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幹了,該不該辭職,我到底該不該辭職

2022-10-11 08:15:10 字數 5158 閱讀 3397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不想幹了,該不該辭職取決於勞動者本人,勞動者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錯誤的時間做正確的事

如果你找好了下家(下一份工作),那麼就辭職;但需要提醒的是,大環境都差不多,是我們需要去適應環境,人都是差不多的,不是這樣的問題就是那樣的問題,沒有十全十美的,人活著就要面對不同的問題,解決不同的問題,最後隨波逐流,從義憤填膺到順其自然。但,切記衝動!祝福你!

3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他人拖延就沒法發揮你的才能?且不說人家是主任,不可能你說什麼他立刻做,你自己的發揮跟人家沒有直接關係。或許你認為你是懷才不遇,但是金子總會發光的。

可以先找著下家,不著急辭職,別慌張,不是說非得條件齊全才能馬到成功,柳暗花明需要耐心。

4樓:匿名使用者

引用我同事媽媽的一句話:分清讓你工作不開心是誰,如果是領導讓你不開心,有合適的機會那就換,如果是領導以外的人讓你不開心,想辦法解決它。

我目前跟你情況差不多,已經準備辭職換工作,當然新的平臺需要仔細的評估,是否符合你職業發展規劃。

5樓:輕笑

不該辭職,適應各種領導的工作方式也是一種經驗。

6樓:新竣小思維

不知道自己該不該辭職怎麼辦?糾結的人可以通過這三點來考慮:在這個公司上班是否能掙到錢、能否學到點東西來提升自己、是否可以積累資源。

我到底該不該辭職 200

7樓:蘇樂學姐

不應該辭職。分手後感情及心態還沒調整過來,由於目前才工作一年,正是為以後的工作方向打基礎的時候,有房貸在身,每個月都有一筆不小的固定支出,如果沒有固定的收入以後會更加困難。

一般情況下,人的職業發展週期是以3年為一個週期的。如果一個人的職業發展想往上升趨勢發展,那麼一般要在一個單位裡待夠三年:第一年熟悉業務流程,在單位裡站穩腳跟;第二年熟悉業務,練就自己的業務技能;第三年把練就的本領發揮得更好,以便謀求職位的升遷。

感情問題是元凶,一段感情結束了那就果斷點,讓自己忙碌起來,分散情緒是最好的辦法,專心工作,很容易就會忘記這段感情,時間是**一切的解藥。

建議:

1、不要因為不喜歡現在的這份工作就辭職

職場上,確實存在不少人一開始不知道自己喜歡做什麼工作,以至於迫於各種現實最終稀裡糊塗地幹了一份自己不喜歡的工作的情況。

有的人會以此為契機,在盡力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探索喜歡的事情,最終辭職跳槽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而有的人則白白浪費大好時光,從不問自己究竟喜歡做什麼,能做什麼,辭職後依舊沒有找到喜歡的工作。

2、準備好自己的工作能力之後再辭職

誠然,在讓自己痛苦的工作中堅持並準備好將來喜歡工作的能力,是一件非常挑戰人的本性的事情。但是,這樣做對你大有益處:

你不會因為對職位沒有方向感,而出現投簡歷石沉大海的情況;也不會因為沒有相關經驗,而出現面試機卻把握不住的情況。你會知道自己應該投哪些行業的哪個崗位;你也會因為準備充分,從而增加面試成功的機率。

8樓:白和紅

現在的上班一族由於工作壓力大,每天面對超負荷,快節奏,競爭激烈的工作環境,使得很多人都處在夜晚失眠,白天犯困沒精神的狀態。再加上生活感情方面如果不如意的話,更使得整個人都處在低落頹廢中。面對這樣的情況,可以和公司申請休假一段時間,利用休假,好好調整自己的心態,建議沒有必要辭職

9樓:茗

大概瞭解你的狀況了,導致你失眠及不想上班是分手導致的,應該是感情及心態還沒調整過來,而且你目前還有房貸,所以:

1、由於你目前才工作一年,正是為以後的工作方向打基礎的時候,而且你還有房貸在身,每個月都有一筆不小的固定支出,如果沒有固定的收入你會更加困難,而且目前中國經濟不景氣,好工作也不太好找,所以不建議你辭職休息;

2、感情問題是元凶,一段感情結束了那就果斷點,儘快調整過來,我的看法是既然已經成為了前任,那麼屬於她的所有東西該扔的都扔掉吧。心態要儘快調整過來,不然這個對你影響會很大的。

建議你:

1、不要辭職休息。你去找你們領導把你實際情況跟他反饋一下,再請個大概一個星期的假,一般領導會同意的,這一個星期時間你可以找你遠一點的好盆友去嘮嘮好好喝一場發洩一下,或者去一些比較遠一點的地方轉轉,推薦去大西北或者大西南。

