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處徵心如何理解才對,七處徵心的內容

2021-05-22 16:45:12 字數 5679 閱讀 1132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楞嚴經中的,七處徵心,就是七處破妄,證明如來藏妙真如性,不從外來,不從內有。不在中間、內、外,用時了了分明,尋時了不可得。不可得之心即如來本覺妙心。

楞嚴經是見性的經典,沒有一定的佛學基礎,很難契入,如果七處徵心能夠理解透徹,基本就已經見性了,七處破妄之後就是十番顯見,破妄顯真了。

七處徵心的內容

2樓:小新第三

一、心在身內

佛問:「你現在坐在精舍的講堂裡面,看外面的林田,在什麼地方?」

阿難答:「這個精舍的講堂,在這個園地裡面,園林在講堂的外面。」

佛問:「你在講堂裡面,先看到什麼。」

阿難答:「我在堂內,先看到您,依次再看到大眾。這樣再向堂外看去,就可以看到園林。」

佛問:「你看到外面的園林,憑什麼可以看見?」

阿難答:「這講堂的門窗洞開,所以身在堂內,可以看見堂外,遠處的園林。」

佛問:「依你所說,你的身體在講堂內,窗戶洞開,方能見到遠處的園林。是否會有人在堂內,根本不能看到堂內的我和大眾,而只能看見堂外的園林呢?」

阿難答:「在堂內不能看見講堂以內的人和景物,而只能看見外面的園林,絕無此理。」

佛問:「誠然如你所說,你的心,對於當前一切事物,都是明明瞭了。如果這個朋明瞭了的心,確實存在於身體裡面,就應該先能看到自己身體的內部。

猶如一個人住在室內,應該先能看封室內的東西一樣。試問,世界上有誰能夠先看到了身體內部的東西,形,筋脈動搖的狀態。縱然不可以看見,至少亦應當明明瞭了事實上,有誰能夠自己看得見身體內部的狀況呢?

在身體以內既然找不出能知能見的心是什麼樣子,何以能夠知道心由內部出身外的作用呢?所以你說,心在身體內部是錯誤的。」

分析一般觀念,認為心在身內是錯誤的。

二、心在身外

阿難問:「聽了佛的分析,我認為我和人們能知能見的心,在身外。譬如一盞燈光,燃亮在室內,這個燈光,應該首先用室內的一 切,然後透過門窗再照到室外的庭院。

世間的人,事上不能自己看見身體內部,只能夠看見身外的一切景物。猶如光本來就在室外,所以不能照見室內。」(阿難第二次所答的觀念,認為心在身外。

)佛問:「剛才我們大家餓了,就去吃飯。試問,可否在餓時派一個代表去吃,這個代表的人吃飽了飯,我們大家就可以不餓了呢?」

阿難答:「每個人的身體各自獨立,各自存在,若要一個代表大眾吃飯,而使人人能飽,絕無此理。」

佛說:「你說這個明明瞭了,能知能覺的心,存在身外,那麼身與心就應該各不相干,心所知的,身體不一定能感覺得到。如果感覺在身上,心就不知道。

我現在你身外一舉手,你眼睛看見了,心內就有分別的知覺嗎?」

阿難答:「當然有知覺。」

佛說:「既然身外一有舉動,你心內在就有知覺的反應,何以認為心在身外呢?所以你說,心在身外是錯誤的。」

分析一般觀念,認為心在身外是錯誤的。

三、心潛在根裡

阿難說:「依照這樣辨別,在身內既見不到心,而在外面的舉動,內心就有反應,確見身心事實上不能分離,所以心在身外,也是錯誤。我再思維,心是潛伏在生理神經的根裡。

以眼睛舉例來說,就如一個人戴上玻璃眼鏡,雖然眼睛戴上東西,但並不障礙眼睛,眼的視線與外界接觸,心就跟著起分別作用。人們不能自見身體的內部,因為心的作用在眼神經的根裡,舉眼能看外面而無障礙,就是眼神經根裡的心向外發生的作用。」

阿難第三次所答的觀念,認為心在生理神經的根裡,並舉眼神經視覺作用來說明。

佛問:「依你所說,認為心潛伏在生理神經的根裡,並且舉玻璃良罩眼來說明。凡是戴上眼鏡的人,固然可以看見外面的景物,同時也能看見自己眼睛上的玻璃啦?」

阿難答:「戴上玻璃眼鏡的人,固然可以看見外面的景物,同時也可以看見自己眼睛上的眼鏡。」佛說:

「你說心潛伏在生理神經的根裡,當一個人舉眼看見外面景物時,何以不能夠同時看見自己的眼睛呢?假若能夠同時看見自己的眼睛,那麼你所看見的眼睛,也等於外界的景象,就不能說是眼睛跟著心起分別的作用。如果心能向外面看外界的景象,卻不能夠同時看見自己的眼睛,那你所說的能知能見明明瞭了的心,潛伏在眼神經的根裡,與眼睛戴上玻璃眼鏡的譬喻相比擬,根本是錯誤的。

