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惠企百科
具體區別如下:
1、詢問的物件主要是證人,涉及自身喊差利益不大,比較自願作證,不能採取強制措施。
2、訊問的物件大多是犯罪嫌兄滲肆疑人或者與案件有關的羨轎人,由於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意逃避或不願意的成分,不採取強制措施無法正常開展司法活動。
2樓:彭宗輝
一、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的區別。
1、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的區別如下:
1)記錄內容不同,訊問筆錄主要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詢問筆錄主要記錄證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證據、證言;
2)問話物件不同,訊問筆錄的物件是刑事被告人,詢問筆錄只對證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適用;
3)適用範圍不同,訊問筆錄適用於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詢問筆錄則可以適用於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2、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條。
傳喚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傳喚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傳喚期限屆滿,未作出採取其他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束傳喚。
第二百零一條。
傳喚、拘傳、訊問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並記錄在案。
第二百零二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偵查人員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訊問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個別進行。
第二百零三條。
偵查人員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並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以及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後向他提出問題。
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的權利。
第一次訊問,應當問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別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戶籍所在地、現住地、籍貫、出生地、民族、職業、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家庭情況姿灶液、社會經歷,是否屬於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理等情況。
二、詢問筆錄的流程有哪些。
詢問筆錄的流程如下:
1、詢問簡況。按規定欄目,逐項記載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記錄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單位,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如詢問時另有在場人,也應作出記載;
2、詢問內容。採用問答式,如實記錄被詢問人所提供的證言;
3、核對筆錄記辯橘載。詢問結束後,記錄人應將筆錄讓被詢問人過目或向其宣讀,如有出入應允許跡物更正,在確認無誤後,由被詢問人在筆錄上寫上「以上記錄已經我看過,沒有出入」字樣;
4、被詢問人、詢問人、記錄人依次簽名。
3樓:周培俊
法律分析:二者區別如下:一是含義不同;二是記錄內容不同,前者訊問筆錄主要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後者詢問筆錄主要記錄證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證據、證言;
三是問話物件不同,前者訊問筆錄的物件是刑事被告人,後者詢問筆錄只對證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4樓:嚴巨集
法律分析:記錄內容不同,前者訊問筆錄主要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後者詢問筆錄主要記錄證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證據、證言。問話物件不同,前者訊問筆錄的物件是刑事被告人,後者詢問筆錄只對證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訊問筆錄是什麼證據
5樓:張朋
法律分析:詢問筆錄屬於書證型別的證據,因為是記載在書面上面所產生的一種證據,因此詢問筆錄是屬於書證證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
談源。法律依據:《中純凱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做侍喚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一百三十八條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資料;(四)宣讀鑑定意見;(五)宣讀勘驗筆錄。
訊問筆錄一般會做幾次
6樓:齊麗芳
法律分析:依照案件具體情況決定。公安局做的筆錄分為兩種:
一種是詢問筆錄,針對受害人、證人等的,一種是訊問筆錄,是針對犯罪嫌疑人,違法行為人的。筆錄是法律行業中的橡州專業術語,就是將證人、犯罪嫌疑人、或目擊證人的詳細身份和話語稿物記錄的文字。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二百條 偵查人員應當將問話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者辯解梁敬蔽如實地記錄清楚。製作訊問筆錄應當使用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材料。
調查筆錄和詢問筆錄有什麼區別?
7樓:乾萊資訊諮詢
訊問筆錄和詢問筆錄雖然有共同之處,但是,二者有明顯的區別:
1、記錄內容不同:訊問筆錄主要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詢問筆 錄主要記錄證人、 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證據、證言;
2、問話物件不同:訊問筆錄的物件是刑事被歷激告人,詢問筆錄只對證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適用;
3、適用範 圍不同:訊問筆錄適用於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詢問筆錄則可以適用於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不論是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只要沒有成立刑事案件讓爛或者行政案件,該筆錄都只是調查資料,不會存檔,如果案件成立,就要作為證據材料存檔。也就是說,是否對將來參軍,錄警以及考公務員影響,取決於案件是否成立。
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區別
8樓:鄧凱刑事辯護
詢問筆錄是公安機關對於證人的詢問所作出的筆錄;而訊問筆錄則是公安機關對於對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所進行的訊問作的記錄。《刑事訴訟法》規定漏判,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於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訊問筆錄應當橡襪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於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偵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犯罪嫌疑人請求自行書寫供述的,應當准許。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親筆書寫供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也適用於詢問證人返如改。
警察不讓我看詢問筆錄就讓我簽字怎麼辦
警察不讓看詢問筆錄就讓簽字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拒絕簽字。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規定 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對於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偵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犯罪嫌疑人請求自行...
詢問筆錄還應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嗎
詢問證人的筆錄還應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嗎,在偵察階段不會。但是在法庭質證時必須對證人證言進行質證,這個是必須!這樣會不會對證人不利,如招致嫌疑人報復等?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對證人的詢問行為是不是應該予以保護?詢問行為是公權機關的事情,一般來說罪犯還不太敢報復儘管也有,但是非常少,從法律上講還沒有什麼法律...
公安局做的詢問筆錄要查被詢問人手機合法嗎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 bai,那du做的不是詢問筆錄,而是訊問 zhi筆錄,dao詢問筆錄是針對被害人 證人內,犯罪嫌疑人是訊問容,而不是詢問,二者是有區別的。去做訊問筆錄未必如果沒有拘留,那不必有事,要看公安機關最終調查的情況,只是有嫌疑,最終是否有犯罪行為,要經過公安調查,如果經調查沒有犯罪行為,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