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上的簽字必須一樣

2021-05-20 18:36:36 字數 1554 閱讀 1638

1樓:獨愛悔亭

房合同、購房發票、房產證名字必須是統一的。如果是貸款的話,銀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統一,否則不予辦理,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

房產證辦理手續:

1、買賣雙方進**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2樓:精彩百曉生

一般房產證上的戶主就是購房合同上的簽字人。如果要另加他人,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加上配偶的名字,可以。

在辦理房產證時,夫妻雙方簽字確認即可;如果是加上他人的名字,不可以。因為房屋買賣合同已經報房管部門備案,不能隨便更改。等房產證辦好後,可以以買賣或者贈與的形式辦理變更手續(要按照規定交稅)。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關權屬登記規定。

第五十九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十二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購房合同上的承購人就是房產證上的所有權人,也有購房之後(還未**),共有出資人要求在產權證上署名的情況,經提出申請,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符合要求的,可以在辦產權證時,產權所有權人署兩個人的名字,或在共有情況一欄中註明共有人xx等x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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