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爾而與之字翻譯,呼爾而與之字字翻譯

2021-05-28 04:53:33 字數 7532 閱讀 3199

1樓:匿名使用者

呼爾而與之 可翻譯為:如果吆喝著送給別人吃的食物。呼,呼喚、吆喝;爾,音節助詞;而, 是承接連詞,表示前動作為輔,後動作為主。類似狀語,表示用前動作修飾後動作;與,給;之,他。

2樓:月偌莎

輕蔑地呼喝著給人吃......

呼爾而與之,出處: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原文+翻譯+註釋

3樓:春風十里吹翻你

1、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2、註釋

(1)亦:也。

(2)欲:喜愛。

(3)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4)舍:捨棄。

(5)取:選取。

(6)甚:勝於。

(7)於: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這裡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

(12)闢: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於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

(16)則:那麼。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用呢?用,採用。

(20)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這是因為。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

(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

(26)心:思想

(27)勿喪:不喪失。喪:喪失。

(28)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9)豆:古代一種木製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則: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34)呼爾而與之:呼喝著給他(吃喝)。爾,語氣助詞。

(35)行道之人:(飢餓的)過路的行人。

(36)蹴:用腳踢。

(37)而:表修飾。

(38)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39)萬鍾:這裡指高位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鬥為一鍾。

(40)何加:有什麼益處。何 介詞結構,後置。

(41)宮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窮乏者:窮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與:通「歟」,語氣助詞。

(46)鄉,通「向」,原先,從前

(47)鄉:通「向」,從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3、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麼我寧願捨棄魚而選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麼我寧願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麼手段不可用呢?

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幹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

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不丟掉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

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

是為了住所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如今(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

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如今(有人)卻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

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如今(有人)卻為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惡廉恥之心)。

擴充套件資料:

1、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這裡是感謝的意思。例句:「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2)「鄉」通「向」,從前。例句:「鄉為身死而不受」。

(3)「與」通「歟」,語氣助詞,相當於「嗎」。例句:「所識貧乏者得我與」。

(4)「闢」通「避」,躲避。例句:「故患有所不闢也」。

(5)「辯」通「辨」,辨別。例句:「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3、作品出處

《孟子·告子》:

《孟子·告子》記錄了孟子和其學生告子(一說是墨子的學生)之間有關人性道德的討論;和《論語》類似;是孟子「性善論」思想較為完整的體現。連帶的是仁義道德與個人修養的問題。

對精神與物質、感性與理性、人性與動物性等問題也有所涉及。全篇共20章。

一書七篇,是戰國時期孟子的言論彙編,記錄了孟子與其他諸家思想的爭辯,對**的言傳身教,遊說諸侯等內容,由孟子及其**(萬章等)共同編撰而成。

《孟子》記錄了孟子的治國思想、政治觀點(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和政治行動,成書大約在戰國中期,屬儒家經典著作。

其學說出發點為性善論,主張德治。南宋時朱熹將《孟子》與《論語》、《大學》、《中庸》合在一起稱「四書」。自從宋、元、明、清以來,都把它當做家傳戶誦的書。就像今天的教科書一樣。

2、作者簡介:

孟子(約前372年—前289年),姬姓,孟氏,名軻,字號子輿,戰國時期鄒國(今山東濟寧鄒城)人。

戰國時期著名哲學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地位僅次於孔子,與孔子並稱「孔孟」。宣揚「仁政」,最早提出「民貴君輕」的思想。

韓愈《原道》將孟子列為先秦儒家繼承孔子「道統」的人物,元朝追封孟子為「亞聖公·樹宸」,尊稱為「亞聖」,《孟子》一書,屬語錄體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論彙編,由孟子的**共同編寫完成,倡導「以仁為本」。

代表作有《魚我所欲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富貴不能淫》和《寡人之於國也》被編入中學語文教科書中。

4樓:↑鬼傀儡

原文《魚我所欲也》

《孟子》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惡(wù),所惡(wù)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惡(wù)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bì)患者何不為(wéi)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bì)患而有不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wù)有甚於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wèi)宮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與(yú)?鄉(xià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宮室之美為(wéi)之;鄉(xià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qiè)之奉為(wéi)之;鄉(xià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而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的話,那麼我就會捨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

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的話,那麼我就會捨棄生命而選取道義。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所以有禍患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比死亡更嚴重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採用的呢?按照這種方法做就可以生存然而卻不採用,按照這種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禍患然而卻不去做。

由此可見,他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他們所厭惡的東西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不僅僅是賢人有這種思想,每個人都有這種思想,只不過賢人能夠操守這種道德,使它不丟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吆喝著給人(吃),就是過路的飢餓的人都不會接受;(踩踏過才)用腳踢著給人家,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不屑看他一眼)。

