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廢除了纏小腳

2021-03-19 18:18:57 字數 6003 閱讀 9732

1樓:匿名使用者

孫中山。據稱,2023年3月13日,孫中山下令各省,嚴禁少女纏足,否則嚴罰家長。

2樓:匿名使用者

孫中山建國後頒佈《中華**臨時約法》中廢除裹腳、男女平等

有誰知道纏足是誰廢除的

3樓:惱春意

孫中山正式。

滿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後,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到了「五四」時期,纏足更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物件,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

天足運動最終取得成功,其經驗再與天足運動者找到了「婚姻」這一至關重要的癥結。2023年梁啟超在上海創立不纏足會就已經注意到了婚姻問題,試**決會員子女將來婚姻大事的後顧之憂。

**時代各地在勸禁纏足時更是抓住了「婚姻」這一關鍵,例如山東省曾經讓「各縣小學校學生,皆係臂章,不娶小腳女子為妻」。

再如綏遠,幾經努力,禁纏無效,但是後來抓住「婚姻」這一關鍵,「風示各學生,誓不娶小腳女子為妻」,結果「不匝月纏足之風頓殺」。

由於抓住了「婚姻」這個關鍵,在社會上長期不懈地灌輸勸導不娶小腳女子為妻,加上西方文化的影響,到後來社會上形成了娶小腳女子為恥、娶天足女子為榮的時尚,此時即使是頑固透頂的父母,為了女兒前途著想,也不得不放棄為女纏足的打算。

4樓:抱香蕉睡覺

滿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後,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

2023年3月13日中華**臨時大**孫中山釋出命令通飭全國勸禁纏足,不纏足運動更加轟轟烈烈地在全國。各地方**採取種種具體措施實行「放足」。

提出「不要小腳女為妻」的口號,甚至規定「二十五歲以下小足女子,不準在馬路上行走」,向纏足女子徵收「小腳捐」等方式促使女子腳之解放。

到了「五四」時期,纏足更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物件,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自從中國共產黨登上政治舞臺後,***真正消滅了小腳,中國的婦女才得到了徹底的解放。

5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3月13日中華**臨時大**孫中山釋出命令通飭全國勸禁纏足,不纏足運動更加轟轟烈烈地在全國。各地方**採取種種具體措施實行「放足」。提出「不要小腳女為妻」的口號,甚至規定「二十五歲以下小足女子,不準在馬路上行走」,向纏足女子徵收「小腳捐」等方式促使女子腳之解放。

至此,「纏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偏遠鄉村地區。但放足運動也受到不小的嘲弄。2023年國民**又釋出放足佈告,並派專員督查落實。

中國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2023年代甚至2023年代以後。距雲南省昆明市以南一百四十公里的通海縣六一村,被稱為「中國最後的小腳部落」,至今此地約有二十位纏足的小腳老太太。

中國婦女何時開始纏足的,何時又廢除了纏足

6樓:低調額低調額

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盛與清朝時期、終於**時期。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

滿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後,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

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

說到纏足起因,大概說來有四個方面:審美的要求、兩性隔離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嗜好的促進等。

清代曾出現反對纏足的強烈呼聲。清朝立國之後屢屢禁止纏足。崇德三年(公元1638),清太宗皇太極下令禁止婦女「束髮裹足」。

順治十七年,規定有抗旨纏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康熙三年(公元1664)再申前令,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到康熙七年(公元1668)只好罷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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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的影響

身體和心理:纏足不僅嚴重影響了女性足部的正常發育,還讓人們形成了畸形的審美心理。

藝術和體育:纏足減少了女性從事舞蹈和體育運動的積極性。比如朝鮮和日本從中國引進的舞蹈藝術一直持續發展,而與此相反,在中國,舞蹈藝術的發展隨著纏足的發展而越發停滯不前。

纏足嚴重侵害了婦女的權利。

纏足時代女子多以「沒腳蟹」自比。腳小難行,動必扶牆摸壁,拄杖持杆,有條件則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僅能到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揹負的也時有所聞,倘若孤立無助,那麼由此室移至相鄰的彼室也難以做到。

