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畢業,找了個銷售的工作,幹了3天就不幹了,請問我還有救嗎

2021-05-05 19:44:00 字數 3556 閱讀 7553

1樓:

這是每個人都有過的狀態 所以你是正常人 這個並不是嚴重的問題 不存在有沒有救

其實像你這樣的狀態並不能武斷認為是由於剛畢業的學生 眼高手低

應該說你還未適應工作 心裡承受能力比較低 一有困難就想放棄

所以你需要做的就是就三點:一是堅持 二是再堅持 三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堅持

你必須給自己一個期限,最短至少為一個星期,這一個星期內無論工作中遭受什麼樣的挫折都不能輕言放棄,一個星期後如果你還不能適應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為什麼說給自己一個期限,別說是一個剛畢業的學生,任何一個人從事一份新的工作都會遇到類似的困境,第一陌生的環境,陌生的同事,陌生的老闆 對於一個新手來說你是孤獨的,所以最初的日子是最難熬的,尤其對於一個剛畢業無經驗的人來說,你有太多不敢嘗試的第一次,而現實的社會中沒有那麼多溫暖,沒有人會主動伸出援手去幫助一個新手,反而欺負新人的比較多。而銷售行業更是最鍛鍊人的行業,不但心理承受能力要強,更要能吃苦。別說是一個剛畢業的人,就算一個有社會經驗的人也會對這個行業退縮。

所以無論你今後要從事哪一個行業,都記得堅持下去,千萬別放棄。每一個人剛進入一個新的行業,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在最初的一個星期內都會在心裡告訴自己「我明天不想來了,太無聊太孤獨或者太苦或者太沒有價值了「所以至少請堅持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後你會知道你想要的是什麼。

2樓:元聖

呵呵 這很正常的 。剛從學校出來眼高手低,又沒經驗,而且不能吃苦 受氣。 銷售是鍛鍊你的能力的,特別是心態

建議把心態調整好,把自己的理想建立在現實可行的基礎上,不要把期望建立在對未來的憧憬上,這樣會很難受,起來之,則安之,慢慢來。好工作是要有經驗的,這些都要從開始慢慢積累的。 希望能幫到你,

3樓:匿名使用者

彼此一樣的,自己靜下心來想想自己到底要的是什麼,自己的方向是什麼?慢慢就好了,祝你:一切順利!

工作了三天,自己不想幹了,會有工資嗎?

4樓:娛人愚己笑看人生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5樓:師盼鑲

1、根據《勞動合同法》,只要有事實勞動關係存在,不管有無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是否有效,公司都必須付給你相應的報酬。因此三天的勞動報酬公司必須支付給你,這是有法律依據,受法律保護的;

2、根據你的描述,你公司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關於加班的條款,《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因此,你公司屬於嚴重違法!你不但應該向其主張3天的工資還應該要求其支付加班工資。

3、關於加班工資:《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著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除此之外,你還可以要求單位給予適當的補償,因為連續工作20多個小時已經嚴重違法,且傷害了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5、需要提醒你的是,提前要取得相關證據(如上下班記錄等),能證明公司確實要求你們工作了20小時/天。另外,法理上這樣的官司都能贏,但過程不一定很順暢,你要有心理準備,必要的時候可以請求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支援。

最後,祝你能順利取得應有的報酬,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

6樓:益倩倩

按法律規定這三天應有的,幹一天給一天工資,但有些單位為了公司的穩定性,前一週或是多少時間如果離職是沒有工資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新勞動法,只是出臺了「勞動合同法」。

當然會有工資,這次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對員工有利而對企業不利。

你完全可以去找公司總經理交涉,支援你要回你應該得到的這部分報酬!