2、如果領導不同意或你對工作不滿意,那麼儘快寫簡歷找工作,如果在短期內找到比現在更好的那就過短辭職休息並換工作,如果找不到那就少請幾天假來修整。

總之要儘快調整過來。

10樓:新竣小思維

不知道自己該不該辭職怎麼辦?糾結的人可以通過這三點來考慮:在這個公司上班是否能掙到錢、能否學到點東西來提升自己、是否可以積累資源。

11樓:抗裕慎雪晴

你要是想辭職最好是要有本錢,辭職出去後做點小生意,要是你有你的理想,可以去實現。打工本來就是浪費青春,但是要立業很多人都要衝最低層做起。

12樓:桂娥淳于丹萱

剛幹兩年多,現在領導又不放你,你爽了就幹一個整三年再走,我怕老闆現在想重用你,如果三年下來,你沒有升官,也沒有受到重用,那麼你就可以不要顧慮太多,直接辭職就可以了,這是一個兩年齊美的辦法。希望你能把我的想法深思熟慮一下:三年以後如果你得到重用,那還是不錯的;如果三年以後你不幹了,你得到了社會經驗,工作經驗,到其它公司老總也會重用你的。

13樓:湘靈

這種情況最好找知心朋友訴說一下,讓心中的苦悶發洩出來就行,不要一個人將痛苦默默承受,最好不要因為感情受挫而把工作放棄,本來專心工作去了,也會忘掉痛苦。

14樓:公伯樂心

那你要規劃好了,提前去人才**看看你這行業就業形勢,來評估下找工作的容易程度。

自己感情受挫,導致做工作精力不濟,需要調整可以理解,但是又有債務壓力。

建議在沒明確把握好找工作的情況下,和單位請個長假,理由家人病重沒人照顧之類,請假一個月再看情況定奪

15樓:哈嘍時空鴕鳥

應該離職,因為你問這個問題的時候就是在猶豫要不要離職,現在暫時可能是工資開的多了,你想因為工資留下,但是除了工資之外你對這個工資有很多地方不滿意,所以我覺得你不出很長時間會再想這個問題。

不要優柔寡斷,你想想你加班時候的疲憊,而且有很多讓你苦惱的問題,4k塊就把你打發了嗎?但是你在離職之前先估算一下自己做的工作應該拿多少工資,如果你現在的工資遠高於市場平均水平,而且你也沒找到其他合適的工作,暫時不辭職是個不錯的選擇。

16樓:

要是我,我不會,首先你離職到別的地方去,工資就不會像現在的怎麼多。尤其現在它漲工資了,還有,9106,不錯了,真的,很多地方,7上班,11點下班。只休息一天!

你說的做的事情簡單不難,跳槽也不可能有工資漲,如果你實在是不想在這裡工作,如果可以你先等一個兩個月左右,看工資會不會變。當然如果不想等,那就拿工資走人吧。

說真的,兄弟,這份工作不錯了,做的事情又簡單,工資又提高了,找輕鬆簡單的工作誰不想?可是還會輪到你來做嗎?有的1,3兩點才下班啊,做錯了直接罰款。兄弟,好好的想一想吧。

該不該辭職,該不該辭職

我認為你不要輕易下決定,先冷靜下,思考下現下的生活狀況1 從個人的性格看,你可能就是內向的人,不善於人際交往,你要改變,也不是立馬就可以的,所以,你先要改變一下心態,積極點面對同事 上司,主動點 勇敢點承認錯誤,要從自身出發反省,不要都不錯誤推卸掉,工作的時候精神點,不要總想著 上司要找我麻煩 上司...

該不該辭職,該不該辭職?很糾結

有的公司就是財務挺亂的,什麼都需要出納來管。看來你幹這份工作一點也不開心,如果覺得不好就跳,你也可以想一下在這個公司裡你學到了什麼,如果你認為你乾的工作都是你會的那就跳,如果你覺得這個公司還有你需要學習的就先呆一下。其實哪個公司都差不多,有的老闆好員工不好相處,有的老闆不好工作還算順心。我現在呆的公...

我該不該跳槽 辭職 ,年底該不該選擇跳槽辭職?

經濟基礎決定你該怎麼走,這個社會就是這樣的現實,物質也許是一種亞文化的俗,但是我們都是俗人,何必那麼高尚?我們就應該現實一些的!你可以這樣想,他只不過是一個資本家,對你的好只是想榨取你更多的剩餘價值,你要想到其實你創造的價值並不是這一點點的工資能回報的。雖然這樣有點不進人情,但是現實就是這樣的,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