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疾病是否屬於不可抗拒的事由

2021-04-19 00:21:55 字數 753 閱讀 2609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抗bai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du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zhi,既dao包括自然現象也包括版

某些社會現象。最

權常見的有政治因素,戰爭,自然災害等。

而在司法實踐中,疾病通常是做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個因素,而不屬於不可抗拒的事由。

2樓:不服氣的老人

重大疾病,不治之症算。**、水災、旱災等。

"不可抗拒的因素"的法律定義是什麼?

3樓:樂育人材

不可抗拒是指,人的力量無法能夠抵抗的自然災害或無法預知的特殊情況。你交房應是2023年吧?如果你對他們不可抗拒的理由認為不能成立,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且由他們來舉證,是否不可抗力造成的。

4樓:僪淑琴慕亥

樓上的說法是正確的。

簡單的說就是:不可抗拒的因素就是不能預見、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因素。

哪些情況屬於不可抗力?

法律上關於不可抗力有哪些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是我國民法對不可抗力所作的基本規定。

6樓:匿名使用者

在2023年至2023年。建築行業有沒有不可抗力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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