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戀愛期間立分手賠償協議?誰對誰錯

2021-03-19 18:19:08 字數 4089 閱讀 5939

1樓:匿名使用者

離東東不需要賠償劉美美伍拾萬元人民幣

我國婚姻法遵循自願原則

李東東劉美美之間還沒確定夫妻關係

所以這例中談到的協約是沒有任何法律意義的

2樓:華之虎

上庭去奮一戰不就知道啦!如果輸了也不用賠,但是你不要以分手為主題,而是以信不信任為主題訴訟,如果你贏了,下一個目標就是分!希望成功,再會!

3樓:青青love璐璐

她這樣不僅僅是不信任你. 我看她是不是也是為了錢啊.

去法院告她..

4樓:幻影流年哦

去專業的法律諮詢網****xutao.***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女人有問題,想錢想瘋了,愛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嗎?分了吧

男女朋友戀愛期間立分手賠償協議?誰對誰錯?

6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她讓你寫保證書是因為她太在乎你了,

愛之深才做出對你來說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情來換個角度去看待這問題

就能理解她得良苦用心

對於自己深愛的女人

喜歡、愛應該要多於責備

男人最不缺的就是度量

用自己的寬容去理解她這個傻傻的舉動吧!

願有情人終成眷屬

7樓:臨近暴點

拜託,你還是在劉美美沒有發覺之前把那個「協議書」先要回來再說吧。

沒準會有用的,雖然保證書看似玩笑,可是它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還是要回來為好。頂多是放下面子跟她要倍,總比以後被反咬一口的好吧。

當然我也只是往最壞的地方打算的。

但還是相信好人多,只是防人之心不可無,罷了···

8樓:暈暈大爺

如果是這樣寫的.那麼可以說這份東西沒有法律效力.

因為首先雙方談戀愛和結婚相比並沒有法律保護.

其次賠償50w的理由沒有法律依據。

簡單點說,如果是這樣寫:劉某借給李某50w(大致)。那麼是有法律效益的。

可是以上什麼因為什麼李某不和陳某談戀愛了,李某要賠償劉某50w。在沒兩人關係沒有法律保護的情況下,李某反悔是完全可以的。這張和約如果也沒有律師證明那麼完全可以看做廢紙一張。

不信我的話可以去當面問問法律從業人員。

既然都這樣了,你說還有談下去的必要嗎??

9樓:

大哥~~~拜託你學學法律吧.自古以來也沒有這樣的.首先來講他寫的保證書經過公證處的公證了嗎?而且那樣寫的話也不會合法的.

現在是公平社會 有選擇和被選擇的權利.但是這個男的做事太沖動了一時的衝動導致了現在的苦果.可悲!

現在兩個人都相互的不信任了 那還有什麼在一起的必要呢?

一旦心裡充滿了猜疑 那麼還是及早的分開.不要等到引火焚身的地步.

