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約定由合同簽訂地管轄但沒寫明簽訂地雙方都說在自己的地方簽訂的,屬於約定不明的情形麼

2021-03-27 04:53:13 字數 2373 閱讀 5242

1樓:豆豆

屬於約定不明,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四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選擇管轄的協議不明確或者選**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人民法院中的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確定管轄」

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約定不明嗎

2樓:誠心為您諮詢

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不屬於約定不明,約定很明確。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約定在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合同簽訂地為某市 是約定不明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約定為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簽訂地是在某市的話,還要明確是在哪個區,因為市裡都會再分割槽或有縣級市,所以以你們簽訂時所在的具體的區的法院為管轄法院,不屬於約定不明。但是如果合同中沒有體現具體的區的,你則還需要提供證據證明簽訂地的具體區域。

兩個公司簽訂的兩份買賣合同,都約定由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一份簽訂地在原告處,一份簽訂地在被告處

4樓:浙江杭州陳律師

這個合同管轄經過約定以後就產生效力了。

一般情況下,你只能分開告的。雖然主體一樣,而且都是買賣合同。

但是在法律上來講,這是兩個法律關係,是兩件事情。

望採納!

5樓:將嘎哈漥姛

這個事倆個事情,倆個訴訟,要依據合同約定的地點起訴。分別在不同的地方起訴

約定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但簽訂地只寫市名而標的卻達不到中

6樓:逍遙

你好約定管轄不能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否則無效,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7樓:匿名使用者

我遇見的情況是,法院認為屬於約定不明。

合同簽訂地約定不明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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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但被告距離合同簽訂地很遠。原告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行嗎?

9樓:小律火

您好,原則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被告如果提起管轄權異議,同樣還是會回到簽訂地法院管轄的。

若有疑問,可繼續諮詢,若已清楚,請採納

沒有約定管轄,合同簽訂地是否有管轄權

10樓:大馬力拖拉機啊

根據我國

來《民事源

訴訟法》第23條的規定bai:「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du訟,由被告住zhi所地或者合同履行dao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該法第34條規定: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此外我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30條還規定:「根據管轄協議,起訴時能夠確定管轄法院的,從其約定;不能確定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管轄。」

管轄權約定為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但是實際簽訂地與約定簽訂地不一致。**具有管轄權?相關法條是什麼?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糾紛管轄無實際簽訂地和約定簽訂地之分,不涉及不動產、海事的合同案件按實際簽訂地管轄,想想沒有實際簽訂合同就不成立,合同不成立何來合同糾紛?

1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復法司法解釋(二制)第四條解釋:

第四條 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合同約定的簽訂地與實際簽字或者蓋章地點不符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約定的簽訂地為合同簽訂地;合同沒有約定簽訂地,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最後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

合同糾紛以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進行訴訟

如果該合同涉及不動產 由不動產所在法院訴訟如果該合同涉及海事方面 由特別法院進行訴訟你問題具體不清楚 請你自己參考《民事訴訟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合同履行時發生糾紛具體在**

15樓:匿名使用者

以事實為根據,應當以實際簽訂地為準。具體法條未能找到。

但需要證據證明實際簽訂地,如果不能證明的,以約定的簽訂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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