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的老頭打十幾歲的女孩算不算犯法

2021-05-29 05:50:20 字數 2272 閱讀 3024

1樓:空谷盤

屬於犯法。向公安機關報案,沒有造成傷害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可以酌情予以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七十歲老人打人犯法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國家新頒佈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年滿70週歲的老人不予以治安行政處罰。所以要是不構成輕微傷害的話,公安機關不會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要是構成輕微傷害以上的傷,那麼你應該對其追究刑事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當事人高於16歲犯故意傷害罪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援的,建議這位婦

女應該在第一時間做個法醫鑑定,保留好證據,即使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或者處理不當,也可以尋求2條救濟途徑,1。控告人不服可以申請複議。2。以刑事自訴案件上訴法院。

我國古代有過善待老弱的法律規定,西周時有「三赦」之法,一曰:幼弱,二曰:老耄,三曰:

蠢愚,即80歲以上的老人及7歲以下的幼童犯罪,可免予刑事處罰。後世法律沿襲和發展了這一制度。

漢律也有「為政以仁」,強調貫徹儒家矜老恤幼的恤刑思想。年滿80歲以上老人,8歲以下兒童,以及懷孕婦女,老師,侏儒等,在有罪監禁時,給予不帶刑具的優待。老人,幼童及連坐婦女,除犯大逆不道詔書指明的犯罪外,一律不再拒捕監禁。

唐律也有「老弱廢疾減刑」的規定,一是70歲以上老人,15歲以下以及廢疾者,犯流刑以下,收贖。二是80歲以上老人,10歲以下,犯反逆,殺人罪應處死刑的,上請;盜竊及傷人者,收贖;其餘犯罪皆不論。三是90歲以上,7歲以下,雖犯死罪,不加刑。

尊老愛幼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僅僅是傳統,現行法律還沒有關於70歲老人可以免除處罰的規定,受害人應該懂得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人身權利不受侵害。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告訴的才處理,

像這種小事情一般人都不會自訴到法院吧 頂多就是起訴個民事賠償了那個執法的沒說錯

打老人是犯法的

老人打人也是犯法的~

5樓:匿名使用者

70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也當承擔責任,不過要是那老人有特殊情況,不如有醫學鑑定的神志不清等就可以不承擔,但是也有相關的規定,不能倚老賣老。

6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因為什麼,誰先動手的。如果是老頭不對,那他就是再老七十歲,要照樣靠他。不過如果是那女的責任,那問題稍微複雜點,因為這樣就不尊老愛幼了。

7樓:匿名使用者

打人當然犯法,除非他事白痴············

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犯法了.只是判刑的時候會酌情處理而已.

9樓:匿名使用者

200歲打人都犯法啦

七十歲老人打人打到什麼程度算犯法,可以逮捕

10樓:戚廣利

七十歲老人打人打到輕傷二級就算犯法,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立案偵查,符合條件的也可以逮捕,最後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有規定六十歲以上老人打人不能還手嗎

11樓:淮安浙江人

沒有這個的規定。

一、60歲以上的老人,與普通人一樣,需要對他的行為負責;

二、我國刑法《修正案八》對年滿75週歲以上的老人有特殊的規定: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4、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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