至於出門行路, 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遠便已氣喘吁吁。時不時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蓮鉤解痛除乏。施君美《幽閨記》所謂「步遲遲,全沒些氣和力」;

關漢卿《閨怨》所謂「行一步嘆息,兩行愁淚臉邊垂,一點雨問一行悽惶淚,一陣風對一聲長吁氣」,正是纏足者舉步維艱的真實寫照。

7樓:匿名使用者

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

滿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後,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

一、起因

說到纏足起因,大概說來有四個方面:審美的要求、兩性隔離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嗜好的促進

二、影響

身體和心理:纏足不僅嚴重影響了女性足部的正常發育,還讓人們形成了畸形的審美心理。

藝術和體育:纏足減少了女性從事舞蹈和體育運動的積極性。比如朝鮮和日本從中國引進的舞蹈藝術一直持續發展,而與此相反,在中國,舞蹈藝術的發展隨著纏足的發展而越發停滯不前。

纏足嚴重侵害了婦女的權利。

纏足時代女子多以「沒腳蟹」自比。腳小難行,動必扶牆摸壁,拄杖持杆,有條件則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僅能到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揹負的也時有所聞,倘若孤立無助,那麼由此室移至相鄰的彼室也難以做到。至於出門行路, 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遠便已氣喘吁吁。

時不時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蓮鉤解痛除乏。施君美《幽閨記》所謂「步遲遲,全沒些氣和力」;關漢卿《閨怨》所謂「行一步嘆息,兩行愁淚臉邊垂,一點雨問一行悽惶淚,一陣風對一聲長吁氣」,正是纏足者舉步維艱的真實寫照。

纏足妨礙了女子的一舉一動,富家的貴婦名媛,凡有所需自有婢僕供其驅使,但是一般平民女子卻要依靠自己,只好膝行灑掃,跪坐隴畝。甚者尚需推磨踏碓、插秧割稻,其中的辛酸苦辣非過來人無法述說。

纏足之苦,層層切骨,刻刻痛心,初纏階段尤甚。每至纏束,劇痛難忍,嗚咽悲泣,在所不免。纏束又多在早晚二時,因此早晚女孩哭泣哀號之聲在纏足時代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大慘景。

纏足使女子無端遭受折磨和痛苦。步履維艱,妨礙了女子正常參加社會工作,阻擾了女子的社交活動。女子困守閨閣,孤陋寡聞,又失去了謀生本領,從而滋長了女子的依賴心、驕惰性和自卑感,也就使得女子的社會地位愈加低下。

8樓:地煞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

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關於纏足的起源,從明清時期起便眾說紛紜。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而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纏足給婦女帶來嚴重的痛苦。

9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婦女在舊社會裡,備受摧殘,單說纏足裹腳的陋習,就延續了幾百上千年!三五歲的女孩,即被家長強迫,將一副天足,經過幾年的折騰,形成五指蜷縮,頭尖背弓的小腳。更令現代人難以理解的是,裹成小腳,不以為非,反以為美,所謂"三寸金蓮",竟以畸形讚美的口吻,常常出現在文學作品之中!

對於纏足陋習最早興起的時間,雖無定論,但大多認為始自南唐時期,因後主李煜寵幸足小的嬪妃,引得宮中女人競相仿效,興起纏足之風。後至宋代,再由宮廷傳至民間,並漸成時尚,全社會盛行。此後歷經幾個朝代,相沿不衰。

即使是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仍然可以偶爾見到小腳老人,步履蹣跚地在小巷行走

關於纏足廢止的時間,最近見到其說不一,特別是有些年輕人對此存在誤解,這也是我寫此文的主要起因。覺得對此有加以澄清的必要。 如署名為"靈臺山隱"的一篇網文中,提到:

"建國之初,女人們都裹小腳。建國後,很多裹腳的女人被解放,成了半大的腳。" 另有署名為"雪鄉俠"的網友在一個帖子中說:

"中國女人裹小腳直到2023年才停止"。 這些說法恐怕都不夠準確。 **於中國網的一篇文章談到:

"女子纏足一直延續到20世紀的**初年才逐漸禁絕,但是直到全國解放後,少數邊遠地區仍有存在。" 根據個人經歷,覺得這後一種說法比較合乎實際。 人們大概記得,早在上個世紀初葉,辛亥革命中孫中山先生建立的臨時**,就曾經頒佈過禁止女子纏足的法令。

本人的前輩人裡,兩個奶奶,一個屬豬,生於2023年;一個屬鼠,2023年生,她們都是典型的小腳。我的母親,屬豬,比我奶奶小兩輪,2023年生。母親小時也纏過腳,但因為疼痛,晚上自己偷偷解開裹腳布,大人也不再逼迫,就成了"解放腳"。

他穿37碼的鞋,腳的形狀基本正常。 象我母親這樣的,並非個例,而是一代人。我們村婦女中母親的同輩人,大多是和她一樣的"解放腳",小時纏過,但沒堅持到底,後來放開,這主要是因為到了**,社會**變了,反對婦女纏足了。

我們家在河北省昌黎縣,2023年前,屬唐山地區管轄,現在屬於秦皇島市。這一帶地處鐵路沿線,大概算是文化比較開化的地區。反對纏足興起得比較早,在**早期就開始了。

這才使得母親那一代婦女,較早就獲得瞭解放。 還需要說明一點,即在女子纏足上千年的歷史中,也有那麼一小段時間是個例外,這就是清代初年,曾對女子纏足加以禁止。因為當時滿族統治者認為這是一種陋俗。

順治元年(2023年),孝莊皇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後,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此後,直到康熙七年(2023年),又對女子纏足開禁,於是纏足又風靡全國,不僅漢族女子纏足,而且不少滿族婦女也紛紛裹起了小腳。

看到這裡,應該明白了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纏足,又稱裹足,粵語俗稱紥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對女子自幼兒期時以布緊纏雙足,使足骨變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強行走的做法。古時以女子小腳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眾開始普遍認為是對婦女的一種壓制手段,此習俗逐漸消失。

纏足的起源

纏足的起始年代說法很多,一說始於南齊,一說始於南唐李煜編了金蓮舞的舞碼,舞者窅娘纏足獻舞,舞態婀娜多姿,宮女紛紛仿效。但這些早期的記載,大多很難確定僅僅是對腳小女性的讚譽、或者描寫足部的裝飾。一直要到宋代,才開始有較明確的記載,纏足被認為最初先在妓女之間開始流行,之後逐漸影響到中上階層的婦女。

纏足風俗的興盛

到明清時代,則逐漸普及於一般階層婦女,漢族各地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風俗,但也有少數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婦女有采茶的傳統,所以不實行纏足。部分少數民族也受漢族風氣影響而纏足。清朝建立後,朝廷多次下令不準民間纏足,尤其禁止滿族人纏足,但是由於這一習俗的影響頗深,成效不大。

纏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性僕人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下屈,並用長布包裹,用針線縫住。

纏足風俗的社會文化背景

纏足這樣一個對女性身體殘害的習俗,卻能在中國延續近千年之久,有許多社會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審美的理由: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掀美女性腳美的名詞。

關於對小腳的審美,最著名的小腳審美著作,是清代李漁的《香蓮品藻》,把女性的小腳,從形狀、尺寸、裝飾、氣味等角度來作分類品評。

道德的理由:纏足的習俗,在當時被認為是一個良家婦女的表,因此不纏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難。纏足作為標識女性特點的重要一環,以纏足來強化男女有別的傳統規範。

纏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難而不易自行活動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車或乘轎,強化了當時男外女內的空間區劃。

民族意識的原因:清人入關以後,對漢族男性及女性的身體都檢視加以控制,男性要剃髮,女性要禁止纏足,前者在清**的強力推行下達成成功,但禁纏足卻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纏足常被認為是對抗滿人意識的一種表現。

反纏足運動及纏足風俗的結束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柔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辛亥革命後,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2023年代甚至2023年代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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