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之後到底該不該義務加班?你對加班的看法是什麼?

2025-07-06 11:30:21 字數 5002 閱讀 8069

1樓:溺愛寒暑假

依據《勞動法》的要求,加班時間的評定要綜合性兩層面看來:每月工作中時間有沒有超過40鐘頭/周,有沒***每星期一天休息。例如勞祥液動仲裁。

時,各地區都適用保證每星期最少休息一天、每星期不超40鐘頭的,不容易被判決為加班。相反,假如每星期不超40鐘頭,可是並沒***最少一天的休息,一般禮拜日工作則仍會被判決為加班。實際上各領域都又加班,願不願加班具體也是對意義的考慮。

有一些加班可以得到賠償,有一些可以補休,有一些可以平常業績考核大大加分,這種是有物質獎勵。還有一些並沒有物質獎勵的,也可考慮一下,是不是有技術的提高,資訊內容人脈關係領域的拓展,或是有滿足感等。企業期待職工再下班了時間再次留到職位工作中,造就大量的使用價值。

職工期待下班了能自由支配自已的時間。

實際上加班便是耗費自身的隨意時間,因此加班情況下必須大量考慮到這一時間的努力和收益。假如因為你自身的因素並沒有進行領導幹部。

給佈置的每日任務,加班無可非議,他人都能進行,就咐宴雹自身沒進行,這不應該有埋怨,假如領導幹部故意在早點回來的情況下分配工作中,並且規定今衡帆日務必進行,一次2次可以接納,久而久之,我認為確實並沒有責任。

是不是必須責任加班,也需看本身能力是不是有挑選的資質。要是沒有能力得話,明知道被盤剝,也只有聽從,終究適者生存的自然規律。

在什麼時候全是適用的。事實上該不該加班這個問題,不一樣技術工種有不一樣的規定,不可以簡易的說應當或是不應該。依據企業工作標準,加班即使加班費,不加班就暖暖的味道。

2樓:牛芒看天下

當然不該,但是目前的就業形勢上來看,工悔散作經常碧大氏完不成,你不得不加班,因為現在就業太捲了,什麼工作都有著非常高的競爭力仿雀。所以我的看法就是,討厭加班,但是為了工作,不得不妥協。

3樓:王祿

不應該,加班是非常不人道的,如果是有加班費的,那麼就可以理解,這樣才能夠保證員工的利益。

4樓:小徐說民生

下班之後不應該義務加班,我不喜歡加班這種方式,而且這也是很不合理的。

員工下班後該不該加班?

5樓:朝著勝利前行

這個問題取決於領導的管理風格和公司的文化氛圍。

一些領導認為,員工應該按時下班,這陸悶樣可以保證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平衡,同時也能夠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生產力。這些領導通常會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專注於工作,避免無謂的加班和浪費時間。 另一些領導則認為,員工應該為公司的利益和發展而努力工作,有時需要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

這些領導通常會強調團隊合作和責任感,鼓勵員工在必要時加激段班,以確保專案的順利完成。

無論領導的看法如何,員工應該根據公司的文化氛圍和工作要求來決定是否加班。如果公司注重員工明悉譽的工作和生活平衡,那麼員工應該按時下班;如果公司需要員工加班以完成任務,那麼員工應該盡力配合。同時,員工也應該合理規劃自己的工作時間,避免無謂的加班和浪費時間。

下班後還需要加班的工作,該不該做?

6樓:司曜曜情緒療愈師

個人覺得如果因為工作內容要加班,這是職場人的責任使然,在談論薪資待遇時應該需要被考慮在內!但是,如果加班成為一種「加班文化」,卻是需要說「不」噠!