10樓:國產朲乄

感情的事~

~~~沒有誰對誰錯~~

只有相互的信任~~~`

才能白頭

到老~~`

建議:對於感情的事還是要自己拿主意的~

不能聽別人的瞎掰~

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只有自己最能理解~

(問題肯定是有正反倆方面的回答~)

聽多了大家的讒言你會更迷茫的~

真的~祝你幸福~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分手對雙方都是好的.

那個保證書沒有一點法律根據的.根本不成立.

我挺支援男方的.

你不感覺那個女方很不相信對方

女的利用男的對她的愛來對自己保證.

兩個人的愛既然沒有建立到信任的基礎上.還怎麼在一起?

分手吧.分手也許是對兩個人最好的解脫..

希望能幫到你朋友.

因為我曾經也遇到過這樣的事.不過沒你朋友的這麼複雜.

是讓人挺傷心的..我建議你先去安慰一下你的朋友吧.我是隻男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個人與個人之間所擬訂的協議在內容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協議有效。並且趙的行為至於婚姻法的重婚罪,可以向法院起訴,他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大概罪名成立,會判3-7年。

你也可以以這個為理由讓他儘快賠償。

參考資料去看看合同法和婚姻法。

13樓:紅衣和尚

李東東,別任性了,她愛你,正因為太愛你,太在乎你,才怕失去你!不是不相信你!而是太愛你!你們都沒錯,如果我是你,我很愛她,我會在那上面籤陪我的生命!

我敢肯定,即使你真要離開她,她會冷靜的當面把那張紙撕掉,而且心灰意冷的離去!

快去道歉,她沒有錯!你也錯的不過分!

祝福你們和好如初,恩愛終生,白頭到老,壽終正寢!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問下,你側重要尋求的是什麼樣的回答?法律上的認定問題還是情感的解決?

法律上不會承認該協議的效力,他們只處於戀愛關係,法律是不會約束的。

當初女方提出立一個字據時,男方同意的這個決定就存在問題,為之後的事情留下了隱患。雙方都有責任,而且都不會處理矛盾,現在當然只能為衝動埋單。

如果要問女的為什麼要開這個玩笑,你最好去問她這是不是一個玩笑。如果只是玩笑,那反而好解決,戲謔之言只要一笑了之即可。

如果是女生心中的顧慮,那就要看男方怎麼想的,如果男方很大度地表態不計較這些,顧慮可以消除,今後雙方的關係是否會因此產生隔閡,就得看他們兩人的感情是不是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如果女生是有步驟地計劃了這一切,我從你的表述中覺得這很有可能,希望只是因為你從男方得到的訊息有主觀意識。那麼就比較麻煩了,女方心機重,男方則比較單純,戀愛和婚姻畢竟是兩個概念,有些話不好說得太直白,我只是建議,既然發生了這種事,男方在結婚前最好還是考慮清楚。

至於男方撕保證書的問題,我的看法是,對女方的愛在男方對女方存在懷疑的那一刻已經打了折扣了。關鍵在於,男方是不是認為,自己撕保證書的行為會讓女方質疑自己的愛。答案是當然會,不過對此大可不必太過介懷,如果以後在一起生活,矛盾會更多,那是不是發生一次矛盾男方的愛就假一次?

在真愛之下,男女雙方應該能夠諒解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出現此類事情雙方都應該冷靜下來考慮一些事後可能或正在發生需要處理的事情。

根據你的描述,我並不贊成他們在一起!到時候即使結婚了問題也會不斷的出現,忘記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無效。

她能拿到2000塊錢精神損失費就算奇蹟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都有錯誤,她不應該不信任你,讓你立保證,你也不應該因為這件事情就想和她分手。她讓你立保證的目的是因為她太愛你了,怕失去你。

18樓:糖果

但是是你自己沒想清楚呀,真是的.看到時還真嚇一大跳.我以為結婚協議書就有,沒想到連這個也有呵!!

19樓:莪芣湜狐狸棈

好暈哦你這麼瞭解 你肯定就是東東 哈哈

來搗亂一下 閃了

20樓:與森

這種無稽的數額巨大的遊戲,法院將不予受理!

21樓:匿名使用者

她太愛你拉

在這個世界上很難找到這麼的人拉

22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在不信任的情況下是不會幸福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女人不要也罷,真愛一個人,絕對不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什麼叫太愛了,太愛的話,絕對做不出這樣的事情的,這只是佔有慾而已.

24樓:淮河南岸我的家

保證書是無效的.因為戀愛關係不是受法律保護的法律關係.對女人多些原涼吧,畢竟你還是喜歡她的.

25樓:徐州海瑞網路

我個人覺得 人生有子孫後代是一大重要中的重要。還是分手比較好!!這個女人自卑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劉美美的生育能力喪失和李東東無關,是自身原因引起的,《分手協議》中為賠償劉美美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的承諾應認定為贈予行為。我國合同法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美美和東東在確以影響到家庭生活的情況下,法院應按解除贈予行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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