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佔有是一種事實狀態,不是一種權利。但是在沒有為盜竊嫌疑人的定罪之前,法律同樣保護佔有的合法性棚飢敏。
竊回屬於自肢顫己的財務是一種私力救濟手段,但是這種私力救濟就好像家法一般,同樣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沒有證據證明財務所有權之前,我們推定佔有人即為所有人。故刑法中保護的直接客體依然是財務的所有權。
打個比方,你身上穿的衣服,你不會天天帶著發票來證明你就是所有人,那別人也不能去隨便脫掉你的衣服認為你不是所有人,因為我們這時推定佔有人即為所有人。在沒有證據證明財務屬於你之前,你是不鏈枝能進行私力救濟的。而如果要證明那件財務屬於你,就要控制財務,這就回到了竊取的不正當性上。
總之,刑法是公法,他不要求受害人進行非法的私力救濟。否則,依然要受到承擔法律後果。
2樓:匿名使用者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明確規定:「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多笑鄭孫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其中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就限制了盜竊罪成立的條件。
2、我國刑法採用非法佔有說。該說認為盜竊罪的犯罪目的在於非法佔有他碰鏈人財物,盜竊罪對他叢褲人財產所有權的侵犯首先表現為對他人財物佔有權的侵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簡單地說,就是意圖使用非法手段對他人所有的財物行使事實上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從而侵犯他人對某一特定財物的所有權的正常行使。
3、所有權只是一種抽象的權利,而現代社會里財物的經濟效益主要是由對財物的佔有、管理而取得的。因此為了保護所有權,首先必須保護佔有本身。從刑法自身所追求的秩序價值來看也應認為盜竊罪的侵犯客體是佔有本身。
3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說的是刑法的問題,但是感覺確實民法裡的啊?但是按照這段意思。(如果認為刑法規定盜竊是為了保護所有權,則所有權者從盜竊犯那裡竊回自己的財物,不成立盜竊罪).
就好比這財務是大家的,有個人想霸佔,我去盜回來給大家的,那不屬於犯罪。(但如果認為刑法規定盜竊罪是為了保護佔有權,則所有權者從盜竊犯啦竊回自己的財物的行為,也侵害了盜竊犯的佔有權滲櫻伍,因而成立叢或盜竊罪),比如說這財務是大家的,我也頌老有份,都在一張卡里,但是我盜出來,我想拿回自己的錢,可是這裡的錢也有大家的,那麼盜竊罪成立。2個思想2種行為2種結果,純屬個人觀點!
4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客體是財產權。
如何理解刑法中的客觀,客體,主觀,主體???
5樓:法律人
分類: 社會民生 >>法律。
問題描述:書本上理論一大堆。
如何能簡單,易懂,好理解,容易記而且準確地搞明白呢?
解析: 主體——犯罪行為人。
客體——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拆乎如 **罪中的婦女貞操權、故意殺人罪中的生命權等。
主觀因素——犯罪行為人主觀心態是故意還是過失。
客觀因素——犯罪行為、結果等。
如果記住這幾句,再看書的話會容易一點,但是如果只記住這幾句的話,你的刑法也是學不好的!慢慢延伸吧!
關於主觀因素中故意的分類,個人還有一點加強記憶的心得體會,不一定準確運搏,但是我旁御祥覺得管用(我的老師就是這樣教我們的,但是有的教授對此不屑一顧,勸君慎重):
故意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只有一種情況,間接故意有三種情況,用乙個簡單的公式表示就是:
明知……一定……希望——直接故意。
明知……一定……放任——間接故意。
明知……可能……希望——間接故意。
明知……可能……放任——間接故意。
刑事法律關係客體和犯罪客體一樣麼?請舉例說明
6樓:達巔則收翼
民事法律關係客體包括物、行為、智力成果、人身權益。物是所有權的客體,行為是債權利、的客體,智力成果是智財權的客體,人身權益是人格權的客體。
7樓:網友
刑事法律關係客體其實是犯罪物件,是犯罪客體的載體,也就是具體的人和物。
犯罪客體是犯罪行為侵害的具體權利,是一種社會關係。
例如:盜竊罪中犯罪物件是財物,而犯罪客體是被害人對其財物的佔有和實際控制權。
如何理解刑法中的客觀,客體,主觀,主體
8樓:血色黃昏的黃昏
主體就是刑法中的犯罪行為人。
客體就是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如【強-奸】罪中的婦女貞操權、故意【殺-人】罪中的生命權等。
主觀因素就是犯罪行為人主觀心態是故意還是過失。
客觀因素就是產生和造成犯罪的行為、以及造成的後果等等。
刑法最大的正當性,刑法中的通常性
刑法中的通常性 刑法是規定犯罪及其法律後果的法律規範,而其他法律規定的是一般違法行為及其法律後果。這種特定性,使刑法成為特殊的法律。一般部門法都只是調整和保護某一方面的社會關係。刑法則保護人身的 經濟的 財產的 婚姻家庭的 社會秩序等許多方面的法益 法所保護的利益 但它同時具有不完整性。首先,刑法並...
刑法輕傷害,刑法中的輕傷以上包括輕傷嗎
此事可分兩步做。第一 直接私了。畢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雙方協商一下能解決就解決了。別浪費過多的時間與金錢。第二 對簿公堂。首先,進行司法鑑定 需支付鑑定費用 如果不構成輕傷以上,並不構成刑事犯罪,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因此也就不存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問題。其次,即使鑑定後發現構成輕傷以上,根據你所說的情形...
《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則」是誰最先提出的
罪刑法定原則 又稱罪刑法定主義,即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麼罪,對犯罪處什麼刑,均須由法律預先明文規定,也即所謂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這一來自拉丁語的法律格言,是對罪刑法定原則含義的高度概括。罪刑法定原則的思想淵源,可上溯至1215年英國自由大憲章所明確的 適當的法定程式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