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侵權誰擔責?精神病負法律責任嗎

2025-06-19 14:25:08 字數 1513 閱讀 3398

1樓:網友

看精神病人的具體情況,有的是塵渣間歇性精神病,那他高含好的時候侵權就需要自己負責。有的是完全精神派念悄失常,那就由他的監護人擔責。

精神病負法律責任嗎

2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1、完全的精神病人犯法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對於間歇性精神病人在非發病期間的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另外,是否是精神疾病是需要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才能確定的。2、對於精神疾病患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親屬可以作為監護人,配偶為第一監護人,以此類推。

3、其監護人只需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賠償被害人的損失,無需承擔刑事責任。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精神病人侵權,誰來負責

3樓:佛水戎

1、精神病患者的侵權責任承擔是需要有監護人承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談鎮春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除外。

2、經法院認定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實施了民事侵權行為的,如其本身有財產,先從其財產中支含耐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單位擔任監護人除外,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民事責任。

3、我國民事法律規定,精神病人的近親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精神病人住所地基層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宣告該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順序確定監護人,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員會、村旅塌委員會同意也可擔任監護人。如沒有上述人員,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精神病承擔法律責任嗎

4樓:朱曉東

法律分析:這需要結合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不負法律責任的。精神病人刑事責任是指精神障礙人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為後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第一款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定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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