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月要壓月的工資,那如果我自己不做了,是不是要退這壓的月工資啊。如果不退呢合法嗎

2021-04-30 03:40:39 字數 2996 閱讀 6725

1樓:吳昊

不合法,具體諮詢單位所在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樓:傅和

那你只能自認倒黴了,遇到一個沒人請味的經理,這種情況很難找公平,還有你們是否有合同之類的鑑定憑證,有就不抱希望,沒有還可以理論

公司來了一個新員工,工作態度很不積極,上了兩天班,我要辭退她,她要我賠一個月的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因此,其實您不必支付她經濟補償,她也沒有依據去勞動部門舉報您。但是好聚好散,最多支付她半個月工資就仁至義盡。

4樓:寂寂無聞的土地

直接簽訂勞動合同難道沒有約定試用期嗎?沒有的話你們這個公司管理制度就需要好好整整了。至於這個人,只能按照正常流程解除勞動合同,讓她去看大門掃廁所幹滿一個月好了。

5樓:寶典寶貝我愛你

剛來了怎麼就籤勞動合同了,一般有試用期的,只是試用期長短不同而已。不知你的合同是怎麼籤的?按合同辦吧。

6樓:獨角獸

不能給。

只是工作兩天,最多兩天的工資就是了。

望採納。

7樓:多啦大白

這是不可能的,試用期最多八成,攤在每一天就那麼多。。有很多辦法迫她自己辭職的。。

8樓:冷霽昀

問怪你臺大意了。來了就給人家籤勞動合同。關鍵你那公司就沒試用期嗎?

大多公司都是有試用期的。一天幾十元。最起碼試用期要一個星期,或者半個月。

你要是覺得她真的是,什麼也不會,各方面都很差勁。就給她一個月工資讓她走。給好人騰地方。

如果她不是一無是處,你可以和她談談。讓她好好工資,態度積極一點。畢竟疫情期間又不好找工作。

9樓:佛心土豆

這個要求合不合理取決於你們的合同內容,一切按照合同辦事。如果合同規定了試用期,那麼他在試用期內被辭退,你只要支付他相應的上班時間工資就行了;如果沒有試用期,那你得按照合同支付他一個月或者兩個月的工資,具體數目參照合同條款。這個不是想不想能不能的問題,有合同就要依照合同辦理。

10樓:

你站什麼立場上你就會怎麼看問題,入職就籤勞動合同,這隱藏著一些問題,一般甲方針對乙方都有個試用期,只有滿山遍野的小白求職者,基本不會有毫無經驗和城府的招聘單位。直接就勞動合同,然後你們看熱鬧的不需要知道事情的真相就出來指責或出主意了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依勞動合同和公司的規章制度辦事,她肯定在試用期。

12樓:

勞動合同應該有試用期,沒過試用期辭退是不用賠償的

13樓:職場小龍蝦

這個有點麻煩。主要是簽訂勞動合同了。

補償金需要給半個月的。

都是因為簽訂了勞動合同啊。你也可以強行讓其離職。不給,然後她去仲裁,拖一拖 你還是要賠付半個月工資。

看合同上雙方解除勞動的約定,你是否有證據證明其不能勝任工作。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符合任職要求,可以辭退。

兩天時間太短,

門都沒摸到,

就要一個月工資,

不勞而獲,不宜支援。

她若想告就讓她告,

執法機關也不一定慣她。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現行勞動法規對試用期有明確的規定,合理合法的試用期受到法律的保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具體而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須符合以下要件:

1、用人單位有合法具體明確的錄用條件

2、錄用說明書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3、不符合錄用條件須有證據證明

4、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須在試用期內

勞動法辭退賠工資按平均工資算的話剛來的第一個月未滿一個月的工資是否也要計算入平均工資

16樓:匿名使用者

算。賠償金標準是以去年全年的平均月薪計算的。

不滿1個月,也算1個月。

17樓:蓮之

算整月的,這個不算入

我上班月就要走老闆說只發半月工資壓月不給我,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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