工作1年9個月折算成2個月經濟補償,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是2500,可以得到5000塊的經濟補償加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總共你可以拿到至少6000塊。

要看你們的勞動合同是否有因為「特殊培訓」及「競業條例」而約定違約金,如果沒有的話,你被辭退了沒有違約金,但有從07年7月1日入職到離職的經濟補償,另外公司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就要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經濟補償金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一下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私企老闆無故辭退員工會有什麼後果

11樓:

1,老闆合法地裁員,(必須滿足很多條件,不是想裁員就可以裁的,)這種情況下,補償金為工齡的折算,你應該是2023年1月1日之後籤的合同,滿1年但不滿1年半,故補償金為1個半月的工資。 2,老闆做不到合法地裁員,你有權利要求繼續工作直到合同期滿,然後老闆不和你續簽,你還可以再拿到2個月的工資作為工齡的補償。 3,老闆做不到合法地裁員,但是拒絕讓你繼續工作,比如停發工資,不讓進辦公室,則視為非法地解除勞動關係,你有權利主張雙倍的賠償金(補償金x2=3個月工資)或要求勞動監察部門介入來恢復你們的勞動關係。

12樓:感覺還是baidu最好用

一旦認定違法辭退,可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1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單位說受金融危機衝擊而辭退已經簽約的應屆大學生,是否合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那位,請問你是如何知道別人「要挾」公司了?什麼叫「隨便那法律上的一句話」?

樓主說的很明確,公司辭退早在去年十月份就簽約的在校大學生,並且沒有任何善後措施,或許這公司的老闆大概和樓主這樣的人差不多吧,沒有社會責任感,沒有法制觀念。

我的建議:同學們應該派代表和公司進行交涉,如果交涉未果,那就應該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1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公司也是無奈,雖然要保護自己,但也要體諒公司。

記得網上有人抱怨公司辭退他,大罵老闆。

但網友中有這樣的意見:

作為員工,你是否願意幫助老闆渡過難關?

作為員工,你是否應該無償幫公司做事?

其實我們現在也就是拿著法律上的一句話來要脅公司。公司老闆怎麼樣呢,有苦說不出而已。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 時運不濟。 不過你們同學能得到該類企業認可 說明實力很強 再找不是什麼難事。金融危機找工作是難,但是那是找好工作很難。。。一般的不難。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給補償(不低於國家規定)了,就算了吧,繼續找工作為好!祝好運。

正式員工被辭退後工資拿多少,正式員工被辭退多久能拿工資。

理論上是按你的實際工資算經濟補償,包括年終獎等收入 12個月內 計算在內。企業賴皮的話就比較麻煩,只能通過法律途徑。經濟補償金為一個月,按照實際支付的標準計算,不夠一個月,按照實際天數計算。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公司剋扣勞動者的管制,顯然違法。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縱橫法律網 穆守義律師 正式員工...

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被辭退有補償嗎?簽了因個人原因而終止勞動關係

公司開除員工,應按以下標準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佈的本地區上...

在公司工作4年多,被辭退能拿到多少補償

辭職書千萬不能寫,這很可能是個很深的圈套,你不但得不到任何的補償金,所謂的重新簽訂合同,也可能是空頭支票。公司到時有可能會反過來說是你自己提出辭職,所以公司可以不跟你籤新合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獲得雙倍補償金金額的賠償金,這錢沒那麼好拿。所以你要慎重!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的區別是什麼?用人單位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