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特徵有哪些,什麼是智慧財產權海

2021-05-18 04:55:28 字數 5238 閱讀 1345

1樓:風險預警網

智慧財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影象,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是關於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智慧財產權制度應運而生並不斷完善。如今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越來越多。

17世紀上半葉產生了近代專利制度;一百年後產生了「專利說明書」制度;又過了一百多年後,從法院在處理侵權糾紛時的需要開始,才產生了「權利要求書」制度。在二十一世紀,智慧財產權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到處充滿了智慧財產權,在商業競爭上我們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誌、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以及植物新品種權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2023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釋出《中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綱要》。

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2樓:法律快車

(一)智慧財產權

具有時間性。智慧財產權都有法定的保護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屆滿,權利就自行終止或消滅,相關智力成果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智慧財產權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指依據一國法律所取得智慧財產權僅在該國範圍內有效,在其他國家不發生效力。就此而言,智慧財產權有別於有別於財產權。

(三)智慧財產權具有專有性。智力成果可以同時為多個主體所使用,因此大多數的智慧財產權具有法律授予的獨佔權,它的排他性使對同一項智力成果不能同時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權人。

(四)智慧財產權須經法律直接確認。智慧財產權沒有形體,不佔有空間,難以實際控制。因此,雖然法律規定智慧財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並不意味著每個公民對自己頭腦中的知識和聰明才智享有民事權利。

法律僅承認該種民事權利的客體是智力成果,而非智力本身。因而,智慧財產權的承認與保護通常需要法律上的直接具體的規定。

(五)智慧財產權的客體屬無形財產。智慧財產權所保護的客體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客體的非物質性是智慧財產權的本質屬性和特徵,也是該項權利與有形財產所有權相區別的最根本的標誌。

3樓:百度律師

智慧財產權的特徵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 1.無形財產權。

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定。

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一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

4.專有性:智慧財產權為權利主體所專有。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

5.地域性:某一國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智慧財產權,只在該國領域內發生法律效力。

6.時間性:法律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規定一定保護期限,智慧財產權只在法定期限內有效。

智慧財產權的地域性、無形性和易傳播性,一方面使得本國產生的智力成果在國外不能取得當然的保護;另一方面,由於傳播**、通訊工具的迅速發展和 國際交流的日益頻繁,大量的智力成果十分容易越過國界而進入他國。

4樓:匿名使用者

專業性強 一些非工科根本學不懂 比如積體電路知識量大 法條眾多

同國際接軌 多是國際條約轉化適用

想學精很難 必須瞭解相關背景

需要一定英語水平

簡述智慧財產權客體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5樓:匿名使用者

(一)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的客體即智力成果,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客體的非物質性是智慧財產權的本質屬性所在,也是該項權利與有形財產所有權的最根本區別,智力成果的無形是相對於動產、不動產的有形而言的,也有不同的存在與利用形態:

1、不發生有形控制的佔有。由於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質形態,而是表現為某種知識經驗的認識與感受。智力成果雖具有非物質性質的特點,但它總要通過一定的客觀形式表現出來,這種表現形式通常稱為「載體」。

智力成果的物化載體所體現的是有形財產權而不是智慧財產權。

2、不發生有形損耗的使用。智力成果的公開性是智慧財產權的前提條件。由於智力成果必須向社會公開、公佈,人們從中得到有關知識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時空條件下,可以被若干主體共同使用。

上述使用不會像有形物的使用會發生損耗,如果無權使用人擅自利用了他人的智力成果,亦無法適用恢復原狀的民事責任形式。

3、不發生消滅智力成果的事實處分與有形交付的法律處分。智力成果不可能有實物形態消費而導致其本身消滅的情形,它的存在僅會因法定保護期滿產生專有財產與社會公共財富的區別。同時,有形交付與法律處分並無聯絡,換言之,非權利人有可能不通過法律途徑去「處分」屬於他人而自己並未實際「佔有」的智力成果。

基於上述特徵,國家有必要賦予智力成果的創造者以智慧財產權,並對這種權利實行有別於傳統財產權制度的法律保護。

(二)智慧財產權的國家授予性

智慧財產權與有形財產所有權不同,後者根據一定的法律事實即可設定和取得,並不需要每次由國家機關認可或核准,而智慧財產權則具有國家授予的特點。智慧財產權需要由主管機關依法授予或確認而產生。如上所述,智力成果不同於傳統的客體物,它沒有形體,不佔據空間,容易溢位創造者的實際控制而為他人利用。

換言之,只要智力成果公佈於世,其他人能容易通過非法處分途徑而獲取利益。因此、智力成果的創造者不可能僅憑創造活動的法律事實即當然、有效、充分地享有或行 使其權益,而必須依靠國家法律的特別保護,即通過主管機關授予專有權或專用權。例如,專利權的獲得需要經過申請,報主管機關審查批准,並由國家發給專利證書予以確認。

商標的產生,絕大多數國家都要求依照法定程式申請註冊,並取得註冊證後方可為有效。

(三)智慧財產權的雙重性

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內,除商標權不直接涉及人身權利內容外,其他各類權利均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的雙重內容。人身權是指基於智力成果創造人的特定身份依法享有的精神權利,專利權人所享有的署名權、榮譽權,著作權人所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人身權與智力成果創造人人身不可分離,因而不能轉讓、贈予和繼承。

