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帳號已登出
日本戶籍制度改革對日本社塵兆會產生了深遠派知租的影響。該改革旨在解決日本國記憶體在的一些問題,例如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性認定、移民和外國人的身份認定等問題。
首先,改革使得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性認定得到了解決。在改革前,非婚生子女不被認為是合法的日本公民,這使得他們在社會上面臨著巨大的歧視和困境。改革後,非婚生子女可以通過父母的婚姻認定或者母親的申請來獲得日本國籍,這使得他們在法律上得到了平等的地位。
其次,改革也對移民和外國人的身份認定產生了影響。在改革後,外國人可以通過在日本連續居住5年並通過日本語言和文化考試來獲得永久居留權,並有機猛迅會成為日本公民。這為外國人在日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機會。
總的來說,日本戶籍制度改革對於解決社會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尤其是在促進社會公平和人權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2樓:網友
我有什麼方法可以更有效地橋孫利用研究生閉穗時間答。
1 可以制定乙個良好的學習計劃,明確學習目標和計劃,合理分配時間,避免時間浪費。
2 可以利用好研究生期間的資源,比如學術活動、**講座、學術會議等,提高自己的學術水平和素質。
3 可以積極參與導師的專案和研究課題,提高自己的實踐經驗和能力,也能更好地與導師溝通和交流。
4 可以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做轎消卜好時間規劃和時間管理,保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時間,確保身心健康。
日本戶籍制度
3樓:趙曾海
法律分析:日本採用的是住民票和本籍地的二元化戶籍管理制度。如果轉入我國,需要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做或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拆胡猜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
一、中國人的近親屬;
二旅型、定居在中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日本有戶籍制度嘛
4樓:陳鋼
法律分析:日本實行戶籍法律制度。根據法律規定,具有日本國籍者,應當進行戶籍登記。
戶籍以在市鎮村的區域內設定本籍的一對夫妻及與其同姓的子女為單位編母姓名、與父母關係、本籍、住所等。發生出生、認領、收養、婚姻、親權、監護、國籍取得與喪失、姓名變更、死亡及失蹤等戶籍事件,應當依照規定申報和登記,以確認和證明個人身份、親屬關係及其變動狀況。在市鎮村的區域內確定或者變更住所的,則應當申報遷入、遷出或者遷居,以確認和證明居民的居住關係,以及作為居民地位的變更,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包括選舉權的行使,國民健康保險,退休金及兒童津貼的給付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日本的戶籍制度與中國的戶籍制度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日本人來說,很重要的是戶籍和住民票。如果要開日本的戶籍的證明,必須要去你出生的役所去開。可是住民票是隨著你走的,比如搬家的時候,要注襪祥銷原來的位址,到役所登記新的住所。
日本是個自由的國家。隨便你到農村還是城穗好察市。只要隨時到役所登記就可以。
日本人的戶籍分「謄本」和「抄本」上面記錄的很詳細。父母的名字等。另外戶籍和中國本質上不同的是,女人結了婚就要加入到丈夫的戶籍裡,甚至連以前的姓也要改成丈夫的姓。
比如這個女孩結婚以前叫「田中良子」當和姓「森」的男人結了婚後,就要改成「森 良子」了···雖然現在好多人猜茄支援「夫婦別姓」,可是大多數女人結了婚以後就要姓男人的姓的···
6樓:貓之侃侃
日本可以隨意遷去另乙個地方,中國不可以。
7樓:匿名使用者
全世界最萬惡的就是某磨核大國的戶籍管理讓蔽制瞎滑掘度,派出所一幫大爺整天為難群眾,可惡至極,不得不說某大國這個政策滅絕人性。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有哪些重大意義
戶籍制度是一項基本的社會管理制度。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形成了以非農業和農業戶口區分城鄉居民為主要特徵的戶籍管理制度,曾在加快工業化 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發揮過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鎮化程序加快,城鄉流動人員增多,迫切要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在於...
戶籍制度產生的歷史背景,新中國戶籍制度出臺的歷史背景
商鞅變法的時代背景 背景 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崩潰 封建制確立的過渡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農民兩大對立的階級的產生。新興軍功地主階級隨著經濟實力的增長,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從而引起了社會秩序的變動。因此,紛紛要...
什麼是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
建國以來,中國戶籍管理制度的變化大致可劃分為3個階段 第一階段,1958年以前,屬自由遷徙期 第二階段,1958年 1978年,為嚴格控制期 第三階段,1978年以後,半開放期。1958年以前,中國沒有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人們可以自由遷徙。1958年1月9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簽署一號主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