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規定的財產共有分為幾類,分別指的什麼?求高手解答

2021-03-19 18:20:16 字數 3418 閱讀 6673

1樓:匿名使用者

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物權法第九十三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2樓:達州律師劉江

這個是對財產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分配的原則和方式

3樓:不想和你又瓜葛

能不能移動,移動是不是減損其價值分為動產不動產。機動車大型交通工具為特殊動產。登記對抗第三人。

物權法這個規定雖然無所不包只要是財產就可以。但是還是在房屋機動車上考的多,關注在這裡就夠了。還有房屋預售合同……

什麼叫物權?《物權法》的內容包括什麼

4樓:法律快車

什麼叫物權?

簡單講,就是對物的權利,這裡的物,主要指不動產

和動產。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的物,它包括土地、森林、草原、礦藏、河流以及土地附著物。不動產的這個概念,如果給它下定義的話,就是土地和土地附著物,它這裡的土地是個大概念,我前面講的土地、森林、礦藏,埋藏在地底下的,這些都是大土地的概念。

土地附著物,它包括比如說居民的住宅,學校、醫院、工廠的房屋、體育場館、公園等等。這個土地附著物講的是,和土地不能分離、建立在土地之上的這樣一些東西。所以,像房屋、建築物、陵墓等等,都屬於土地附著物。

動產這個概念,講的是機器裝置、交通工具、生活用品等等,不動產以外的物。給動產下定義,是先講清楚不動產,哪些屬於不動產,簡單講,就是土地和土地附著物。講清楚不動產以外,所有的我們能看到的這樣一些東西,都屬於是動產。

所以,從《物權法》的調整範圍,特別是物的這個概念來看,它的內容是非常豐富的,可以說包羅永珍。制定《物權法》,它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專業性都很強。講它的政治性,就想講到《物權法》是既關係到我們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也關係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執行。

為什麼?無論是國家基本經濟制度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我剛才講到的這個不動產和動產,都有很大的關係。特別是企業的生產經營、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都是我們的《物權法》的調整物件,都和《物權法》上的物權、和《物權法》上的這個物,發生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那麼什麼叫《物權法》呢?

簡單講,《物權法》就是有關物權的法律。《物權法》作為一部法律,它的條文很多。現在通過的《物權法》,共有五篇、十九章、二百四十七條,那麼多內容,實際上主要的是回答三個問題,或者說它的基本內容有三個。

第一,就是它要解決這個物賦予誰,誰是物的主人。第二,它要解決這個權利人對物有哪些權利,他人有哪些義務。第三,它要解決就是物權的保護,如果侵害了物權,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物權法》的基本內容就是回答這三個問題,《物權法》的總則,因為整個《物權法》,它共分五編,它的第一編就是總則。《物權法》的總則,是概括地回答這三個問題。《物權法》的分則,特別是第二編所有權、第三編用意物權、第四編擔保物權,這三編內容是分別從所有權、用意物權和擔保物權的角度,來回答這三個問題。

講清楚了什麼叫物、什麼叫物權、什麼叫《物權法》,以及《物權法》它的基本內容

5樓:匿名使用者

一、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或者說,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不動產指土地以及建築物等土地附著物;動產指不動產以外的物。

制定物權法,對明確物的歸屬,充分發揮物的效用,維護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二、物權法的基本內容是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規定物權法的總則,就是物權法的一般性問題,對物權法的基本問題做出基礎性的規定。在物權法草案中,集中規定的是這樣的問題:一是物權法的基本原則,二是物權變動規則,三是物權請求權。

這裡的核心問題是物權變動規則問題。這是學者爭論最大的問題,也請同學們注意研究。

第二部分,規定的是所有權,對所有權問題做出具體規定。這一部分主要解決的是財產的歸屬問題,當然也有利用的問題。按照物權法草案的規定,規定了三種所有權,然後規定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相鄰關係和共有,最後規定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其中規定了善意取得等制度。

這裡爭論最大的就是所有權型別的「三分法」問題,這個問題也請同學們注意研究。

第三部分,就是用益物權,這一部分主要規定的是財產的利用問題,是合法利用他人的財產創造財富,即在他人所有的財產上,設立財產用益的權利。草案規定的用益物權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鄰地利用權,典權,居住權,以及特許物權。

第四部分,規定的是擔保物權。擔保物權也是財產的利用問題,但是與用益物權相比較,利用的方式不同,方法也不同,主要是利用財產對債權進行擔保。這一部分規定的基本內容是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和讓與擔保。

專家認為,還應當規定優先權,發揮這種優先權的擔保作用。

第五部分,也是最後的部分,就是佔有問題,對佔有這種事實狀態做出法律規定。

6樓:

物權,顧名思義就是權利人對物享有的權利。在法律上,物權是權利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直接支配物並排除他人干涉的財產性權利。民法上的物不同於現實生活上的物。

民法上的物指在事實上、法律上能供人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物質實體和自然力。

物權法是民法典的基本內容之一,是民法典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民法典關於財產歸屬和利用的法律制度。

物權法的基本內容是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規定物權法的總則,就是物權法的一般性問題,對物權法的基本問題做出基礎性的規定。第二部分,規定的是所有權,對所有權問題做出具體規定。這一部分主要解決的是財產的歸屬問題,當然也有利用的問題。

第三部分,就是用益物權,這一部分主要規定的是財產的利用問題,是合法利用他人的財產創造財富,即在他人所有的財產上,設立財產用益的權利。第四部分,規定的是擔保物權。擔保物權也是財產的利用問題,但是與用益物權相比較,利用的方式不同,方法也不同,主要是利用財產對債權進行擔保。

第五部分,佔有。

《物權法》中物權的型別有哪些?

7樓:男辰天

物權分為自物權和他物權

自物權即所有權

他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用益物權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等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押權和留置權。

8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目前規定的物權種類主要有:所有權,財產經營權,承包經營權,財產使用、收益權,採礦權,典權,留置權,抵押權等

9樓:

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國物權法規定了三種物權的型別:(一)所有權;(二)用益物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地役權;(三)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

什麼叫財產,財產分為哪幾類,公民的合法財產包括哪些

任何法律沒有給出財產的定義,原因很簡單,這是一個應用非常廣泛的漢語詞語,任何法律可以使用該詞語,不能劃為專用,當然也就不能下定義了。什麼是財產可以在現實生活中體會出來,1.有一定價值 個體 整體 2.當時沒有處於使用或者利用狀態,並且短時間內也不使用或者利用3.是國家允許群眾擁有 使用 利用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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