假如公司已形成「加班文化」的氛圍,不加班可能表面上看會讓領導覺得你缺乏工作熱情和責任心,不能勝任更高職位。尤其是在公升職競爭時,「加班狂人」似乎往往更容易獲得領導重視和認可,但是並不意外神漏著不加班就不能獲得公升職的競爭力!以下是一些小小的意見和建議:

首先,不加班的人可以通過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來彌補加班的不足。高效能的人可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更多的任務,同時,將自己的工作質量提高到乙個更高的水平。通過這種方式,即便不加班,也可以在領導心中留下好印象,讓他們認可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從而為公升職加薪打下基礎。

其次,不加班的人可以嘗試尋找其他展示自己能力的機會。例如,可以參加公司的專案,擔任志願者或是加入其他團隊等。這些機會可以讓人展示自己的領導才能,如領導能力、溝通和協作能力等。

這些能力不僅在工作中非常有用,同時也是一些公升職加薪所必需的素質。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不加班的人需要保持乙個積極的心態。他們不能被困在加班文化的陷阱裡,認為只有加班才是成功的唯一途徑。相反,他們需要認識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勢和弱點,不能僅僅通過加班來彌補自己的不足。

當面臨職場競爭時,不加班的人應該專注於自己的長處,積極發掘並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才能最終贏得職場競孝漏爭的勝利。

總之,在加班文化的氛圍下,不加班可能會產生一些挑戰,但並不意味著不能在職場上獲得成功。通過高效的工作方法、參與其他專案和遊慎爛維持積極的心態,不加班的人同樣可以在職業生涯中取得成就。

希望我的解答會對你有所幫助!

7樓:陳家港小吳

本人一直遵循,今日份工作完成,到點就下班走人,不會加無意義的班的工作理念。本人的工作內容時間線是比較長的,基本沒有那種一天就能把乙個事解決的情況,所以完成今日計劃後,我就會下班走人,而一般在時限內,我都能完成自己的工作內容,所以90%的時間,我都是到點就下班。本來我覺得我這樣,完全沒問題,下發的kpi也都如期完成甚至超額完成了,可事情好像向奇怪的方向發展了,因為周圍的同事們都是到了點,還不下班,起初我以為,他們是因為忙,後來通過調查瞭解,一部分人是因為怕準點下班,在他們眼裡準點下班=不熱愛工作=即將被開除,所以寧願就這麼幹坐著發呆,也要撐個幾小時,再回家,以此來表達自己「熱愛工作」;

另外一部分人則是「反正回到家也是自己乙個人,還不如在公司和同事聊聊天討論討論問題」,所以回去的很晚;還有一部分,是因為不想回家面對家庭的瑣事,不想回去,所以呆到攜陸很晚。觀察下來,真正留下來是因為「必須要加班」這個理由的,其實只佔了辯餘頃很少一部分。(這裡可能有誤差,因為我也不可能觀察幾千幾萬號人,該資料僅僅只毀虛針對我觀察的這部分人)到這,我還沒覺得有什麼問題,因為我認為這是每個人的選擇,想要多學點東西在公司呆到很晚,有錯嗎?

我認為沒錯。那麼到下班時間點就走有錯嗎?我認為也沒錯。

下班後你會加班嗎?

8樓:帳號已登出

其實到點下班就是一種很正常的行為,正常的工作就應該到點下班,沒有必要去加班,當然如果有一些特別緊急特別重要橘虛的事情,偶爾加加班也沒什麼。但是現在很多單位加班已經常態化,其實這樣並不對,但大環境如此個人也沒有辦法。

公司明文規定7點下班,你會時間一到就下班嗎?

