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廠做了三年,但工廠末給買五險一金,現在我想同工廠解

2021-04-22 16:02:05 字數 2658 閱讀 9703

1樓:

首先你要收集、保管好你在那工廠做了三年的所有證據,以防萬一。第二,你主動向工廠提出,要求補買社保,或者補錢(補多少,你們協商)。第三,如果工廠拒絕,就向當地地稅局投訴,地稅局會出面處理。

我在工廠做了三年了,老闆沒給我籤合同,也沒保五險一金,我現在要辭職了,可以要求老闆賠償嗎?

2樓:唐吟淫的春天

你可以去找免費的法律援助諮詢下。按道理是可以賠償的,沒簽勞動合同沒關係,只要能證明在他那幹過就可以。有些地方可能外地人不能繳納社保,所以老闆也就不給你交了,合同也就沒必要簽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賠償的 帶身份證和工資條以及入職證明去當地勞動局舉報

4樓:

它有n多種理由拖的你懶得去找它!還是選擇一家好公司吧!或者創業吧,打工,不是一輩子的事!是最愚蠢的投資!

5樓:軍初珍

你沒有籤合同沒有理由賠償啊

6樓:難落因明

難!無證無據折騰人。

7樓:匿名使用者

他有充分的理由不給你

我在工廠幹兩年了要給我們所有員工上五險一金我不想交,我剛簽了兩個月勞動合同現在要辭退我能有違約金嗎 20

8樓:大東豆爸

沒有,五險一金屬於企業法定義務,你不配合執行,企業可以將你辭退,不算違約,謝謝。

9樓:巧映菡倪賜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有任何違約條款,你可以拒鑑,可是你簽了,那麼這合同還是有效合法,要按勞動合同的違約條款執行。

10樓:夜色妖影

公司辭退你是要支付你補償金的,但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款,以及違反公司制度達到辭退標準的情況除外!!

11樓:星星之狐

你在公司上班2年,但公司最近才簽訂勞動合同的,建議提供工作證據,然後,反映到就業局解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申請未簽訂勞動合同那2年的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

12樓:牽你的愛

五險一金來屬於國家強制源

工廠必須為員工繳納,是社會保障的基本福利。如果你不交五險一金,過後又去舉報工廠。工廠不但會罰款還得給你補交,所以現在基本上都要繳納五險一金。

幾百塊錢而已不必糾結這個事。你不交工廠辭退你正常,另外你交五險一金工廠比你出的錢都多。不是國家規定的話。

工廠是一百個希望你不交。因為工廠能省好多錢。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違約,不過五險一金是法定的,交五險一金對你也有很多好處,如果廠裡辭退你,會給你補償的謝謝!

14樓:龍青軒

公司把你辭退,說明公司不認可你的能力,也就是公司不想用你,把試用期辭退是正常的,五險一金你可以不交,頂多公司不扣你自己出那部分,但是沒有補貼的。

15樓:張點點使勁嗤

勞動合同另外約定

不過單位解僱的理由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你可以要求單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

16樓:匿名使用者

五險一金屬於企業法定義務,你不配合執行,企業可以把那辭退

17樓:熱心網友

諮詢勞動局,和相關律師事務所查詢

18樓:小小小小經

沒有的,關於違約金,推薦你看一

版篇文章。

問一下大家!我在一家工廠上班,簽了合同,說做滿3個月才可以辭職,現在做了一個月因個人原因要離職,工

我在一家工廠上班交的五險一金 我現在不想交 養老保險但是公司不同

19樓:匿名使用者

★ 關bai於五險

一金的論述du:

1,關於五險zhi一金,根據《勞動dao法版》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權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社會保險的繳納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來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的,生育險和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要承擔13%,勞動者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承擔6%,員工個人承擔2%,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承擔2%,員工個人承擔1%;

3,對於單位拖繳五險一金的,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補繳五險一金,也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以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20樓:清業龔白

法律規定了,養老和醫療是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的,不交違法。查到就罰款。

而且社保的錢是不能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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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法律規定工廠應當在一個月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工廠沒有回與你籤的,你答可以要求工廠每月支付你雙倍工資。如果工廠還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