祝你順利。

8樓:

如果你想要,一定能將這3天的工資拿到手。至於給不給,那不是公司說的算的事情。

每天連續工作這麼長時間了,公司已經違反了勞動法。你可以告訴他,若是不想關門停業的話,最好乖乖把工資給你結了。若是你們之前簽訂了什麼合同條約之類的,你也大可不必理會它。

沒有什麼比讓員工連續工作超過這麼長時間再嚴重的問題了,不合理的合同都是無效的。那是霸王條款!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公司可以想給你也許有。。。一般不到一個月都不會有。。。有的更甚。。。。。。。。很難給

10樓:匿名使用者

有到是有,估計違約金就夠你受了。我想合同中已經寫看工作時間,要不企業是不會這麼狂的。

有一點你做的很不好,那就是在籤合同之前仔細地閱讀一下勞動合同,現在處於被動!

新合同法主旨是為了維護勞動者的權益,最好仔細研究一下,沒準能找到什麼破綻,這樣就可以很牛地走人了(工資照拿!!)

另外就是加班費。如果很高的話就算了。

11樓:洛樂賢

你能不能不幹了都不好說!關鍵還是看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才三天就別要了,當學了點東西

找個工作(私人小公司的那種)幹幾天就不想幹了,待不下去,我是不是不正常,不上班沒法養活自己。可我

13樓:鬧夥不住了

我覺抄得你這個情況有2種可能性比較bai大。

你並不喜歡

du這份工作,對此毫zhi無興趣可言,感覺就是為了錢,不幹dao也得必須幹下去,導致你沒有興趣。

你本來就好逸惡勞,自己沒什麼本事,什麼都做不好,不能獲得成功帶來的激勵,導致你對工作失去了興趣。

以前的話,你還年輕,對未來有幻想,人的歲數越大,衝勁越小,所以我希望你儘快想想自己喜歡做什麼,能做什麼,不會的趕緊去學,學完了用你所學的知識和你的腦子多考慮如何把工作做的更好,一旦你獲得了讚揚和金錢的獎勵,你就會一路走下去。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copy你多大了,才踏

入社會嗎?如果不是而且年齡也不小就說明你個人有問題,要麼是懶要麼是人際關係不會相處在一個新的公司融入不到一起,如果是的話都正常,現在好多從學校踏入社會,在校時家裡養著什麼都不缺,家裡慣著什麼委屈也沒有受過,去到一個新公司,和生人相處誰還慣著你寵著你,一有不隨心的就不幹了,這樣的人大有人在,所以不稀奇,建議你自己好好反省下都是成年人,凡事要能伸能屈才能長久,才能讓人尊重。

15樓:白胖臉蛋

喜歡就幹,不喜歡就不幹唄

我找了個電話營銷的工作,幹了月,也沒出業績。主要是從沒幹過銷售行業。還有必要幹下去嗎

銷售前期都是這樣的,我也做過銷售,也是打 也沒有業績天天看著老員 專工出單覺得自 屬己很沒用,可以老員工也是從打 開始的,所以要自己堅持,如果你覺得可以堅持也可以做的好那就一直做,如果有想放棄而不努力了,那還是換工作吧,但是換了工作還是這樣,因為什麼時候都是從最低最新入手,都是最少的工資和最累的活 ...

剛剛畢業迷茫期,不想做銷售,該找一份什麼工作

結合你所有的資源 學歷 專業 證書 技能,來找工作。現階段,你該考慮的,不是你不想做什麼,而是你能做什麼。在你能做的範圍內做到最好,你的路就會越走越寬。來自職q使用者 陳女士 這個不好給建議的,也不知道你有什麼技能背景!來自職q使用者 劉先生 剛畢業沒什麼技術,不想做銷售,該去做什麼工作好呢?沒技術...

大學畢業3年,做了很多份工作,基本都跟銷售有關,但我發現自己並不喜歡這一類的工作,現在想給自己轉型

三年了,你才發現自己不適合做銷售這行。現在往行政方面發展,說不定再堅持兩年你又不想做行政了。又開始迷茫了。所以,你要真正的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想做什麼。搞清楚,走下去。多嘗試 再堅持下說不定就成功了,加油!你需要在這一方面做出一些成就來,然後你就會慢慢的喜歡上它 大學畢業工作三年了,我想轉行,發現很難...