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是指智慧財產權人依法享有獲得一定報酬和獎勵的權利,如專利權、商標及作品的許可使用費等。財產權可以轉讓、贈予和繼承。

(四)智慧財產權的專有性

智慧財產權是一種專有的民事權利,它同所有權一樣具有排他性和絕對性的特點。不過由於智力成果是精神領域的產品,智慧財產權的效力內容不同於所有權的效力內容。智慧財產權有專有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智慧財產權為權利人所獨佔,權利人壟斷這種專有權並受到嚴格保護,沒有法律規定或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權利人的智力成果。

2、對於同一項智力成果,不允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同一屬性的智慧財產權並存。例如、兩個相同的發明專利申請,根據法律規定只能將其權利授予其中的一個,而以後的發明申請與已有的技術相比,如果沒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不能取得相應的權利。

智慧財產權同所有權一樣都具有獨佔或排他的效力,但其效力內容和範圍是有區別的:首先,所有權的專有性意味著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對其所有物的不法佔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而智慧財產權的專有性則意味著權利人排斥非權利人對其智力成果進行不法仿製、假冒或剽竊;其次所有權的專有性是絕對的。所有人行使對物質的權利,既不允許他人干涉,也不需要他人的積極協助,其權利效力且無地域和時間的限制。

而智慧財產權的專有性是相對的,該項權利除在效力方面受到限制外,如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專利法中的強制許可使用制度,還具有地域範圍及保護期限的限制。

(五)智慧財產權的地域性

智慧財產權作為一種專有權,在空間上的效力並不是無限的,而是受到地域性的限制,即具有嚴格的領土性,其效力只僅限於本國境內。智慧財產權這一無形財產權的特點是有別於有形財產的。一般說來,對有形財產的所有權的保護原則上沒有地域性的限制,不**民把有形財產從一國移至另一國,還是法人因投資、**從一國轉入另一國家的財產,都照樣歸權利人所有,不會發生財產所有權失去法律效力的問題。

而無形財產權則不同,它是按照一國法律獲得承認和保護的智慧財產權,也只能在該國發生法律效力。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的以外,智慧財產權沒有域外效力,域外的其他國家對這種權利沒有保護的義務,域外的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國家內自由使用該智力成果,既無需取得權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權利人支付報酬。

6樓:紙影蝶夢

智慧財產權的特徵

智慧財產權的特徵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無形財產權。

(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過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定。

(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一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

(4)專有性:智慧財產權為權利主體所專有。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

(5)地域性:某一國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智慧財產權,只在該國領域內發生法律效力。

(6)時間性:法律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規定一定的保護期限,智慧財產權在法定期限內有效。

7樓:破鏡子

1。非物質性

2。法定性。

3。地域性。

4。時間性。

5。專有性。

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8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講,智慧財產權具有三種最明顯的法律特徵:

一是智慧財產權的地域性,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力、多邊協定外,依一國法律取得的權利只能在該國境內有效,受該國法律保護

二是智慧財產權的獨佔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經權利人許可不得行使其權利

三是智慧財產權的時間性,各國法律對智慧財產權分別規定了一定期限,期滿後則權利自動終止。

「智慧財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對創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9樓:噪音真大啊

(一)智慧財產權具有時間性。智慧財產權都有法定的保護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屆滿,權利就自行終止或消滅,相關智力成果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智慧財產權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指依據一國法律所取得智慧財產權僅在該國範圍內有效,在其他國家不發生效力。就此而言,智慧財產權有別於有別於財產權。

(三)智慧財產權具有專有性。智力成果可以同時為多個主體所使用,因此大多數的智慧財產權具有法律授予的獨佔權,它的排他性使對同一項智力成果不能同時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權人。

(四)智慧財產權須經法律直接確認。智慧財產權沒有形體,不佔有空間,難以實際控制。因此,雖然法律規定智慧財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並不意味著每個公民對自己頭腦中的知識和聰明才智享有民事權利。

法律僅承認該種民事權利的客體是智力成果,而非智力本身。因而,智慧財產權的承認與保護通常需要法律上的直接具體的規定。

(五)智慧財產權的客體屬無形財產。智慧財產權所保護的客體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客體的非物質性是智慧財產權的本質屬性和特徵,也是該項權利與有形財產所有權相區別的最根本的標誌。

智慧財產權有哪些權利,屬於智慧財產權的有哪些?

在我國抄,專利襲分為發明 實用新型bai和外觀設計 du三種型別。那麼專利權人具體有哪些zhi權利呢?1 獨佔實dao 施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 而權利人可以獨佔地製造專利產品 可以獨佔地使用該專利技術 設計 可以獨佔地銷售專利產品。2 轉讓權 權利人有權將自己所獲...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什麼是智慧財產權?包含哪些內容?

智慧財產權,也稱其為 知識所屬權 指 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 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 外觀設計 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 名稱 影象,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據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的mark lemley教授,廣泛使用該術語...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包含哪些內容,智慧財產權包含有哪些內容?

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這種權利被稱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係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