」分析一般觀念,認為心的作用,潛伏在生理神經根裡,是錯誤的。

四、心在內外明暗之間

阿難說:「再依我的思維,人們的身體,腑臟在身體的內部。眼晴和耳朵等有竅穴的器官,在身體的外表。

凡是腑臟所在的,自然闇昧。有竅穴洞開的,自然透明。例如我現在對佛,張開眼睛,就看到光明,所以名為見外。

閉上眼睛,就只見到黑暗,所以名為見內。以此例來說明,或者比較明瞭。」(阿難第四次所答的觀念,不是針對心在何處去辨別,只根據見明見暗來說明心在內在外的現象。

)佛對於這個問題,分舉在外在內八點事實來辨別解釋。佛對阿難說:

「第一,當你閉上眼睛,看見黑暗的現象,這個黑暗的現象,是不是與眼睛所看見的境界對立。如果黑暗現象,對立在眼晴前面,當然不能認為在眼睛以內。那麼,所說闇昧境界,名為在內,事實與理論,不能成立。

第二,如果看見黑暗現象,名為見內,那麼處在完全黑暗的室內,室內的黑暗,都是你的內部了,能說這種黑暗現象,就是你的腑臟嗎?

第三,假如說,目前黑暗的現象,不與眼睛對立,須知不相對立的境界,眼睛根本就看不見。唯有離開互相對立的外境,只剩下絕對在裡面的現象,才可以說是內在的境界。那你所說在內的實際理論,才可以成立。

第四,閉上眼睛,認為就是看見身體的內部,那麼,開眼看見外界的光明,這個心的作用,是由內到外,何以不能先看見自己的面目呢?

第五,假如由內到外,根本看不到自己的面目,你所認為內外界限對立的理論根據,就不成立。假使必由內到外,可以見到自己的面目,這個明明瞭了,能知能覺的心,以及可以看見物象的眼,就懸掛在虛空之間,怎樣可以名為在內呢?

第六,如在虛空之間,自然不是你心的本能。那麼,我現在坐在你的對面,可以看見你,是否我這個人也算是你自己的心與身呢?

第七,我坐在你的面前,你的眼睛已經看到就知道了,你的心已經由你的眼到達我身上,同時你的身體仍然存在著有你自己的知覺。那麼這個知覺作用,與你看見外界的知覺作用,是否同是你的心呢?

第八,如果你堅執地說,身體與眼睛,各有獨立的知覺,那麼你便是有兩個知覺了。那你的一身,應該有兩個心性的體才是對的。綜上述理由,你說閉上眼睛,看見闇昧的景象,就叫做見內,根本是錯誤的。

」分析一般觀念,認為心存在於開眼見明,閉眼見暗的作用是錯誤的

五、心在隨所合處

阿難說:「我聽佛說「心生種種法生,法生種種心生」,我現在再加思維推測,這個思微的作用,就是我心的體住。當這個心的思惟體住,與外面境界事物相連合,就是心之所在,並不一定在內,在外,或者在中間三處。

」(阿難第五次所答的觀念,認為思維的作用,就是心的體性。)

佛說:「依你所說,心生種種法生,法生種種心生。思椎的意識作用,與現象界相合,就是心。

那麼,這個心根本就沒有自己的體性,既然沒有自體,就沒有可以相合的。設使沒有自體的東西可以相合,等於抽象與假設相合,只有名詞,並無事實,那還有什麼道理呢!如果認為心是沒有自體的,你用手扭痛自己身體某一部分,試問,你這個能夠知覺疼痛的心,是你身體內部發出,還是由外界進來的呢?

假若認為是從身內發出,同你第一次所講的心在身內的觀念一樣,應該先能看見身內的一切。如果認為是從外界進來,同你第二次所講的心在身外的觀念一樣,應該先能看見自己的面目。」

阿難說:「這個所謂能看見的是眼睛,能知的。」

佛說:「假若認為眼睛是能見的,現在你在室內,試問這個室能覺的心,並不是眼睛。若說必能先看見自己的面目,是不對內所開的門窗,也能夠看見東西嗎?

而且一般剛死的人,眼睛還在,他們的眼睛也應該看得見東西。倘使眼睛還能看見東西,就不是死人了。再說,你這個能知能覺,明明瞭了的心,必有一個自體。

試問,它的自體是一個體呢?還是有很多個體呢?心在你的身上,是遍滿的呢?

