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離婚財產怎麼分割,請問一下夫妻感情破裂,財產怎麼分割?

2021-05-30 15:22:48 字數 5459 閱讀 8970

1樓:易書科技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協議時應同時對債權債務進行分割,不得因離婚而損害他人和國家、集體的利益,這不僅是法律的規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

夫妻感情破裂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2樓:士凝思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的,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請問一下夫妻感情破裂,財產怎麼分割?

3樓:最愛只是當時

離婚協議在民政局辦了手續,離婚協議備案,領了離婚證就生效,沒有欺詐脅迫就不能改

沒領離婚證就不生效,可以繼續協商

婚姻法解釋二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4樓:氯化鈉

離婚可以二人協商方配財產,然後協議離婚。也可以起訴離婚,無過錯方享存財產分配及子女撫養的優先選擇權。雙方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

5樓:易書科技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協議時應同時對債權債務進行分割,不得因離婚而損害他人和國家、集體的利益,這不僅是法律的規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

夫妻雙方感情破裂要離婚,怎樣分割財產?

6樓:左永喜

如果要是有離婚協議,就按照離婚協議執行。如果達不成協議就由法院去判原則上夫妻共同財產沒有過錯的話是平均分配,如果有孩子的話向帶孩子一方多分配財產 婚前財產歸原來的人所有

夫妻感情破裂離婚財產該如何分割

7樓:純潔曉風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協議時應同時對債權債務進行分割,不得因離婚而損害他人和國家、集體的利益,這不僅是法律的規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

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8樓:米蘭貓出沒

房子一個人一套,錢平分,這個是不傷和氣的分法或者看2套房子中誰的錢出得多,就得1套房子+全部存款,《讓出錢少的,得1套房子,不要存款(如果存款比較少的話,在補些錢給出錢多的了事)》~~~~~~~~

9樓:運動之心

開發時所分,那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第一套房子應該屬於共同財產,可以分配。第二套住房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所得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樣可以分配。存款當然也可以分配,但婚前的個人財產不能分配。

10樓:wt李丹

現在新的婚姻財產法已經出來了 婚前財離婚後對方是分不到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何分配看你們感情破裂的原因是什麼?如果你能舉證對方有婚外情,那你的分配額度就會上升,因為,他要給你相應補償。

12樓:熊正琴

哎,為什麼要離呢?最好還是想個辦法和好,為了孩子呀!

13樓:全國豬鬃

這個首先要分清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

夫妻感情不合,如何離婚及進行財產分割

14樓:四目半妖

第一,要先分清夫妻公有財產有哪些。

第二,離婚理由,比如你發現對方有外遇,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申請離婚,那你可以分到得財產會多一點。

第二,是否有共育子女,子女由誰撫養,撫養方自然會多分一點,同時沒有撫養權的要付給對方撫養費用。

第三,如果僅僅是感情不合,沒有子女,正常離婚的話,那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平分。

1.是實物分割,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經估價後,夫妻的很多共同財產如分割了就容易影響其使用價值,所以為了不影響財物的使用價值,在各財物價值基本均等的情況下采用實物分割的方式。

2.是價金分割。通常夫妻兩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財物,或者財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後其使用價值降低、消失,那麼可把該財物變賣,對所賣得的價金進行均分。

3.是**補償。一些財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該共同財產後,需補償另一方相當於一半的**。

另外給你補充一些: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

一、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財產。

1、工資、獎金。這裡的工資、獎金,是廣義上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現實中基本工資只是一個人收入的一部分,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有時還有實物分配,這些構成了職工的個人收入,當然,在一些企業或外資企業中,存在著一定比例的高工資、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制權等。

這些收入都屬於工資性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根據《婚姻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自然人可以買賣**,持有公司股權(包括非上市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一人公司)、設立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成立個體工商戶,從事承包、租賃生產經營,這些都屬於生產、經營、投資範疇。但是需要特別注意兩點:

第一,一方在婚前就開始進行的生產、經營和投資行為持續到婚後獲得收益,收益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第

二、婚後一方以個人資產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如果夫妻間沒有相應約定,那麼由此產生的收益也是夫妻共有財產。

3、夫妻用雙方的合法收入共同購買的財產。夫妻用上述共同的收入購買住房、汽車、**等也是夫妻共有財產。

二、繼承或受贈與所得的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來的財產,受贈與得來的財產均為夫妻共有財產。

在工作中要注意《物權法》、《婚姻法》的特別規定,《物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特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婚姻法》第二條也規定: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的時間為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死亡的時間,我們在工作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案例:

甲乙為夫妻,後甲死亡,甲遺有房產一處,沒有遺囑,乙於兩年後和丙結婚。三年後甲的繼承人辦理繼承手續,依照法律規定甲的遺產由乙繼承,現在乙和丙對該繼承物是否構成共有?依照上述法律規定乙繼承的遺產是乙的個人財產,案例中雖然乙在和丙婚後辦理的繼承手續,但是取得甲遺產的效力要追溯到甲死亡之時,所以該繼承物不屬於乙和丙婚姻存續期間繼承所得,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而是乙的個人財產。

三、其他合法收入。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軍人名下的部分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

四、當區分某項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出現困難時,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就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

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典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

「凡無證據證明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夫妻共同財產。又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鑑於夫妻具有家庭關係,這種共有屬於共同共有。

夫妻感情破裂該如何彌補

並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牢不可破的,熱戀的高溫降下來之後,面對現實生活,再恩愛的夫妻也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處理不好,就會導致感情破裂,最終勞燕紛飛。從心理學角度看,感情破裂 要經過糾紛 戒備 裂痕 破裂四個階段。糾紛。夫妻攜手入洞房後,經過熾熱期,便進入矛盾期,若矛盾未能及時解決,便演成糾紛,纏繞不清...

對男方感情破裂分手後該怎麼辦,夫妻感情破裂,男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當然沒有感情了分手是個人權利,無可厚非,不過要求男方補償在男方沒有對過錯的情況下就過分了 孩子的撫養費需要看你和男方的經濟情況而定 既然孩子都生了,彩禮是可以不退的。不過感覺你太不負責任了!你這剛喝完喜酒就感情破裂,又想把孩子拿掉,說實話一般人都會懷疑你結婚的目的,建議你幫他生個孩子吧,孩子你也別帶...

夫妻感情不合,如何離婚及進行財產分割

第一,要先分清夫妻公有財產有哪些。第二,離婚理由,比如你發現對方有外遇,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申請離婚,那你可以分到得財產會多一點。第二,是否有共育子女,子女由誰撫養,撫養方自然會多分一點,同時沒有撫養權的要付給對方撫養費用。第三,如果僅僅是感情不合,沒有子女,正常離婚的話,那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平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