高位的俸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義就接受了,那麼這種高位厚祿對我有什麼益處! 是為了宮室的華美,為了妻妾的侍奉,為了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為了宮室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如今卻為了所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

這種行為不是可以停止了嗎?(如果不停止的話,)這就是所說的喪失了人本來的思想,即羞惡之心。

註釋1.熊掌:熊的腳掌,古人認為是珍貴的食品。

2.得兼:同時獲得。得:獲得。

3.舍魚而取熊掌者也:捨棄魚肉而選擇熊掌的人。取:選取。

捨生而取義者也:捨棄生命而選擇正義的人。取:求取。

4.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過; 於:比。

5.苟得:苟且取得。這裡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隻為求利益,不擇手段。

6.所惡:討厭的(事物)。惡,憎恨,討厭。

7.患:禍患,災難。

8.闢:通「避」,躲避。下同。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義。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者:……的辦法。

11. 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用呢?

12.不為:不願意這樣做。

13.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通過某種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卻不用它。由是,按照這種方法。是,指示代詞,指某種辦法。

14.非獨:不單,不僅。獨:只,僅僅。

15是:這。

16.勿喪:不丟掉。喪:喪失,丟失。

17.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可譯為「竹籃」。

18.豆:古代一種食器,高足,上呈圓盤形。有木製,陶製等,用來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爾而與之:意思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人吃。

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大饑荒,黔敖在路上施捨粥。

有一個飢餓的人用衣袖遮面而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他說,我就是不肯吃嗟來之食才落到這般地步的。這人始終拒絕侮辱性的施捨,後來餓死了。

呼:吆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而,連詞表修飾。

20.蹴(cù):用腳踢。 與:給。

21.不屑:因為輕視而不肯接受,這裡是不願意接受的意思。屑,認為值得,常與「不」連用。

22.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如果不辨別它是否合乎禮與義就接受**厚祿。

萬鍾,這裡指**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鬥為一鍾。則,連詞,這裡表假設。

「辯」通「辨」,辨別。

23. 何加:有什麼益處。加:好處。

24.為:為了。下文「鄉為」「今為」的「為」都念「wèī(四聲)」。

25.奉:侍奉。

26. 所識窮乏者得與: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嗎?得我:得於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這裡是感激的意思。與,通『歟』,語氣助詞,相當於嗎。

27.鄉為身死而不受:從前(為了「禮義」),寧願死也不接受(施捨)。鄉通「向」(舊寫作「向」),原先,從前,先前。

28.今為宮室之美為之:今,現在。為,為了。 為(第二個),接受。

29. 已:停止,放棄。

30. 本心:天性,天良。本來的思想,即指「義」。

一詞多義

1.而呼爾而與之。連線兩個動作,承接連詞(或表修飾)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轉折連詞,卻

2.於所欲有甚於生者,。比

萬鍾於我何加焉, 對

3.是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這種

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擁有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通「德」,感激

故不為苟得也 取得

5.為鄉為身死而不受。情願

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第一個「為」:為了,表目的。第二個「為」:接受。

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採用

6.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 定語中心語之間結構助詞 的

人皆有之 代詞 它 文中指羞惡的本心

得之則生 代詞 它 文中指一簞食一豆羹

呼爾而與之 代詞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代詞 它 文中指萬鐘的俸祿

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代詞 它 文中指接受俸祿的行為

此之謂失其本心 結構助詞 它,指不辨禮義而受之的行為

7. 生

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命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獲得生命

8.與所識窮乏者得我與與通「歟」,語氣詞

呼爾而與之 給

9.加萬鍾於我何加焉 增加,這裡指帶來的好處

犧牲玉帛,弗敢加也 虛報

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增加

10莫.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 沒有什麼

宮婦左右莫不私王 沒有誰

11.故

故患有所不闢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 因

12.則

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 那麼

得之則生 就

萬鍾則不辯禮儀而受之 連詞,這裡表假設

通假字1.「得」通「德」,恩惠,這裡是感謝的意思。例句:「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2.「鄉」通「向」,從前。例句:「鄉為身死而不受」。

3.「與」通「歟」,語氣助詞,相當於「嗎」。例句:「所識貧乏者得我與」。

4. 「闢」通「避」,躲避。例句:「故患有所不闢也」。

5. 「辯」通「辨」,辨別。例句:「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古今異義

1.可以

古:能夠用來

今:能夠

2.是古:這 指示代詞

今:判斷動詞

3.豆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鍾古:古代的量器

今:計時器具

5.加古:益處

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東西或數目合在一起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講的是歷史上哪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 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譯文 一筐飯,一碗湯,得到就能活,得不到就餓死,但如果 吆喝著施捨給人,路上的餓漢也不願接受 如果 用腳踢著施捨給人,那就連乞丐也會不屑一顧的。這段話出自 孟子 告子上 它論述了孟子的一個主張 義重於生,當義和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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