還是部分的呢?假若認為只是一個體,那你用手扭痛某一部分,四肢應該同時感覺疼痛。如果扭痛在一部分,而四肢都感覺得疼痛,那麼,開始被扭的那一部分的疼痛,就不區域性存在了。

如果扭痛的部分,必然有它固定的位置,那你認為全身只有一個心性之體,在經驗上和理論上,都不能成立。倘若認為有很多的心性之體,那又成為一個有很多個心性的人了。而且究竟哪一部分的心性之體,才是你自己真實的心呢?

同樣的,如果認為身記憶體在的心性之體,是遍滿全身的,那同上面所分析的一樣,不必再說。假若認為身內的能知能覺的心性,並不遍滿全身,那你碰頭,同時也碰到足,既然頭已經感覺疼痛,足就不會再感覺到疼痛。事實上,並不如此,全身碰痛,全身都有感覺。

綜合上述理由,你所說的,認為心性無體,因外界現象的反應,心就相合發生作用,根本是錯誤的。」

分析一般觀念,認為心性思惟作用,並無自體。都因外界刺激,相合反應而生是錯誤的。

六、心在根塵之中

阿難說:「我常聽佛與文殊大士等講自性的實相,您說:心不在內,亦不在外。

我現在再加思維研究,在內尋不到這個能知能覺的心,身外又沒有一個精神知覺的東西。既然身內尋覓不到能知的心,所以不能認為心就存在身內。事實上身心又有互相知覺的關係,所以也不能認為心在身外。

因為身心互相關係,才能互相感覺得到。但是向身內尋覓,又找不到心的形象。這樣看來,它應該存在中間。

(阿難第六次所答的觀念,認為心存在於身體中間。)

佛說:「你講的中間,中間是獨立性的,當然不能迷昧,而且一定有它固定的所在。你現在推測指定的中,這個中在什麼所在?

你認為在其一處,或某一點,還是就在身上?假若在身體上,無論在內部或表層,就都是相對待的一邊,不能認為某一邊就是中間,倘若認為在身體的當中,等於你的第一觀念所講的在身體內部。如果認為在某一處,或某一點,那麼,這個處或點,是實際的有一所在,還是假設的無法表示?

倘若它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那你所講的中,等於沒有,而且是假設的,不能絕對地固定。從理論的觀點上來講,一個人假定以某一處作為標記,稱它為中,那麼,從其他不同的角度來看,就沒有絕對的標準了。譬如以東方為基點,這個表示標識就在它的西面,以南方為基點,它就在它的北面。

如此標示的準則,因方向而不同,觀點也跟著亂混了。表示中間的觀點既然混亂,這個心也就跟著雜亂無章。」

阿難說:「我所講的中,不是您所說的這兩種。我的意思如您過去所講,自身有肉體的眼神經等能看的因,就產生自己可以看見外界景象的緣,所以就形成眼睛能夠看見東西的識別作用。

眼睛自有分別,外界的物理現狀是沒有知覺的物體。因此知道這種識別的能力作用,發生在外界現象與眼睛接觸的中間。這種作用現象,便是心的存在處,也就是心性的作用。

」佛說:「你說心在肉體物質的眼睛與外界現象發生反應的中間,那你認為這個心性之體,是兼帶具備物質心識兩種作用,還是不兼帶兩種作用呢?假若是兼帶的,外界物質與心識就雜亂了。

因為物質本身是沒有知覺的,心識才具有知覺的功能。心物是兩相對立的,如何能說心是在其中間呢?既然不能兼帶具備這兩種作用,肉體的物質是無知的,自然沒有知覺,更談不到有一知覺體性的存在,那你所說的中間是個什麼狀況?

所以說心在中間,是絕對的錯誤。」

分析一般觀念,認為心在物質與知覺,身體與外界現象的中間,是錯誤的。

七、心在無所著處

阿難說:「我從前常聽佛說這個能知能覺能分別的心性,既不在內,亦不在外,亦不在中間,一切都無所在,也不著於一切,這個作用,就叫做心。那麼,我現在心裡根本無著,這種現象,就是心嗎?

」(阿難第七次所答的觀念,認為一切無著就是心。)

佛說:你說能知覺能分別的心,無著於一切,現在必須先了解一切的含義。凡是水裡遊的,陸上爬的,空中飛的,這些種種世間生物,以及呈現在虛空中的物象,綜合起來,叫做一切。

並不在這一切上,又無著個什麼呢?其次:再說你所說的無著,究竟有一個無著的境界存在呢?

還是沒有無著的境界存在呢?如果沒有無著境界的存在,根本就是沒有。等於說,烏龜身上毛,兔子頭上的角,沒有就沒有,還有什麼可以說無著!

如果有一個無著境界的存在,那就不能認為沒有,必定會有一種境界與現象。有了境界與現象,事實就有存在,怎麼可以說是無著呢!所以你說一切無著,就名為能知能覺的心,是錯誤的。

」分析一般觀念,認為一切無著就是心,是錯誤的。

楞嚴經七處徵心被世尊繞迷糊了,怎麼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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