如果領導給自己的工作完成了,我會按時就下班。如果沒有完成,就不會按時下班。按時下班會給人一種非常聰明的感覺,不想遭受一點損失,這會讓老闆覺得你只是乙個簡單的僱傭關係。

事實上,準時下班會讓領導或老闆有意見,但很多人說:上班遲到幾分鐘就要扣款,但加班幾個小時卻沒有加班費。幾乎所有的打工人都會遇到這個問題,但公司不會向您解釋。

如果你想做這件事,你必須遵守這條不平等的規則。如果你不想這樣做,你必須儘早改變它,但你很可能會從乙個坑改變到另乙個坑。

由於時間是由公司設定的,所以習慣於遵守時間。如果你不能按時下班,那麼這樣做的意義何在?事實就是這樣乙個事實,但工作場所從來都不是乙個合理的地方,而是乙個讓別人覺得他們在利用自己的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自願留在領導身邊逗液加班的原因。事實上,在加班期間,每個人都在釣魚,很少有人會努力工作。

坦率地說,許多公司員工下班後離職的原因是工資不到位。我們可以看到華為、阿里和許多其他網際網絡工廠。這些公司很少對自己的工作提出抱怨。

那些真正按時下班的人不怕被解僱,因為被解僱後,他們可以很快找到另乙份工作,公司會支付賠償金。

當我們談論是否應該按時下班時,這取決於我們的個人心態。如果我們只是去工作消磨無聊,並有其他收入**,你可以準時離開,因為你的生活條件已經相當優越,這是普通專業人士無法比擬的。您可以在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下按時下班,這也山伍物是法律支援的。

然而,如果我們是家庭的唯一希望,家庭希望我們能夠脫穎而出,過上更好的生活,我們應該知道,我們加班並不是為了加班費,因為加班費並不能使我們致富,但晉公升和加薪可以改變我們的命運。

下班後的工作屬於加班,該怎麼辦?

9樓:帳號已登出

1.要求單位支付相應報酬。

下班後的工作屬於佔用員私人時間,作為公司方面是沒有權利要求職工利用私人時間進行工作的。所以,從這個層面上講,下班後安排的工作屬於加班,根據相關勞動法律規定,公司理應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2.明確個人職責,考慮是否接受。

對於領導要求,我們不必一昧推辭或接受。首先,我們要對自己的工作職責有清晰認識,對於領導安排的工作我們要知道是否為自己分內之事。當屬於自身事務或沒有完善的地方時,我們理應接受安排妥善處理好個人工作,這是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工作的義務。

當屬於自己義務之外的事情時,我們可以酌情考慮,不想接受時可以選擇婉拒。

3、注意區分事情的輕重緩急。

很多人看到下班後的要求時,第一反應便是想辦法拒絕。但我們要注意事情的嚴重性,倘若事情關係到公司或個人工作的重要環節,我們就應該回到崗位處理好相關事務,這樣於個人於公司都是利大於弊。倘若領導只是因為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要求加班,我們也不要猶豫不決應及時告知領導不方便,巧妙拒絕領導要求。

4、曲線」處理對待加班事件,不好意思拒絕但自己也不想貢獻私人時間怎麼辦呢?我們或許可以試試向老闆提提個人建議,從公司角度出發考慮能不能有其他方案解決,俗話說:眾人拾柴火焰高,或許你建議的方案恰巧能夠化解這個尷尬的局面。

5、日常工作中形成個人工作態度。

有人會抱怨為什麼大部分時候領導都是叫我回去加班呢?這個時候我們就要適當的反思自己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沒有盡職盡責,領導覺得你不夠認真了,從而想要加大工作力度。除此之外,如果覺得自身已經認真對待工作了,我們就要適當加強自身的原則性,從平常工作體現自身對於工作權責的嚴肅劃分,降低領導交付你份外工作的期望值。

6、及時回覆。

有人會覺著,既然不好直接拒絕乾脆假裝沒有看見吧。其實這是一種不太好的方法,如果是重要事件反而會延誤時機,小事也只會向領導展示不好的個人形象。所以不管能不能接受突如其來的加班,都要做到及時回覆。

能接受的話,晚一時不如早一時,還能向領導展現你積極負責的一面。如果不能接受安排,也要及時向領導說明或委婉拒絕,既能儘早處理也能不延誤時間,將損失降為最低。

總之,幹乙份工作,得乙份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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