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外資金管理實施辦法,財政資金管理辦法

2023-06-05 02:55:08 字數 1071 閱讀 6154

財政資金管理辦法

1樓:上海法和

財政資金管理辦法有:

1、為防範風險,保證資金安全,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各級財政部門要對財政資金實行集中管理,統一排程;

2、撥款專用印章要按規定交由專人管理。各經辦人員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分別掌管相關印章,任何人員均不能以任何理由統管、代管全部撥款印章;

3、稽核人員要對包括撥款憑證在內的全部單據進行全面複核,複核無誤後在撥款憑證上加蓋專用印章,向國庫或**銀行發出付款指令;

4、總預算會計撥款使用的專用印章,是各級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的重要工具,不得隨意更換。

財政預算資金撥付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財政資金撥付管理,保障資金使用安全,根據現行法規、制度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八條。

總預算會計撥款使用的專用印章,是各級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的重要工具,不得隨意更換。因機構調整或主管領導變動等確需更換印章時,要書面報經機構負責人及主管領導批准,並相應辦理更換預留印鑑手續。新印章一經啟用,原印章需及時上交封存。

預算外資金管理實施辦法 預算外資金管理實施辦法是什麼

2樓:淘金客

1、第一條 為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搞好社會財力的綜合平衡,更好地發揮預算外資金的作用,根據***國發〔1986〕44號《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第二條 預算外資金,是指各地、各部門、各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根據國家規定,自行提取、自行使用的不納入國家預算的資金。主要包括:(一)地方財政部門按國家規定管理的各項預算外資金;(二)事業、行政單位自收自支的不納入預算的資金;(三)國營企業及其主管部門管理的各種專項**;(四)全民所有制預算外企業收入的資金;(五)其它按照國家規定不納入預算的各種收入的資金。

3、第三條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和監督管理。

4、第四條 預算外資金管理必須遵循下列原則:(一)不平調,不改變資金所有權(二)**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三)使用要符合各專項資金規定的用途;(四)嚴格控制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和提高工資、福利開支標準;(五)先存後用,專款專用,量入為出,自求平衡,講求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